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善 (弘治进士)
陈善(15世纪—16世纪),字克一,江西广信府弋阳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陈善是弘治二年(1489年)江西乡试举人[2],弘治十二年(1499年)成进士,获授安仁知县,任内拆毁毁淫祠,又以编户逃亡上奏减每户十五里为七里,并用计抓拿邻县大盗陈万年。之后他因为忤逆刘瑾被罚粟数百石,降为严州通判,刘瑾败亡后升为安吉知州,擢官刑部员外郎,外任楚雄知府,在任内去世,有“忠孝”二字大书及箴言流传,入祀湖广名宦祠[1]。
引用
参考文献
- 同治《弋阳县志》·卷八·选举志
- 同治《弋阳县志》·卷九·人物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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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陈大本 |
明朝安仁县知县 弘治年间 |
继任: 彭诰 |
前任: 岑世祥 |
明朝严州府通判 1509年-1511年 |
继任: 郑相 |
前任: 廖纪 |
明朝安吉州知州 1511年-1514年 |
继任: 张焕 |
前任: 仰儒 |
明朝楚雄府知府 正德年间 |
继任: 陆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