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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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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詩」和「排律」(或稱為長律)。除了五言律詩及七言律詩外,還存在一種特別的律詩,稱為小律三韻律詩,或三韻小律

律詩在押韻方面上,雙數句須押韻,第一句可押可不押,單數句不可押韻。

歷史

南北朝文學作品注重對偶平仄,對律詩的發展影響深遠。南齊永明之世,周顒和沈約四聲八病之說。影響所及,當時詩人作詩講究聲律,世稱「永明體」,這是由古體詩演變到近體詩的重要橋樑。

唐代以前的古體(或稱古風)律詩,其長度不限。唐初時期,上官儀提倡「六對」、「八對」之說,將前人對偶之法加以總結歸納,對律詩的發展頗有影響。初唐四傑所作律詩甚多,促進了律詩的發展。沈佺期宋之問在前人實踐的基礎上,加以琢磨、去粗取精,把律詩的格式固定下來。

杜甫是第一位大量創作七言律詩詩人[1][2]

律詩範例如下:

有一類律詩僅六句,稱小律三韻律詩;小律對偶要求較寬,或一二兩聯,或二三兩聯,或僅二聯要求上下句對偶。

格式

  • 句式方面:律詩句子長短全首一致;不是五言,就是七言。「出句的字」和「對句的字」不能重復。
  • 對仗方面:律詩每首必有對仗,且位置也有規定,全詩八句四聯(首聯、頷聯、頸聯和尾聯),頷聯(三、四句)、頸聯(五、六句)必須對仗工整,詞性相同,其他二聯則不拘。排除首尾兩聯外,一律用對仗
  • 對偶方面:對偶就是把同類的概念或對立的概念並列起來。對偶的一般規則為: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形容詞對形容詞,副詞對副詞。
  • 音律方面:律詩每首平仄都有規定,講求「粘對」和平仄諧協;所有對句(偶數句)入韻;除首句外的出句(奇數句)均不入韻;首句可入韻,亦可不入韻。
  • 用韻方面:律詩一般多押平聲韻(仄韻律詩應被看作是一種接近於古體詩的近體詩),不可換韻,一韻到底,雙數句或偶句末押韻,首句可押可不押。金朝、元朝以來通行「平水詩韻」,用韻限於一韻部。長律則可以換韻,往往在題目上標明韻數。

平仄格式

在本句中是交替性平仄;在對句中是對立性平仄;出句和對句的平仄相互對立。

律句句式

律句有存有四種格式;其中又可分「以平韻為開頭(平頭)」以及「以仄韻為開頭(仄頭)」。律句句式:

句式 五言律句 七言律句
a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平仄
A 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b 平平平仄仄 仄仄平平平仄仄
B 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律詩格律

律詩由律句組成,分為平起式和仄起式兩種結構:

平仄頭 首句韻 五言律詩 七言律詩
平起式 不入韻 bA,aB,bA,aB aB,bA,aB,bA
入韻 BA,aB,bA,aB AB,bA,aB,bA
仄起式 不入韻 aB,bA,aB,bA bA,aB,bA,aB
入韻 AB,bA,aB,bA BA,aB,bA,aB

分辨一首律詩是平起式還是仄起式的關鍵在第一句第二字:第二字平聲,就是平起式;第二字仄聲,就是仄起式。

格律中的幾個注意點:

  1. 七言詩句第一字平仄不論。
  2. 除B式律句,律句的頭節上字平仄不論;B式律句頭節上字限平聲,否則犯孤平。
  3. 腹節上字的平仄,以依律為正,不依律為變例:
    • (仄仄)平平仄仄平(B式)可以變成(仄仄)仄平平仄平,屬於孤平拗救;
    • (仄仄)平平平仄仄(b式)的腹節上字為仄的時候,頭節上字必須平聲。

黏對

出句平頭對句仄頭,出句仄頭對句平頭,稱之為做對,否則稱之為「失對」;上聯對句平頭下聯出句平頭,上聯對句仄頭下聯出句仄頭,稱之為「做粘」,否則稱之為「失粘」。

節構

五言律句的節構為: 腹節 | 腹節下字 | 腳節; 七言律句的節構為:首節 | 腹節 | 腹節下字 | 腳節。

「節」是指由兩個字構成的一個聲律單元。 「腳」是指每句的最後一個字,又稱腳字。 「腳節」是指律詩和絕句每句的倒數第二、一兩個字。腳節,又稱尾節,收節。 「首節」是指律詩每句的第一、二兩個字。絕句沒有首節。七言的平起平收式,截去首節,就是五言的仄起平收式。七言的仄起平收式,截去首節,就是五言的平起平收式。首節,又稱頂節,起節。絕句,又稱截句。 「腹節」是指律詩每句的第三、四個字;絕句每句的第一、二個字。 「腹節下字」是指腹節的下一個字。舊時的詩詞是豎行排列的,五言句的第三個字是五言句腹節的下一個字。七言句的第五個字是七言句腹節的下一個字。使用「腹節下字」,言簡意賅,不用每次都強調「五言的第三個字,七言的第五個字」。

