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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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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集
大明饶州府知府
籍貫直隸晋州
字號字汝思,號元泉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親屬(父)张璿,正德三年进士
出身
  • 正德十四年己卯科舉人
  • 嘉靖二年癸未科同進士出身

張集(?年—?年),汝思,别號元泉直隸晋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十四年(1519年)甲子科[1]順天乡试第四十八名舉人[2],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進士,授博兴县知县,调江阴县。秩满,升工部主事,历员外、郎中,以帝王庙工成,升賞有差。改兵部车驾司郎中,又改吏部郎中,出知饶州府。嘉靖十九年因考察不及格,被革职为民[3][4]

参考文献

  1. ^ 《畿輔通志》
  2. ^ 《嘉靖二年進士登科錄》
  3.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四十四》:嘉靖十九年十二月戊戌,吏部会都察院考察天下诸司官,老疾布政使祝续等十人、罢软参政王纳言等八人、不谨布政司冯时雍等五十七人、才力不及布政使刘可等三十五人、并贪酷在逃等官府同知以下二千五百三十四员诸襍职一千七百五十四员,俱如例致仕、闲住、为民、调用有差,内拟调用王慎中潘高令闲住;拟闲住邓文宪、张集令为民。
  4. ^ 《晋州志》:张集字汝思,号元泉,恒山公之长子。幼聪敏有气节,嘉靖癸未举进士,授博兴令。先是邑被盗劫,城破落,公至則招逃亡,垦荒芜,宽逋負,募義勇,筑城浚池,齊民赖之。撫按以才交荐,调江阴县。县素號饶劇,公剖决如神,且申冤摘伏,豪右愕服。秩满,升工部主事,去任時,有富胄遠送假土茗,饋金一篚,公面啓視之,麾而不納,其介類如此。历员外、郎中,监修郊廟,功竣報最,世宗嘉悦,有白金、文綺之賜。時榆林有警,部差主事秦鎬预备軍器,鎬新丧偶,遗孤無倚,公慨然請代,举朝义之。寻改兵部车驾司,凡起关文者,非公差俱裁革,虽宰执张凂之,亦不随议。改吏部,为某啣之,遂出知饶州。公治饶,吏畏民怀,惟不便于嘱托者,乃造谤焉。无何,丁内艰,時宰夏忌不附己,嗾言官以酷劾之,铨宰许公議覆,奏量调邊郡,夏径旨,遂标落职,朝议惜之。公毅然解組,日惟闔门养重,非公事未尝一接有司。平生犹敦孝友,而刚方有父风。至于颜词俨厉,雅重乡閭,士论至今莫不韪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