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所居
隋所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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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四川道监察御史 | |
籍贯 | 山东青州府诸城县 |
字号 | 字奉素,号复初 |
出生 | 嘉靖四十年(1561年)十一月十二日 |
逝世 | 崇祯二年(1629年) |
配偶 | 娶范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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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所居(1561年—1629年),字奉素,号复初[1],山东青州府诸城县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十九年(1591年),隋所居中式辛卯科山东第三十名举人,万历三十五年(1608年)登丁未科进士,任内阁中书舍人,授征仕郎,地清华,无鞅掌,日讨论诸司故实,两使督饷关西,所至杜馈遗迹,归橐萧然。丁内外艰,起补原官。四十四年擢四川道监察御史,四十七年以病归,未竟其用。所居性笃厚,田宅尽与诸弟,为子隋珠聘于周氏,而女痿废,周求解婚,所居不许,第以娶瞽之谊,诲珠竟成礼。家居十年卒,年六十九。
家族
其先自莱阳迁居县之福胜里,曾祖隋雄。祖父隋准,省祭官。父隋光溥,字子周,冠带生员,有隐德。母李氏,継母邴氏。严侍下。兄所尚、所志。弟所观、所性、所脩。
子隋琳,字宪初,清顺治二年岁贡,授襄阳府推官,迁辰州府同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