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玺
刘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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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宣府 | |
籍贯 | 直隶保定府唐县 北直隶济州卫官籍 |
出生 | 正德三年(1508年)四月十七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滕氏,继娶董氏 |
亲属 | 曾祖刘清,祖刘安,父刘颙,母赵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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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玺(1508年—?),字国符,号双泉,北直隶济州卫官籍,直隶保定府唐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四月十七日生,行一,治《诗经》,由顺天府学生中式顺天府乡试第一百十一名举人,年二十五岁中式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会试第二百五十八名,第二甲第三十五名进士。观户部政,授户部主事,历升员外郎,郎中,出为河南卫辉府知府,复除济南府,二十三年(1544年)正月升山西副使,升本省右参政,二十九年二月升山东按察使,七月升巡抚宣府右佥都御史,升右副都御史,照旧巡抚地方,三十二年十二月以科道论劾,降一级调外任。降山东左参政[1][2]。升按察使,三十五年(1556年)正月考察免职。
家族
曾祖刘清,正千户;祖刘安,正千户;父刘颙,正千户;母赵氏。重庆下。弟刘玮;刘瑀。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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