口訣

近體詩的平仄格式,存有一句口訣:

意為:七律的第一、第三、第五字平仄是不論的,第二、第四、第六字的平仄是嚴格要求的,在五律中,即是「一三不論,二四分明」。

該口訣的由來現不可考究;而在《切韻指南》中,曾有過記載。其為粗略觀察,與事實不完全相符。實際上,一三五不一定不論,二四六也不一定分明。該口訣表面上雖然給人一種簡單明快的感覺,但由於近體詩的平仄並非如此簡單,所以極易引起初學者混亂。

律詩中詩句不依常例,稱之為「拗」。拗句既不依正例也不依變例。 《漢語詩律學》一書中列出如下類型的拗以及相應的拗救方法:

甲種拗

七言第一字;除B式外,頭節上字的拗;甲種拗可以不避,發生了也可以不救。如果要進行拗救,那麼有兩種方法:

  1. 本句自救(除B式):七言第一字該平而仄,第三字該仄而平;七言第一字該仄而平,第三字該平而仄。
  2. 對句相救:
    1. 七言第一字相救:出句平拗對句仄救,注意A式第一字仄第三字應平;
    2. 五言第一字相救和七言第三字相救(頭節上字相救):出句仄拗對句平救。如果是bA式,以下兩種格式任用一種:
      1. 甲: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2. 乙: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該較為特殊之格律於中晚唐後出現較多,以致成為一種風格。因此,可被列為特例,而非拗。)

乙種拗

腹節上字的拗,乙種拗儘可能避免,否則儘可能補救。

拗而後救,且用對句相救,在腹節上字處出句該平而仄,對句該仄而平。

丙種拗

B式律句頭節上字的拗,也稱之為犯孤平。丙種拗絕對避免,否則必須補救。拗救方法為本句自救。B式律句中,頭節上字該平而仄,腹節上字必須用平補救。

丙種拗往往與乙種拗同時並用。這樣對句腹節上字實際兼任了兩種任務:既挽救了本句的孤平,又拗救了出句的該平而仄。

特殊形式

第一類特殊形式

b式律句腹節下字的該仄而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仄仄)平平仄平仄

腹節兩字平仄互換,這種情形頭字上節以避免仄聲為原則,否則用普通形式。第一類特殊形式多用於尾聯出句。

第二類特殊形式

b式律句腹節下字該平而仄。在aB式中,把a式出句的腹節下字改為仄聲,同時把B式對句的腹節上字改為平聲:

(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出句腹節上字以及七言出句第一字,還可以改為仄聲,出句頭節上字,還可以改為平聲;對句頭節上字還可以改為仄聲,七言對句第一字還可以改為平聲。這種形式的特徵在於律句的聲調,出句頭節下字必須是仄聲,末兩字必須是仄仄,對句頭節下字必須是平聲,末三字必須是平仄平。 第二類特殊形式和丙種拗句往往同時並用:

(平平)仄仄平仄平,(仄仄)仄平平仄仄

醜類特殊形式,五言對句第一字喜用仄,第三字必須用平,常見於首句。排律中只容許第一類特殊形式,不容許第二類特殊形式。

五言律詩

五言律詩簡稱五律,是律詩的一種。五言律詩除了對仗和平仄之外,每句五個字,每首四聯(首聯,頷聯,頸聯,尾聯),總共八句,全首共四十個字;

  1. 所有對句(偶數句)入韻,出句(奇數句)不入韻,比較特殊地首句入韻不入韻皆可。以首句不入韻為正例。

首句不入韻:

首句入韻:

七言律詩

七言律詩簡稱七律,是律詩的一種。七言律詩除了對仗和平仄之外,每句七個字,每首四聯(首聯,頷聯,頸聯,尾聯),總共八句,全首共五十六個字。

首句不入韻:

首句入韻:

三韻小律

七律和五律中,存在一種三韻小律。三韻就是六句[註 1]

五言小律只有三十個字,例如:

七言小律只有四十二個字,例如:

註釋

  1. ^ 首句即使入韻亦不計

參考文獻

書籍

文獻

  1. ^ 唐詩. www2.hkedcity.net. [2018-12-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7-04). 
  2. ^ 佛教慈航智林紀念中學 中國文學科 資訊科技教材  文學常識/中四級適用  單元六  唐代文學常識. 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 [2018-12-11].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