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州府
汾州府是山西省明清时期的九府十六州的大府之一,境内拥有蒙晋粮油通道和太原经汾州到平阳府及陕西西安府的官道,下属县汾阳,平遥,介休都曾经繁盛一时,是山西晋商重要的根据地。明洪武元年(1368年),省西河县置汾州(直隶州)兼领平遥、介休、孝义三县。明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五月,升汾州为汾州府,治汾阳县(今山西省汾阳市),除原汾州四县外,还有永宁州(辖宁乡县),临县,沁州(辖沁源县、武乡县),平阳府霍州所辖灵石县也划归汾州府。又置冀南道,府、道治均驻县城。此前,县名虽未以汾阳冠名,而俗以汾阳为县别名。盖以县城居汾水之阳故。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沁州重新恢复为省直隶州,脱离汾州府,万历四十年(1612年)石楼县由平阳府隰州改属汾州府,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灵石县改属平阳府。清康熙五年(1666)冀南道并入冀宁道,府县遂隶。原太原府所辖州县、临县、永宁州及辖县宁乡县和原汾州辖县改属汾州府。民国元年(1912年)府废。
明朝
元朝时为冀宁路下属的汾州。明朝洪武九年(1376年)汾州升为汾州直隶州,直属山西承宣布政使司。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升为汾州府。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下属的沁州升为沁州直隶州。下辖六县、一州、州辖县一:
清朝
清朝汾州府隶属于冀宁道。
清初沿袭明制,但州不辖县。康熙六年(1667年)将冀南道撤销并入汾州府。下辖一州、七县:
参考文献
- 《清史稿》卷六十.志三十五.地理七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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