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必达(?—?),字士征,号天如,湖广承天府景陵县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湖广乡试六十四名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壬戌科会试会元,出贺逢圣《易》三房,后为进士二甲第十一人,六月考选入翰林院为庶吉士,四年正月散馆授翰林院编修,充起居注,管诰敕,纂修国史,五年充册封正使[1]。崇祯元年升侍读,三年神宗实录告成,赐金帛,升右春坊右中允,五年被革职,因母老请归终养,卒于家。生平乐易无忤,胸怀坦直,服官十馀年以清正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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