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
最高管理机构 | 国际篮球总会 |
---|---|
起源 | 1891年 美国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 |
特征 | |
分类 | 室内(职业比赛)室外(街场) |
器材 | 篮球 |
存在 | |
奥运 | 1936年 |
篮球,是一种由两队参与,在一个长方形篮球场进行的球类运动。每队出场5名队员,攻方可将球向任何方向传、投、拍、滚或运,目的是将篮球投入守方球篮得分,并阻止对方得分。篮球是世界上最多人观看的球类活动之一[1],从1936年起就是奥运会的正式竞赛项目之一[2]。在三分线内投进可得两分,若在三分线外投篮,可以得到三分。在比赛结束时,得分最多的球队获胜,但若二队平手,会进行加时赛。在球赛中,控球者可以用持续运球(将球弹到地上,再反弹到自己手中)的方式行进或奔跑,也可以将球传给其他队员,但若走步(掌控球者没有运球,且移动超过指定范围或指定方式)、翻球或二次运球均是违例。
如果违反篮球比赛的游戏规则,罚则为失去控球权并由对方发界外球。犯规分为一般性犯规(如有身体接触而侵犯他人等)与技术性犯规(如粗言秽语、不服判决、延误比赛等非体育道德行为等),若个人于单场比赛中累计犯规超过一定次数,将被判下场,无法继续上场比赛。若一球队正要投篮时,防守球队犯规,进攻球队获得罚球的机会。如有技术性犯规(例如动作粗野,侮辱对手)时,另一队可以罚球,而且罚球后可自中场发球。
在职业联赛中,美国国家篮球协会(NBA)最为出名,是美国乃至于全球最高水平的职业篮球联赛,其球队遍布全美,历届美国在奥运会的篮球项目金牌呈垄断性,是以被称为篮球王国。欧洲篮球联赛亦享有极高的水平和知名度。美国的职业篮球联赛除了NBA,还有国家女子篮球协会(WNBA)。国际赛则以奥林匹克运动会的篮球项目为最高荣誉。
在大众文化中,篮球亦同样是全世界最风行的运动之一,并按照所能使用的场地大小、所能参与的人数多寡、时间限制等因素,篮球更常以一对一单打、三对三等街头篮球比赛的形式,并搭配相对应的规则来进行。
历史
篮球运动起源于1891年12月21日,由美国麻塞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基督教青年会学校(现今春田学院)体育教师詹姆斯·奈史密斯(James Naismith)博士发明[3]。当时投掷以装桃的篮子为目标,所以取名为篮球[4]。最开始的篮球运动所使用的球是足球,直至1950年代晚期,汤尼·辛科尔才引进了该项运动专用的褐色篮球。最初篮球比赛上场人数、场地大小、比赛时间均无严格限制,只要人数相等就可以比赛。1932年瑞士日内瓦召开第一次国际篮球会议,同年在罗马成立了国际业余篮球总会[5]。1948年国际篮联决定从1950年开始每四年举行一次世界篮球锦标赛,在2012年宣布更名为男子篮球世界杯[6]。
女子篮球运动是从1917年兴起的,当时上场队员9人,1920年后改为每队6人,之后又改为每队5人。1953年于智利举办第一届世界女子篮球锦标赛[7],并决定以后每四年举行一次。
国际篮球总会规定,奥运会篮球赛参加比赛的男子队伍为十二队,资格是上届奥运会前三名,主办国,北美洲、南美洲、中美洲、大洋洲、亚洲、欧洲、非洲的冠军队和世界性资格赛的第一名。参加比赛的女子队伍为八队。参加资格是上届奥运会的前三名,主办国和世界性选拔赛的前四名。历届奥运会上成绩最佳的是美国篮球队和苏联篮球队。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开始,职业篮球选手可以参加奥运会比赛,提高了奥运会篮球赛水准[2]。
球队
每支篮球队,包括队长在内,被赋予比赛权力的球员不得超过12位。球员的制服应包括:
- 球衣:球衣前后应同一底色,比赛时必须将球衣的下边塞入短裤内。
- T恤:允许在球衣内穿着T恤,但必须与球衣颜色相同。
- 短裤:短裤前后应同一底色,且必须与球衣颜色相同。
- 紧身裤:允许在短裤内穿着长度超出裤口的紧身内裤,颜色不须与球衣相同。
为方便识别,每一球员球衣前后,应有与球衣颜色显著不同的平面实体号码,且号码需清晰易见。 背部的号码至少应高20厘米,前胸的号码至少应高10厘米,号码的笔直宽度不得小于2厘米。
此外,球队至少要准备两套颜色不同的球衣:赛程表上排名在前的队伍(主队),应着浅色球衣(最好是白色);赛程表上排名在后的队伍(客队),应着深色球衣。
球员受伤
在比赛中,如果球员受伤,裁判可以停止比赛。 但如果是在活球时发生球员受伤,裁判应等到控球队投篮、失去控球权、持球停止进攻或死球时,才可鸣笛停止比赛。比赛中任何一位正在流血或有开放性伤口的球员应被替补离场。
教练的职责与权利
教练是球队在场上的代表,仅能在死球停表时,可以向职员询问,以获得必要之信息。 若球队对比赛结果提出抗议,教练应在比赛结束后,立刻通知裁判员,并在纪录表“抗议球队教练签名栏”上签名。
