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经 (清朝)
张大经(1719年—1773年),字子常,山西凤台人,清朝军事将领,武状元及第。
生平
张大经于乾隆十六年(1751年)登辛未科一甲一名武进士,授头等侍卫。乾隆二十年(1755年),任湖北武昌城守营参将。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因限期内未抓获农民起义首领马朝柱而被降级。次年,又任山东济南城守营参将。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升任文登营副将。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升任陕西兴汉镇总兵官。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率军出征金川,生擒小金川土司、僧格桑之父泽旺,后战死沙场。
身后
张大经死后,乾隆帝赐恤,并予骑都尉世职,入祀昭忠祠。[1][2]
家庭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编辑]
- 《清史稿·卷334》
参考文献
- ^ 《清史稿》,卷334
- ^ 張大經,明清人物傳記資料(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2012-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