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士玮
萧士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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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吏部考功司郎中 | |
籍贯 | 江西泰和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伯玉,号三莪 |
出生 | 明万历十三年(1585年) |
逝世 | 清顺治八年(1651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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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士玮(1585年—1651年[1]),字伯玉,号三莪,江西泰和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南京吏部郎中。
生平
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举人,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中会试。天启二年(1622年)补壬戌科殿试,成进士,官行人司行人。
崇祯二年(1629年),琉球国尚丰王遣使请封。按照惯例,朝廷应派给事中和行人各一人,充任琉球册封使。正使已选定杜三策,副使则预备在行人萧士玮和孔闻籍中选出。然而,两人互相推诿,互骂至司正杨抡门前。杨抡忍无可忍,索性自请担任副使。崇祯帝便下诏升杨抡为京堂,萧士玮降三级并调外任,孔闻籍不准参与考选,调南京用[2]。萧士玮谪河南布政使司知事,历升光禄寺典簿、评事,礼部主事、吏部主事,擢南京吏部考功司郎中。
弘光朝,迁光禄寺少卿,拜太常寺卿,移疾还里。明亡,专心著述。清顺治八年(1651年)卒[3]。
著作
著有《春浮园集》十卷、《起信论解》一卷及多种日录传世。钱谦益论其“无俗情、无俗务、无俗文、无俗诗。”
参考文献
- ^ 钱谦益,《有学集·卷三十一》:辛卯四月十三日,卒于西阳之僧舍,年六十有七。
- ^ 《烈皇小识·卷二》:琉球国王新立,遣使告知,且请受封。旧例:给事中、行人各一员,充正副使,时科已推山东杜三策,行人应属江西萧士玮,次则山东孔闻籍,两人交相推诿,至诟詈于司正扬抡之门。抡不胜其愤,遂自请行。有旨:”扬抡归升京堂用,萧士玮降三级,调外任,孔闻籍不准考选,调南京用”,抡与三策,皆赐一品服,以是年九月出都,至六年八月,始克航海完册封事。归时,飓风大作,几葬鱼腹。七年二月复命,三策升太常寺少卿,抡升尚宝司少卿。抡以惊悸成疾,未几卒。闻籍后升陕西西宁兵备道,适有番夷之变,合家自焚。
- ^ 钱谦益,《有学集·卷三十一》:<萧伯玉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