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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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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诗”和“排律”(或称为长律)。除了五言律诗及七言律诗外,还存在一种特别的律诗,称为小律三韵律诗,或三韵小律

律诗在押韵方面上,双数句须押韵,第一句可押可不押,单数句不可押韵。

历史

南北朝文学作品注重对偶平仄,对律诗的发展影响深远。南齐永明之世,周颙和沈约四声八病之说。影响所及,当时诗人作诗讲究声律,世称“永明体”,这是由古体诗演变到近体诗的重要桥梁。

唐代以前的古体(或称古风)律诗,其长度不限。唐初时期,上官仪提倡“六对”、“八对”之说,将前人对偶之法加以总结归纳,对律诗的发展颇有影响。初唐四杰所作律诗甚多,促进了律诗的发展。沈佺期宋之问在前人实践的基础上,加以琢磨、去粗取精,把律诗的格式固定下来。

杜甫是第一位大量创作七言律诗诗人[1][2]

律诗范例如下:

有一类律诗仅六句,称小律三韵律诗;小律对偶要求较宽,或一二两联,或二三两联,或仅二联要求上下句对偶。

格式

  • 句式方面:律诗句子长短全首一致;不是五言,就是七言。“出句的字”和“对句的字”不能重复。
  • 对仗方面:律诗每首必有对仗,且位置也有规定,全诗八句四联(首联、颔联、颈联和尾联),颔联(三、四句)、颈联(五、六句)必须对仗工整,词性相同,其他二联则不拘。排除首尾两联外,一律用对仗
  • 对偶方面:对偶就是把同类的概念或对立的概念并列起来。对偶的一般规则为: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副词对副词。
  • 音律方面:律诗每首平仄都有规定,讲求“粘对”和平仄谐协;所有对句(偶数句)入韵;除首句外的出句(奇数句)均不入韵;首句可入韵,亦可不入韵。
  • 用韵方面:律诗一般多押平声韵(仄韵律诗应被看作是一种接近于古体诗的近体诗),不可换韵,一韵到底,双数句或偶句末押韵,首句可押可不押。金朝、元朝以来通行“平水诗韵”,用韵限于一韵部。长律则可以换韵,往往在题目上标明韵数。

平仄格式

在本句中是交替性平仄;在对句中是对立性平仄;出句和对句的平仄相互对立。

律句句式

律句有存有四种格式;其中又可分“以平韵为开头(平头)”以及“以仄韵为开头(仄头)”。律句句式:

句式 五言律句 七言律句
a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平仄
A 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b 平平平仄仄 仄仄平平平仄仄
B 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律诗格律

律诗由律句组成,分为平起式和仄起式两种结构:

平仄头 首句韵 五言律诗 七言律诗
平起式 不入韵 bA,aB,bA,aB aB,bA,aB,bA
入韵 BA,aB,bA,aB AB,bA,aB,bA
仄起式 不入韵 aB,bA,aB,bA bA,aB,bA,aB
入韵 AB,bA,aB,bA BA,aB,bA,aB

分辨一首律诗是平起式还是仄起式的关键在第一句第二字:第二字平声,就是平起式;第二字仄声,就是仄起式。

格律中的几个注意点:

  1. 七言诗句第一字平仄不论。
  2. 除B式律句,律句的头节上字平仄不论;B式律句头节上字限平声,否则犯孤平。
  3. 腹节上字的平仄,以依律为正,不依律为变例:
    • (仄仄)平平仄仄平(B式)可以变成(仄仄)仄平平仄平,属于孤平拗救;
    • (仄仄)平平平仄仄(b式)的腹节上字为仄的时候,头节上字必须平声。

黏对

出句平头对句仄头,出句仄头对句平头,称之为做对,否则称之为“失对”;上联对句平头下联出句平头,上联对句仄头下联出句仄头,称之为“做粘”,否则称之为“失粘”。

节构

五言律句的节构为: 腹节 | 腹节下字 | 脚节; 七言律句的节构为:首节 | 腹节 | 腹节下字 | 脚节。

“节”是指由两个字构成的一个声律单元。 “脚”是指每句的最后一个字,又称脚字。 “脚节”是指律诗和绝句每句的倒数第二、一两个字。脚节,又称尾节,收节。 “首节”是指律诗每句的第一、二两个字。绝句没有首节。七言的平起平收式,截去首节,就是五言的仄起平收式。七言的仄起平收式,截去首节,就是五言的平起平收式。首节,又称顶节,起节。绝句,又称截句。 “腹节”是指律诗每句的第三、四个字;绝句每句的第一、二个字。 “腹节下字”是指腹节的下一个字。旧时的诗词是竖行排列的,五言句的第三个字是五言句腹节的下一个字。七言句的第五个字是七言句腹节的下一个字。使用“腹节下字”,言简意赅,不用每次都强调“五言的第三个字,七言的第五个字”。

