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婚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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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部分派别视婚礼是一种圣礼,各基督教支派的基督教婚姻观有很大的分别。
天主教和东正教
婚配圣事
- 天主教、东正教、普世圣公宗视婚姻为圣事∕奥迹∕圣礼
- 基督教新教视婚姻为一般礼仪,不视之为圣礼
- 在基督的爱内,男女二人自由地将自己交给对方,愿意共同勉力度一个更圆满的基督徒生活;并在二人的相爱中,传生后代,负起教养子女的职责。
限制
- 天主教、东正教教友(即使只是一方)一般而言必须在圣堂进行
- 天主教、东正教的婚配圣事具有不可拆散性
- 在天主教,离婚再婚之人士,后一段婚姻是不获教会承认,除非单方面死亡或以信仰理由成功得到宽免,或获教会婚姻法庭经调查后宣判前段婚约无效。
- 在天主教,离婚再婚的教友及与离婚者结婚的教友,不能领受圣体圣事
- 离婚再婚的教友及与离婚者结婚而尚未获教会解取前一段婚约及补礼的教友,不能领受圣体圣事
- 未得教会批准,而自行不在圣堂结婚的教友(即使只是一方是教友),在未补礼及未办妥有关手续时,不可领受圣体圣事
- 将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已领坚振。凡尚未领坚振圣事者,倘无重大不便,应先领该圣事。
天主教办理婚姻应留意
- 男女双方应于结婚前三个月内到任何政府或当地的婚姻注册署登记,领取婚姻许可证书(Certificate of Registar of Marriages) 。
- 至少在结婚前六个月,前往行将举行婚礼的堂区办理有关的手续。
- 要尽早往见神父,商讨有关事项,如:日期、婚前咨询等。
基督新教
一轭论
一轭论是大多数基督新教教会的对信徒的婚配指引,建基于保罗在哥林多后书6:14:“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由于这缘故,保罗劝谕基督徒只“跟主里的人结婚”。(哥林多前书7:39)
支持观点
福音派与基要派的牧师及教会多认为这段经文指不可跟不信或未信者结婚[1][2][3][4][5][6][7][8][9][10][11][12][13][14][15]。这些福音派与基要派的支持者认为与一个不信或未信的人结婚多数不能令对方信基督教,甚至会离开教会、夫妻生活不融洽等,因此劝信徒不要与非信徒作进一步的交往,免得陷在情感的试探中,最终不能自拔,[16][17]。甚至有基要派的观点认为信耶稣的人就是神的儿女,不信耶稣的人就是魔鬼的儿女,所以两者之间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道德观甚至婚姻观根本不相同,是格格不入的。[18]。持这种观点的教会包括中国基督教播道会、香港浸信宣道会及宣道会等[19]。
反对观点
一些基督徒反对一轭论,并且认为是圣经的教导而非律法。[20][21][22]部分基督徒认为,婚姻涉及两人之间的感情关系,而宗教信仰实际上只是私人事务,两个人事实上对宗教信仰可以有不同的看法,虽然宗教信仰会影响个人的价值观,但婚姻生活亦包括其他的因素,包括工作、家庭、社会及经济,即使是相同信仰的婚姻亦会面对同样的问题。
有牧师认为在婚姻路上就算是同一信仰的人的婚姻都会面对和出现很多问题,两个不同信仰的人在人生观、价值观和生活适应等问题上比同一信仰的人要面对之问题就会更多。教徒明白和衡量各方利弊后仍决定跟不信或未信基督教的人结婚是其个人选择。教会不应以一轭论作为反对信徒与非信徒结婚的理由,因这会促使一些教徒过单身生活。[23]
离婚
基督教传统上普遍反对离婚,因此过去历史大部分时期离婚是禁止的,即使容许,由于男女在社会及经济上地位的差异,离婚条件亦十分困难,因此于1960年代前离婚亦十分低。尽管在圣经上是不容许离婚的,但在现实生活上,还是有为数不少的基督徒曾经离婚。随着社会上的男女社会及经济上地位的差异减少,女性地位的上升亦使离婚更为容易,而离婚随了涉及感情问题,亦有其他社会及经济的因素,包括家庭暴力。部分教会因为反对离婚的教义,缺乏对离婚的单亲家庭给予援助及支持,这亦受到批评。
同性婚姻
不少基督教的教会基于基于圣经的部分内容,主张婚姻是上帝所设立,由一男一女组成,因为是上帝所设立,所以人不能分开。虽然根据圣经事实上是容许休妻(离婚),但不少基督教教会根据圣经教义反对离婚,同时基于上帝设定婚姻是一男一女,所以反对同性婚姻,认为同性婚姻立法会冲击家庭价值,并会影响宗教自由。但同性婚姻在教会内部亦有不同的意见,一些教友认为同性伴侣选择结婚并不会影响宗教自由,而婚姻在现代社会中属民事法例,教会有权选择不让同性伴侣在教堂行婚礼,因此并不会影响宗教自由。
近来,不少偏向自由主义神学的新教派别(如美国圣公会、英国圣公会、苏格兰长老教会)原则上允许祝福同性婚姻,但即使这些教会内也有反对祝福同性婚姻的声音,甚至导致教会趋于分裂(如北美圣公会的出现)的情况出现。
其他相关教派
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
摩门教早期曾提倡一夫多妻,但后来在外界庞大的压力下,于1890年禁止再实行一夫多妻,改提倡一夫一妻[24]。
统一教
对多配偶制的看法
《圣经》中有多位一夫多妻的人物。一些现代圣经学者,如 William Luck 和 Blaine Robinson,认为《圣经》支持一夫多妻制[26][27]。
参考文献
- ^ 当接纳劝告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萧寿华牧师
- ^ 基督徒可否跟非信徒結婚呢- 神學天地- 香港宣教會恩磐堂. [2009-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9-12).
- ^ 唐崇荣牧师希伯来书问题解答24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09-10-07.唐崇荣
- ^ 选对终身伴侣 康希牧师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09-08-03.
- ^ Unequally Yoked: Does 2 Corinthians 6:14 Apply to Marriage?. [2009-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7-03).
- ^ 结婚、离婚、再结婚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吴主光
- ^ 浸信宣道會聯會 教會紀律章程. [2009-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5-12-02).
- ^ 基督徒与异性交往&谈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 作者:黄哲辉牧师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09-05-30.
- ^ 成聖需要功夫 潘國華. [2009-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1-19).
- ^ 与非基督徒恋爱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陈终道
- ^ 袁大同访谈:单身基督徒如何预备婚姻[永久失效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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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宣家讯236期 单身男女vs结婚压力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香港基督教宣道会北角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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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督徒可以与非基督徒结婚吗? 赖若瀚 牧师 [永久失效链接]
- ^ 聖靈月刊 268期 青年團契 如何面對感情的試探. [2009-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 ^ 给未婚青年弟兄姊妹的衷告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09-03-06.
- ^ 探討信與不信婚姻之是與非. [2009-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7-16).
- ^ 從現實看「信與不信可同負一軛」. [2009-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5-04).
- ^ 從聖經看「信與不信可同負一軛」. [2009-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5-05).
- ^ 信與不信的戀愛婚姻 張國棟. [2009-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9-18).
- ^ 2005年03月6日 單身婦女的牧養 婦女、聖餐主日 第10期 潘玉娟牧師. [2009年7月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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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统一教配婚 不合可重配 自由电子报-生活新闻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09-07-19.
- ^ William Luck. On the Morality of Biblical Polygyny. bible.com. [May 5, 20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0-03).
- ^ 存档副本. [2010-06-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