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简称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公布日期2019年12月28日
施行日期2020年6月1日
法律效力位阶普通法律
立法历程
收录于维基文库的法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收录于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的法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现状:施行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该法律于2019年12月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1][2]

立法缘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第一条是“为了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公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1][2]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最后一条是“本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1][2]

参见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2019-12-28, Wikidata Q84029114 (中文) 
  2. ^ 2.0 2.1 2.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2019年12月28日 [2021年4月2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