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应麟
栗应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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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陕西按察司佥事 | |
籍贯 | 山西潞州 |
出生 | 弘治己未三月十七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宋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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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应麟(1499年—?),字仁甫,山西潞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山西乡试第二十一名举人。嘉靖八年(1529年)中式己丑科会试第三名,登第二甲第九名进士[1][2]。历官河南陈州知州、直隶顺德府同知、陕西按察司佥事,因得罪官员被弹劾归乡。著有《潞安府志》等[3]。[4]
家族
曾祖栗玄,封文林郎;祖父栗镔,曾任典膳;父栗瑢,曾任仪宾。母桂平县主。具庆下[5]。弟栗应宏,字道甫,嘉靖四年乙酉科举人,官南阳府通判。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长治县进士名录. 长治市情网. [2013-08-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8月19日).
- ^ 《山西通志》:栗应麟,字仁甫,潞州人。嘉靖己丑进士,知河南陈州,历直隶顺徳府同知,迁陜西佥事,解组归。应麟负才名,好吟咏,诗词婉丽,文亦能成一家,以易魁天下。宗亲例不得为中朝官,洊历外任,以才见忌,卒不至大用。栗应宏,字道甫,潞安人。弱冠举于乡,累试南宫,不第,耕读太行山中,髙叔嗣解司封归,应宏担簦相造,鸡黍定交,叔嗣作《紫团山人歌》赠之云:“紫团髙山槩青云,栗家兄弟殊不群,陈州一出驱五马,令弟二十窥三坟”。陈州者,应宏兄应麟也。应宏《山居诗》六卷,叔嗣为之序。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八年己丑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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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刘熇 |
明朝徽州府通判 1539年-1540年 |
继任: 黄公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