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仁官邸
李宗仁故居(包括李宗仁官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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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
坐标 | 25°16′28″N 110°17′21″E / 25.27444°N 110.28917°E |
分类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时代 | 1921年、1948年 |
编号 | 4-223 |
认定时间 | 1996年11月20日 |
李宗仁官邸位于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文明路4号,杉湖南岸。
历史
该建筑始建于1942年,落成于1948年3月,是1948年下半年至1949年10月李宗仁回桂林居住和办公之地。官邸占地面积约4321平方米,由主楼、附楼、副官楼、警卫室、花园等部分组成。主楼面积为818平方米,为砖木结构,内有会议厅、会客室、秘书室、书房、卧室等。1966年3月16日,李宗仁曾到此故地重游。[1]
图片
参考资料
- ^ 桂林市文物管理委员会. 李宗仁官邸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