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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弘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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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弘嘉
大清通政司参议署通政使
籍贯江南常州府宜兴县
族裔汉族
字号字葵尊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康熙十一年壬子科举人
  • 康熙十五年丙辰科进士出身

任弘嘉(17世纪—?),字葵尊江南宜兴县人。清朝政治人物,由进士任监察御史,直言敢谏。官至通政司参议。

仕途

康熙十一年(1672年)举人,官居行人。康熙十五年(1676年),成进士。十八年(1679年),考选江南道御史。巡南城,上疏言:“各州县宜有讲堂书院,庶人知乡学。”又言:“学道不惟受制籓司,抑且受制知府。盖府道阶级不甚悬,无以资表率。部郎声望不甚重,又无由达封章。求其公明,实不可得,乞重其选。”改巡北城,疏陈五城应行事,说:“盗风未靖,由保甲不行。稽察未清,由旗、民杂处。司坊未洁,由劝惩不当。”又言:“州县昏夜比较,乡民讬宿无地,饥寒受杖,往往殒命。又或因分釐火耗之轻,受佥役横索之累。”又言:“朝廷清丈,所以为民,而籓府驳册,上下动费累百。津梁有关,所以御暴,今小港皆设巡拦,旱路亦行堵截,检索至负担,税课遍鸡豚。”所言皆痛切。有一天巡城,有锦衣骏马突来其前,他呵斥之。隶卒说:“这是王府优人。”任弘嘉快步走到王府,索此优人出,杖四十。康熙帝闻,以任弘嘉为直臣。从此贵戚敛迹,不敢违法。

不久掌山东道御史,兼江南道如故。上十渐疏:“一曰,朋党交结之渐。始因交际为馈遗,渐以爱憎成水火。二曰,奢侈僭逾之渐。物力既殚,等威亦紊。三曰,文武讦讪之渐。督、抚、提、镇挟私互讦,小吏效尤,何以使民无讼?四曰,绅士吹求之渐。有司视如仇雠,奸民以为鱼肉。五曰,上下奉违之渐。国家良法美意,奉行者徒有虚文,过当者反成弊政。六曰,名器混淆之渐。为生养万民计,守令宜用正途。七曰,常平侵渔之渐。贮谷久易浥损,又难盘察,不若听民输钱,数易稽而无朽蠹。八曰,河工兴建之渐。从古无不徙之河,治河惟去其太甚,不必议开议塞,借一劳永逸之辞,为逐利幸功之术。九曰,情罪过当之渐。如逃人止于鞭刺,过宿反至窜流,轻重不平,枉诬尤甚。十曰,积习胶固之渐。升迁则赶缺压缺,处分则忽重忽轻,视为故常,营竞特甚。”又上疏论铨政不平,并下部议行。三十三年(1694年),迁奉天府府丞,兼学政。转通政司参议,署通政使。丁母忧归。丧期满后得眼病,卒于家。[1]

任弘嘉素来谨慎,每每上疏之言过直,就战栗。有人说:“你如此畏惧,何如不言?”答:“弘嘉之战栗,是气不足。但知其当言,不敢欺吾心,尤不敢负吾君罢了。”[1]

轶闻

王士禛香祖笔记》载任弘嘉刚任御史时,上疏请定服色,于是三品以上才被准许穿有貂及舍利狲补子的官服。[2]王士禛《分甘馀话》卷三称“近岁御史以骨鲠著闻者二人:宜兴任弘嘉,丹阳荆元实。”并记载:一日,康熙帝命阁臣、九卿科道问总漕官员才干、品行、政绩,众人相顾未发言,任弘嘉从末班抗声说:“此人贪酷暴横,无一善状。”内阁授其笔札持其言入告康熙帝,总漕者遭罢黜,公论以为快事。任弘嘉升通参,因病辞职归荆楚之地,封事十余条上奏,在当时都劲直有声,忽然称病求归,当时王士禛刚代为都察院左都御史,力挽留不得,任弘嘉最终殁于天津舟中,深为可惜。[3]

作品

《千秋岁》

鹴裘频换。贳得藏书半。墨痕涌,文风变。千秋删定贵,一日功名贱。堪慰甚,幼童长喜传新卷。
令节春光晏。短帽当风乱。挥麈尾,浩然叹。疏狂诗酒癖,睥睨乾坤愿。须自省,行年五十非虚幻。

评价

  • 《清史稿》论曰:弘嘉论十渐,(高)层云争国体,陈义皆甚高。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282》,出自赵尔巽清史稿

参考

  1. ^ 1.0 1.1 《清史稿》卷二百八十二
  2. ^ 王士禛《香祖笔记》
  3. ^ 王士禛《分甘馀话》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