高层云 (康熙进士)
高层云(1634年—1690年),字二鲍[1]、谡苑[2]、谡园、稷苑[3]、稷园[3],号菰村[1]、菰邨[4],江苏松江府华亭县(今属上海市)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高秉蕖之子。康熙十五年(1676年)登进士,授大理寺评事,充任广西乡试副考官。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担任一统志纂修官、授吏科给事中[5]。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担任通政司右参议[6],转左。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升任太常寺少卿[5]。卒于任内[7]。著有《改虫斋集》。
后代
有子高骞、高驾、高驭。
参考
- ^ 1.0 1.1 清人室名别称字号索引 ,下册 ,1290
- ^ 清画家诗史 ,1册乙上 ,384
- ^ 3.0 3.1 瓯钵罗室书画过目考 ,2卷 ,325
- ^ 儒林集传录存等六种-鹤征前录 ,536
- ^ 5.0 5.1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国史馆传稿 ,701004590号
- ^ 国朝耆献类征初编 ,16册59卷 ,406
- ^ 《清史稿》(卷282):高层云,字二鲍,江南华亭人。康熙十五年进士。授大理寺评事。二十五年,授吏科给事中。二十六年,太皇太后崩,诏王大臣集永康左门外议丧礼。大学士王熙等向诸王白所议,跪移时,李之芳年老,起而踣。层云曰:“是非国体也。”即日疏言谓:“天潢贵胄,大臣礼当致敬。独集议国政,无弗列坐,所以重君命、尊朝廷也。况永康左门乃禁门重地,太皇太后在殡,至尊居庐,天威咫尺,非大臣致敬诸王之地。大学士为辅弼大臣,固当自重,诸王亦宜加以礼节,不可骄恣倨慢,坐受其跪,失藩臣体。”疏入,上曰:“朕召大臣议事,如时久,每赐垫坐语。今大臣为诸王跪,于礼不合。”下宗人府,吏、礼二部议,嗣后大臣与诸王会议,不得引身长跪,著为令。二十八年,京师旱,诏求言。层云疏论江、淮间行屯田扰民,请急停苏民困,上嘉纳之。迁通政司参议。二十九年,迁太常寺少卿,卒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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