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音法
直音又称读如法、读若法和同音相注法等,是中国传统字书标音方法之一,简单来说,就是对于两个在当时当地的汉语中读音相同的字,使用其中一个字来标记另外一个字读音的办法。
使用方法
文字旁标注同音字,或标注近音字,能知字音。
例
- 胥,音需
- 【瘫】音〔坦〕
- 【蔑】音〔灭〕
- 【款】音〔宽高上〕
- 【碾】音〔年低下〕[1]
缺点
- 需要预先知道大量字的读法。
- 对于没有同音字、或同音字较少或较生僻的字,直音法难以让人了解读音,甚至无法注音。
- 容易循环指向。
使用状况
古代
在反切发明以前,直音法是唯一注音方法。宜音法在汉代最通行。反切发明后,由于比较准确,也没有无法注音之弊,不久便成为主流注音法,直音法只是少量应用于一些注解中。到了明朝时,因仿效汉代古书,直音法曾兴起过一阵子,可是还是比不上反切。
现代
香港
在过去的香港,由于粤拼或粤语宽式国际音标等标准化拼音(留意香港政府粤语拼音并不是标准化拼音,像“霸”和“怕”等不同音的字会拼写成同一结果)不算很普及,传统的反切懂的人也很少,粤语欠缺公认通行的注音法,故出版的中文字典、词典仍常同时以此法和粤语拼音来标某一字的粤音。
台湾
大部分台湾的字典和教科书,都以注音符号作为官话的主要标音方法,部分也附以汉语拼音或通用拼音。
中国大陆
参考文献
- ^ 全部例子出于:《中华新词典》,中华书局,ISBN 962-231-019-2
- 平山久雄:〈敦煌《毛诗音》残卷里直音注的特点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