比赛规则
比赛时间、得分与加时赛
篮球比赛时间一般为四节,但部分比赛,例如NBA新秀挑战赛,则为两节(2019年以后的NBA新秀挑战赛也改为四节)。每节比赛之间以及每节加时赛之前,休息时间为两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为十五分钟;比赛表订开始时间前,应有二十分钟的休息时间。如第四节时间结束双方得分相同,则需进行每次五分钟的加时赛,直至分出胜负。
如果在比赛结束前,几乎与计时钟信号响起同时,发生犯规,则应在比赛结束后进行罚球。若因罚球导致比赛进入加时赛,任何在比赛时间结束后的犯规,都视为发生在比赛休息时间内的犯规,应于加时赛开始前执行罚球。
每节或比赛的开始与结束
第一节比赛以跳球开始,当球被一位球员合法拍拨时,比赛正式开始;其他各节的比赛开始于发界外球后,当球触及一位场上球员或被一位场上球员合法触及时,比赛开始。 如果一队出场球员不足五人,比赛不得开始。所有比赛的下半时,两队应互换球篮;所有加时赛,应继续第四节之进攻方向。
球的状态
以下情况,球成为活球:
- 跳球时,球被一位跳球员合法拍及。
- 罚球时,球置于罚球员可处理的位置。
- 发界外球时,球置于发球员可处理的位置。
界外球是指:当球因个人或其他因素,触碰到了场外,或碰到场外的任何物品,则会被判出界,裁判需把球交给对方。 简而言之,只要最后被碰到的是球员,就算出界。
以下情况,球成为死球:
- 投球合法中篮后,活球或继续比赛时,任何一位裁判鸣笛。
- 罚球时球确定不能中篮,而罚球后又另有罚球。
- 每一节结束,计时钟信号响起。
- 一队正在控制球时,二十四秒信号响起。
- 投篮之后,球正在空中,被任何一位球员触及时,发生下列情况:
以下情况,即使出现死球情况,投中依然有效:
- 投篮时,球在空中,且:
- 任一裁判鸣笛。
- 每一节结束计时钟信号响起。
- 二十四秒信号响起。
- 罚球时球在空中,任一裁判鸣笛而非主罚球员本身违规时。
跳球与球权轮替
裁判于中圈将球在不同队的球员间抛起时,称为跳球。跳球必须经过两位跳球员的一人或两人拍拨才合法。
跳球时,两位跳球员应双足站立在距本篮较近的半圈内,一足靠近跳球员之间的线。裁判将球在两位跳球员间向上(垂直)抛起,其高度应超过两位跳球员能跳起之高度,并使球能在两人之间落下。 球达最高点后,必须经过两位跳球员中之一人或两人合法拍拨。
在球未经合法拍拨前,跳球员不得离开原位。跳球员不得直接接球,拍球不得超过二次,第二次拍球后球未触及其他八位非跳球员中的任何一人、地板、球篮或篮板时,不得再行触球。
以下情况,需要进行跳球:
- 宣判争球时。
- 球出界,分不出球是那一队时。
- 最后一次或仅只一次罚球未中篮,双方球员违例。
- 活球时,球停搁于篮圈架上。
- 球成死球时,无任何一队控制球或赋予球权。
为了加快比赛节奏,比赛中会以发界外球取代跳球。发界外球的地点为发生跳球状况最近之界外处。第一节比赛开始跳球后,未获活球控球权的队伍,开始球权的轮替程序。每一节结束时,赋予下次球权轮替程序的球队,于下一节开始时,在纪录台对面中线延伸线处发界外球。
禁区是指“冲撞免责区”,意指进攻方的冲撞都是合理的。在国际规则中,在禁区的防守者必须要起跳,如未起跳可视为阻挡犯规。
球权轮替的规则如下:
- 当球置于发球员可以处理的位置时,球权轮替开始。
- 球权轮替在以下情况下结束:
- 球触及场上一位球员或被场上一位球员合法触及。
- 发界外球的队伍违例。
- 发界外球时,活球停搁于篮圈架上。
中篮与计分法
当活球经篮圈上面入篮,停留在篮内或由篮中落下时,称为中篮。
中篮是指攻进对方的篮筐,得分情况如下:罚球中篮得1分;二分投篮区域投球中篮得2分;三分投篮区域投球中篮得3分。最后一次或仅一次罚球,球触及篮圈之后,在进入球篮之前,被进攻或防守球员合法触及,算2分。
若球员意外的将球投入自己的篮,篮算2分,并登入在对队队长名下。若一位球员故意将球投入自己的篮,则属违例,得分也计。若一位球员使整个球体由篮圈下方向上穿过篮圈,应属违例。
发界外球
发界外球的球员,应站在裁判指定正确位置上,并由裁判递交球给发球员。
发球员发界外球时,不得:
- 超过5秒球才离手。
- 当发球的同时,踏进场内。
- 发球离手后,不得使球触及界外,或停搁在篮圈支架上,或在未触及场内球员之前中篮。
- 不得在球触及其他球员之前,再度触球。
- 不得发球越过篮板,传给场内球员。
- 发界外球球员,可在发球地点横向移动,在球传出之前,不得超越裁判所指定的一个方向太多。
其他球员,不得:
- 在球体未越过界线前,身体任何部分不得越过界线。
- 场外障碍物离界线不满2厘米时,与发球员至少要有1米的距离。
请求暂停
教练或助理教练可以请求将比赛暂时停止,每次暂停时间为1分钟或半分钟。
以下情况下允许教练或助理教练请求暂停:
- 球成死球、计时钟停止,且裁判向纪录台工作人员联系完毕后。
- 对队投篮得分。
每队在上半时有2次请求暂停的机会,在下半时内有3次请求暂停的机会,每一次加时赛有1次请求暂停的机会。 未使用之“请求暂停的机会”不得留到下半时或加时赛中使用。
