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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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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詹(274年—326年9月8日),字思远[1]汝南南顿(今项城市南顿镇)人。曹魏侍中应璩之孙,应秀之子。

生平

应詹幼孤,为祖母所养。十余岁时,祖母死去,应詹因悲痛过度,走路用拐杖。后由族人共养,委以资产。长大后以文章著称,气度非凡。司徒何劭称他:“君子哉若人!”曾担任太子的教师。韦泓“亲属遇饥疫并尽”,至洛阳,依托应詹,“詹与分甘共苦,情若弟兄”[2],这是成语“分甘共苦”的典故。

晋愍帝时,应詹督导南平(今福建南平市)、天门、武陵三郡军事,天下大乱,詹境独全。时百姓有歌曰:“拯我涂炭,惠隆丘阜,润同江海,恩犹父母。”建兴三年,陶侃杜弢相攻,杜弢屡败,杜弢写信给应詹,自言与詹“共讨乐乡,本同休戚。后在湘中,惧死求生,遂相结聚。倘以旧交之情,为明枉直,使得输诚盟府,厕列义徒,或北清中原,或西取李雄,以赎前愆,虽死之日,犹生之年也!”于是应詹把杜弢的信,转呈给司马睿,并为流民请愿,“宜命使扶纳,以息江、湘之民!”司马睿遂派前南海郡(广东广州市)郡长王运,前往接受杜弢投降。

王敦之乱平定后,以功封观阳侯[3]、江州(今江西九江市)刺史。咸和元年七月癸丑日(326年9月8日)卒[4],享年五十三岁。册封镇南大将军,仪同三司。谥曰。有文集三卷[5]

  • 应玄官至散骑侍郎
  • 应诞历六郡太守、龙骧将军,追赠冀州刺史。

注释

  1. ^ 宣和书谱》误作詹思远
  2. ^ 《晋书·应詹传》
  3. ^ 《点校本校勘记》:观阳伯应詹卒 斠注:明纪及詹传并作“观阳县侯”。按:明纪封赏诸人,应詹与郗鉴同,郗鉴为县侯,詹亦应为县侯。疑此误。御览二百引晋中兴书作“观宁侯”;虽误“观阳”为“观宁”,然作“侯”不作“伯”,亦可证。
  4. ^ 《晋书·成帝纪》和《资治通鉴》作咸和元年:“秋七月癸丑,使持节、都督江州诸军事、江州刺史、平南将军、观阳伯应詹卒。”点校本校勘记:“ 以咸和六年卒 成纪、《通鉴》九三俱云其卒在元年,“六”疑“元”字之形近误。”
  5. ^ 《隋书经籍志》注有镇南大将军应瞻集五卷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晋书·卷070》,出自房玄龄晋书

参考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