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主,為中國、朝鮮皇女、王女、宗女的位號,始於中國東漢。
中國
- 東漢:公主以縣名為封號[1],因此稱為縣公主。
- 劉宋:王之女為縣主,並不得再稱公主,縣主成為獨立的封號[2]。宋孝武帝第十二女在465年被赐死后,由叔叔宋明帝追赠县公主,则是少见的例子。
- 晉朝:親王之女為縣主[3]。
- 北魏:親王之女為縣主[4]。
- 唐朝:親王之女封縣主[5]。
- 宋朝:親王、郡王之女封縣主[6][7]。北宋政和三年(1113年),宋徽宗更公主號為帝姬,並改縣主號為族姬,但北宋亡後遂廢。
- 金朝:親王之女為縣主[8];同時皇女亦以縣名為封號,稱縣公主(不等於親王之女的縣主),如東漢故事,並訂三十個縣名作為皇女封號。
- 金朝皇女封號:樂安、清平、蓬萊、榮安、棲霞、壽光、靈仙、壽陽、鐘秀、惠和、永甯、慶雲、靜樂、福山、隆平、德平、文安、福昌、順安、樂壽、靜安、靈壽、大寧、聞喜、秀容、宜芳、真寧、嘉祥、金鄉、華原[9]。
- 明朝:郡王之女為縣主[10]。
- 清朝:郡王、世子之女為縣主,稱「多羅格格」,居京師者俸銀110兩、祿米110斛,下嫁外藩者俸銀110兩、俸緞10匹[11]。
朝鮮
参见
参考文献
- ^ 唐六典/卷02:「......後漢皇女皆封縣公主,儀服同列侯......」
- ^ 《南史》/卷13 列傳第三 宋宗室及諸王上:「諸王女封縣主」
- ^ 《唐六典》/卷02:「......晉、宋已來,皇女皆封郡公主,王女皆封縣主。......」
- ^ 《魏書》卷八十三下〔一〕列傳外戚第七十一下:「(胡)國珍子(胡)祥妻長安縣公主,即清河王懌女也」
- ^ 《舊唐書》/卷43 志第二十三職官二:「......王之女,封縣主,視正二品......」
- ^ 《宋史》/卷264:「(沈)惟清娶密王女宜都縣主,至內殿承制。」
- ^ 宋史/卷282:「〈向〉傳範,娶南陽郡王惟吉女安福縣主,為密州觀察使,諡惠節」
- ^ 《金史》/卷六十三 列傳第一 后妃上:「壽甯縣主什古,宋王宗望女也。靜樂縣主蒲刺及習撚,梁王宗弼女也」
- ^ 《金史》
卷五十五 志第三十六 百官一:「封公主之縣號三十:樂安、清平、蓬萊、榮安、棲霞、壽光、靈仙、壽陽、鐘秀、惠和、永甯、慶雲、靜樂、福山、隆平、德平、文安、福昌、順安、樂壽、靜安、靈壽、大寧、聞喜、秀容、宜芳、真寧、嘉祥、金鄉、華原。
」
- ^ 《明史》
卷一百二十一 列傳第九 公主:「......親王女曰郡主,郡王女曰縣主......」
- ^ 《清史稿》/卷117 志九十二 職官四:「......親王女曰郡主,額駙秩視武職一品。世子、郡王女曰縣主,額駙視二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