第一次罚球或仅只一次的罚球,继续比赛时,不得允许球队请求暂停,直到经一段开表时间之后再成死球时,才允许请求暂停。以下情况例外:
- 在执行罚球中间发生犯规。在此情况下,应先完成罚球,并在执行新的罚则继续比赛前,可请求暂停。
- 在执行最后一次罚球后,继续比赛前发生犯规。在此情况下,应先给予暂停,再执行新的罚则继续比赛。
- 在执行最后一次罚球后,继续比赛前宣判违例,其罚则为跳球或发界外球时。
第四节或每一加时赛最后2分钟,球中篮得分计时钟拨停时,得分队不得请求暂停,除非裁判已停止比赛。
球员替补
替补员入场前,应先向纪录员报告,并准备即刻参与比赛。
以下情况下可以进行球员替补:
- 球成死球且停表时,裁判向纪录台工作人员联系完毕之后。
- 第四节或加时赛最后2分钟,球中篮得分,非得分队请求球员替补。
替补手续应尽速完成,一位球员5次犯规或夺权犯规时,必须尽速完成替补(约30秒),若裁判认为该队无理延误时,应宣判该队暂停1次。如果该队已无暂停,则应宣判教练技术犯规1次。
主罚球时仅该罚球员可被替补,但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 第一次罚球或仅有一次的罚球的继续比赛之前所请求者。
- 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罚中,球成为死球时。
下列情况主罚球员应被替补下场:该球员受伤;该球员已5次犯规;该球员已被取消资格。
球队弃权判没收比赛
以下情况下,球队会被判弃权,判没收比赛:
- 比赛开始时间15分钟,球队缺席或不足5位球员。
- 球队的行为妨碍比赛正常的进行。
- 在裁判指示比赛开始后,拒绝出场比赛。
球队被判弃权后,对队获胜,分数应记为20比0,弃权队之积分为0分。
人数不足判定失败
在比赛中,如果一球队在场的球员少于两人,应即判定失败。若获胜队伍得分较多,则中止比赛时之纪录分数应有效,反之则应以此2比0作为对队获胜。人数不足的一队在该场的积分统计得1分。 以两场总分判定胜负的比赛(主客场),第一场或第二场被判人数不足时,均则输掉该系列比赛。
身高
男性职业篮球员大部分身高都超过6呎3吋(1.91米),女性职业篮球员则超过5呎7吋(1.70米)。后卫强调肢体协调及控球能力,多半会是球队中身高最矮的人员。几乎大部分顶级职篮球的前锋都超过6呎6吋(1.98米),大部分中锋会超过6呎10吋(2.08米)。根据一份NBA所有球队的问卷,NBA球员的全均身高为6呎7吋(2.01米),平均体重接近222英磅(101千克)。NBA历史上身高最高的球员是马努特·波尔及乔治·穆雷桑,身高7呎7吋(2.31米)[8]。WNBA历史上身高最高的球员是玛歌查塔·迪德克,身高7呎2吋(2.18米)。
参见
参考资料
- ^ Griffiths, Sian. The Canadian who invented basketball. BBC News. 2010-09-20 [2011-09-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10) (英语).
- ^ 2.0 2.1 项目介绍 > 篮球. 2013第十二届全运会 (新浪). [2013-11-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10) (中文(中国大陆)).
- ^ 陈炳圣. 《萬物簡史》. 源桦. 2007. ISBN 986828421X.
- ^ 籃球運動起源. 篮球资讯网. [2013-11-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22) (中文(台湾)).
- ^ 國際籃球聯合會. 新华体育 (新华网). 2008-08-02 [2013-1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9-10) (中文(中国大陆)).
- ^ 14年男篮世锦赛更名世界杯 新LOGO颁布(图). 凤凰网. 2012-01-28 [2013-11-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中文(中国大陆)).
- ^ 篮球运动发展简史(二). 斯伯丁篮球. [2013-11-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11月12日) (中文(中国大陆)).
- ^ 細數NBA歷史上最高長人 姚明位列第四 (10P). 动网. 2014-08-13 [2015-1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2-18) (中文(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