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九川
陈九川(1494年—1562年),字惟濬,号竹亭、明水,江西抚州府临川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其母梦吞星而娠,十九岁时为李梦阳所知。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江西乡试举人,九年(1514年)甲戌科进士。授太常寺博士,从王守仁游学,明武宗南巡之争时,与舒芬、夏良胜、万潮连疏进谏,被缚跪午门五日,廷杖五十,削籍为民,跟王守仁完成学业。
明世宗即位后,起复原职,升礼部主客司郎中,当时外国向明进贡玉石,陈九川简去其不堪者,而该国所求蟒衣,不为奏覆,怒骂译者胡士绅等,被胡士绅诬陷而下诏狱,适逢张璁、桂萼打算排挤费宏,嘱咐胡士绅再诬陷陈九川盗取进贡的玉饰制带,供词牵连兵部郎中张𦒎、锦衣指挥张潮等。吏科都给事中解一贯论救,明世宗不准,陈九川被戍镇海卫,数年后放归[1]。后来游览天台、雁宕、罗浮、九华、匡庐等各地名山,在各地讲学,诸公谓陈九川辨驳甚严。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