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委员会
水利委员会(荷兰语:waterschap, hoogheemraadschap;法兰德斯以及法国北部:watringue;法国其余地区:agence de l'eau;德语:Wasserverband)是一种区域水利组织,其功能因国情不同而异,大抵包含了洪峰控制、水源管理、水力发电暨经济用途,以及水量供给等功能。以下是各国运行的状况:
荷兰
荷兰行政区划分成三种,分别为:荷兰行省、荷兰基础政权,其中因为荷兰地理全境低于海平面之故,故设有水利委员会此一单位。
菲律宾
国家水利委员会(英文:National Water Resources Board,简称:NWRB)于1976年依据“国家水利法”而设立,职责在于协调水资源运用的相关政策。
南非
水利委员会在南非水利部门扮演重要的关键角色,其负责运作水坝、水量供给的基础设施,以及一些零星的基础建设和废水处理系统,也有提供机器的技术协助,基于其扮演水坝管理的地位,因此是个重要的水资源管理角色,水利委员会直接向水利暨森林部负责。
英国
由水渠管理协会扮演水利委员会的角色。
美国
由饮水供应区扮演水利委员会的角色。
明尼苏达州
在明尼苏达州的水利管理机构为集水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