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仁官邸
李宗仁故居(包括李宗仁官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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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 | |
地址 | 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 |
座標 | 25°16′28″N 110°17′21″E / 25.27444°N 110.28917°E |
分類 | 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 |
時代 | 1921年、1948年 |
編號 | 4-223 |
認定時間 | 1996年11月20日 |
李宗仁官邸位於中國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象山區文明路4號,杉湖南岸。
歷史
該建築始建於1942年,落成於1948年3月,是1948年下半年至1949年10月李宗仁回桂林居住和辦公之地。官邸占地面積約4321平方米,由主樓、附樓、副官樓、警衛室、花園等部分組成。主樓面積為818平方米,為磚木結構,內有會議廳、會客室、秘書室、書房、臥室等。1966年3月16日,李宗仁曾到此故地重遊。[1]
圖片
參考資料
- ^ 桂林市文物管理委員會. 李宗仁官邸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