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委員會
水利委員會(荷蘭語:waterschap, hoogheemraadschap;法蘭德斯以及法國北部:watringue;法國其餘地區:agence de l'eau;德語:Wasserverband)是一種區域水利組織,其功能因國情不同而異,大抵包含了洪峰控制、水源管理、水力發電暨經濟用途,以及水量供給等功能。以下是各國運行的狀況:
荷蘭
荷蘭行政區劃分成三種,分別為:荷蘭行省、荷蘭基礎政權,其中因為荷蘭地理全境低於海平面之故,故設有水利委員會此一單位。
菲律賓
國家水利委員會(英文:National Water Resources Board,簡稱:NWRB)於1976年依據「國家水利法」而設立,職責在於協調水資源運用的相關政策。
南非
水利委員會在南非水利部門扮演重要的關鍵角色,其負責運作水壩、水量供給的基礎設施,以及一些零星的基礎建設和廢水處理系統,也有提供機器的技術協助,基於其扮演水壩管理的地位,因此是個重要的水資源管理角色,水利委員會直接向水利暨森林部負責。
英國
由水渠管理協會扮演水利委員會的角色。
美國
由飲水供應區扮演水利委員會的角色。
明尼蘇達州
在明尼蘇達州的水利管理機構為集水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