口诀

近体诗的平仄格式,存有一句口诀:

意为:七律的第一、第三、第五字平仄是不论的,第二、第四、第六字的平仄是严格要求的,在五律中,即是“一三不论,二四分明”。

该口诀的由来现不可考究;而在《切韵指南》中,曾有过记载。其为粗略观察,与事实不完全相符。实际上,一三五不一定不论,二四六也不一定分明。该口诀表面上虽然给人一种简单明快的感觉,但由于近体诗的平仄并非如此简单,所以极易引起初学者混乱。

律诗中诗句不依常例,称之为“拗”。拗句既不依正例也不依变例。 《汉语诗律学》一书中列出如下类型的拗以及相应的拗救方法:

甲种拗

七言第一字;除B式外,头节上字的拗;甲种拗可以不避,发生了也可以不救。如果要进行拗救,那么有两种方法:

  1. 本句自救(除B式):七言第一字该平而仄,第三字该仄而平;七言第一字该仄而平,第三字该平而仄。
  2. 对句相救:
    1. 七言第一字相救:出句平拗对句仄救,注意A式第一字仄第三字应平;
    2. 五言第一字相救和七言第三字相救(头节上字相救):出句仄拗对句平救。如果是bA式,以下两种格式任用一种:
      1. 甲: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2. 乙: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该较为特殊之格律于中晚唐后出现较多,以致成为一种风格。因此,可被列为特例,而非拗。)

乙种拗

腹节上字的拗,乙种拗尽可能避免,否则尽可能补救。

拗而后救,且用对句相救,在腹节上字处出句该平而仄,对句该仄而平。

丙种拗

B式律句头节上字的拗,也称之为犯孤平。丙种拗绝对避免,否则必须补救。拗救方法为本句自救。B式律句中,头节上字该平而仄,腹节上字必须用平补救。

丙种拗往往与乙种拗同时并用。这样对句腹节上字实际兼任了两种任务:既挽救了本句的孤平,又拗救了出句的该平而仄。

特殊形式

第一类特殊形式

b式律句腹节下字的该仄而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仄仄)平平仄平仄

腹节两字平仄互换,这种情形头字上节以避免仄声为原则,否则用普通形式。第一类特殊形式多用于尾联出句。

第二类特殊形式

b式律句腹节下字该平而仄。在aB式中,把a式出句的腹节下字改为仄声,同时把B式对句的腹节上字改为平声:

(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出句腹节上字以及七言出句第一字,还可以改为仄声,出句头节上字,还可以改为平声;对句头节上字还可以改为仄声,七言对句第一字还可以改为平声。这种形式的特征在于律句的声调,出句头节下字必须是仄声,末两字必须是仄仄,对句头节下字必须是平声,末三字必须是平仄平。 第二类特殊形式和丙种拗句往往同时并用:

(平平)仄仄平仄平,(仄仄)仄平平仄仄

丑类特殊形式,五言对句第一字喜用仄,第三字必须用平,常见于首句。排律中只容许第一类特殊形式,不容许第二类特殊形式。

五言律诗

五言律诗简称五律,是律诗的一种。五言律诗除了对仗和平仄之外,每句五个字,每首四联(首联,颔联,颈联,尾联),总共八句,全首共四十个字;

  1. 所有对句(偶数句)入韵,出句(奇数句)不入韵,比较特殊地首句入韵不入韵皆可。以首句不入韵为正例。

首句不入韵:

首句入韵:

七言律诗

七言律诗简称七律,是律诗的一种。七言律诗除了对仗和平仄之外,每句七个字,每首四联(首联,颔联,颈联,尾联),总共八句,全首共五十六个字。

首句不入韵:

首句入韵:

三韵小律

七律和五律中,存在一种三韵小律。三韵就是六句[注 1]

五言小律只有三十个字,例如:

七言小律只有四十二个字,例如:

注释

  1. ^ 首句即使入韵亦不计

参考文献

书籍

文献

  1. ^ 唐詩. www2.hkedcity.net. [2018-12-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7-04). 
  2. ^ 佛教慈航智林紀念中學 中國文學科 資訊科技教材  文學常識/中四級適用  單元六  唐代文學常識. 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 [2018-12-11].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