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岛LGBT权益
冰岛的LGBT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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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性行为 | 合法 (自1940年) 同意年龄平等化 (1992年) |
性别认同和表达 | 允许更改法律上的性别 |
同性伴侣关系 | 同性婚姻合法 (自2010年) |
收养 | 共同领养、继子女领养皆为合法 |
兵役议题 | 冰岛没有军队 |
反歧视保障 | 性倾向保障 (见下方) |
冰岛已成功达成许多LGBT权益的里程碑,其中包括同性婚姻与领养的合法化。
2009年2月,由约翰娜·西于尔扎多蒂(现代史上首位公开同性恋身份的政府首长)领导的少数党政府上任,推动修订婚姻法。2010年6月11日,国会重新定义婚姻为“两个人之间的结合”,从而使同性婚姻合法化。法律于2010年6月27日生效[1];西于尔扎多蒂也旋即和其同性伴侣提出将民事结合转化为婚姻的要求,正式结合[2][3]。
法律
同性性行为
同性性行为已于1940年除罪化。1992年,国会通过法律订定同意年龄为14岁[4]。 2007年限制升到15岁,无关性别。
同性结合
自1996年,冰岛开放同性伴侣合法登记为伴侣关系[5][6][7],直到2010年6月27日由性别中立的婚姻法取代。
反歧视
冰岛自1996年立法禁止性取向相关歧视及仇恨言论与罪行[4]。
生活环境
冰岛人口虽少,但同性恋社群十分活跃,尤其以雷克雅维克最盛:当地有许多同性酒吧和咖啡馆[8],每年约八月时举行同志骄傲游行[8]。
概要
项目 | 合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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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性行为合法性 | 自1940年 |
同意年龄一致 | 自1992年 |
反歧视法执行 | |
反歧视法适用于商品及服务法规 | 自1996年 |
反歧视法适用于所有其他领域(包括:间接歧视、仇恨言论) | 自1996年 |
同性婚姻 | 自2010年 |
承认同性夫妻/伴侣 | 自1996年 |
同性伴侣可共同领养 | 自2006年 |
同性恋者可在军界公开性倾向 | 冰岛没有军队 |
性别更动权力 | |
女同性恋进行体外受精之合法管道 | 自2006年 |
允许男男性接触者(MSM)进行捐血 [9] |
参考资料
- ^ Iceland parliament votes for gay marriage. [2011-0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1-28).
- ^ 季平(撰稿、编辑),冰岛女总理与同性伴侣正式结婚[永久失效链接],中央广播电台,2010年6月28日,新闻引据:采访、法新社。2011年1月16日查阅。
- ^ 蔡佳慧,首见 冰岛女总理与女友完婚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苹果日报,2010年6月29日。2011年1月16日查阅。
- ^ 4.0 4.1 Homosexuality and the Law - Fragments of Icelandic History. [2011-0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7-21).
- ^ Iceland : Recognized partnership law, 1996. France.qrd.org. 1996-07-01 [2010-08-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1-12).
- ^ Partnership Law In Iceland. France.qrd.org. [2010-08-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1-12).
- ^ Important Improvements in Gay and Lesbian Rights in Iceland. Ilga-europe.org. 2006-06-12 [2010-08-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2-27).
- ^ 8.0 8.1 Gay Iceland. [2011-0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1-20).
- ^ 存档副本. [2017年10月2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