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简称 |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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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 2019年12月28日 |
施行日期 | 2020年6月1日 |
法律效力位阶 | 普通法律 |
立法历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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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于维基文库的法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 |
收录于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的法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 |
现状:施行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该法律于2019年12月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1][2]。
立法缘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第一条是“为了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公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1][2]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最后一条是“本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1][2]
参见
参考文献
- ^ 1.0 1.1 1.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2019-12-28, Wikidata Q84029114 (中文)
- ^ 2.0 2.1 2.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2019年12月28日 [2021年4月2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