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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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王是中国古代帝王册封皇室成员、异姓功臣或外藩国王的一种爵位。郡王的地位仅次于亲王,为封爵的第二等。(例子:唐代文成公主嫁给吐蕃国王后,唐太宗便赐封他为郡王。)
历史
王之爵位分为亲王与郡王,始见于魏晋时期。按唐制:皇太子之子封郡王,大臣、节度使亦得封郡王(如参预神龙政变的敬晖等五人、唐代宗时大将郭子仪等),终唐一代有100多名大臣、节度使被封为郡王,郡王与国公并为从一品。晚唐、五代,异姓封郡王者甚多。
宋朝
宋太祖立,为安抚诸镇节度使,曾加封郡王,后专为皇族封爵,北宋的异姓郡王除童贯、向宗良等个别特例外均为死后追封。南宋,为酬韩世忠、张俊等大将之军功,也曾封之为郡王,此外也有秦桧、史弥远等权臣和不少后族外戚曾生封郡王。
元朝
元代赐爵位颇盛,郡王者甚滥。
明朝
明代,亲王子除世子外均封郡王、世袭罔替。郡王的封号一般为两个字,以古郡县名为多见,如渭南王(秦王系)、项城王(周王系)等。
- 明朝也会封功臣为郡王,多为追谥;其中南明时期有直接授予的。如延平王郑成功等。
- 从嘉靖年间开始,由于俸禄压力增大,不允许旁支继承的亲王(如亲王无子,其弟继位)的儿子封郡王之位,而是根据该亲王原有的封号,降等袭封。
- 郡王的正妻称王妃。
- 郡王的嫡长子(无嫡子则为长子)称王长子,以后承袭王位;其余诸子封镇国将军。但亦有因故降等封为辅国将军的。
- 长子的嫡长子称长孙,其正妻分别称长子夫人、长孙夫人。长子和镇国将军、长孙和辅国将军在子孙爵位的封号上没有区别。
- 郡王之女封县主。俸禄为每年600石。
- 郡王的俸禄为每年2000石,自长子承袭爵位(即二代郡王)之后一律折半为1000石;但因所在的亲王府而异,也有初封即1000石或500石的,继承时不折半。
- 靖江王比较特殊,儿子封辅国将军,女儿封县君。
- 如郡王死后没有子孙,一般从郡王家族中选择与其血缘较近的一人为管王府事将军,但不袭封郡王。也有得以袭封者,被视为“冒封”,如事后被查出,则可能被剥夺郡王、得不到谥号、其子孙仍恢复原本爵位而不得袭封。明穆宗年间,永兴王、交城王自首王位系冒封而得,穆宗为了树立典型,允许他们终身为郡王、死后得谥号,仅子孙不能袭封。也有的郡王获罪被废后,也由子孙或近支担任管王府事将军。也有的郡王死后家族绝嗣,朝廷允许末代郡王过继子孙,但仅按原本的将军爵位为该郡国奉祀,不能袭封为郡王。
清朝
清代郡王被称为多罗郡王,根据世袭递降制度,和硕亲王之嫡长子世袭为多罗郡王。除此之外,还有克勤郡王和顺承郡王两家世袭罔替的铁帽子王。也有少数功臣、外戚被追封为郡王。外藩蒙古王公、回部王公同样包括亲王、郡王两级,世袭罔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