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同铚
汝阳安和王朱同铚[1](1449年—1522年),明朝周藩第三代汝阳王,汝阳安惠王朱子壆的嫡长子。
生平
天顺二年(1458年)三月,获赐名同铚[2]。朱同铚初封汝阳长子。成化八年(1472年)四月,袭封汝阳王[3]。
成化十六年(1480年),朱同铚因与叔父镇国将军朱子坋擅自出城六日始回,被巡按河南监察御史王浩等人上奏告发。礼部覆奏请求明宪宗下敕责问周王朱子埅不能戒约之过,切责朱同铚、朱子坋二人,并逮问长史等官不能谏止之罪,其余随从人等一体究治。明宪宗从之[4]。正德十六年(1521年),朱同铚以年老多病而不能习礼仪、训治宗族,请以长子朱安澓代治事。河南布政司核实后上奏以闻,明世宗特允之[5]。
嘉靖元年(1522年)[6],朱同铚去世,享年七十四岁[7],谥号安和。两年后,庶长子镇国将军朱安澓袭爵[8]。
家庭
妻
子
- 庶长子:镇国将军→汝阳康肃王朱安澓[8]
- 第二子:镇国将军朱安淡
- 第三子:镇国将军朱安淅
- 第四子:镇国将军朱安𬇙[10]
- 第五子:镇国将军朱安𤂻[11]
- 第八子:镇国将军朱安滕[12]
- 第十子:镇国将军朱安滶[13]
- 第十一子:镇国将军朱安潧[14]
女
- 庶次女:涉县县主(1467年1月16日—1528年7月2日),成化十一年(1475年)封县主,成化十五年(1479年)嫁仪宾卢公海,封亚中大夫[15]
参考资料
- ^ 《明史·诸王世表》作“鋞”,《明实录》、《弇山堂别集》等皆作“铚”。
- ^ 《大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八十九》
- ^ 3.0 3.1 《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三》
- ^ 《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一十》
-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四》
-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二十一》
- ^ 《弇山堂别集》
- ^ 8.0 8.1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四十三》
- ^ 《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十五》
- ^ 《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五十三》
- ^ 《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九十七》
- ^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五十八》
- ^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二十八》
- ^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七十六》
- ^ 李濂. 卷九十九·明涉縣縣主墓誌銘. 嵩渚文集.
前任者: 父安惠王朱子壆 |
明汝阳国国王 1472年-1522年 |
继任者: 子康肃王朱安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