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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木子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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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美是一个虚构的网名,因在互联网上发布自己的爱日记而引起就道德法律方面的极大争议。

外部链接


移动自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
  • 木子美:不适合百科全书条目--Shizhao 06:43 2003年12月8日 (UTC)
    • 删. --Menchi 06:51 2003年12月8日 (UTC)
    • 删之.Dersonlwd 07:50 2003年12月8日 (UTC)
    • 我倾向于认为:如果能写出NOPV的内容翔实的分析材料,那么这种社会热点性质的条目就可以保留。如孙志刚事件也是社会热点,并且促成了中国收容遣送制度的改革,我觉得就可以收入百科全书。--Mountain 12:45 2003年12月8日 (UTC)
    • 我的观点主要有两条:成为社会热点的事件可以收入百科全书;不要因为木子美事件本身涉及色情和炒作而否认它成为社会热点。大家讨论。--Mountain 12:50 2003年12月8日 (UTC)
    • 改一下或许没必要删。--Formulax 01:51 2003年12月9日 (UTC)
    • 我认为保留可以,但是需要修改。而且她本名李丽,木子美只是一个笔名,而且其笔名也不只这一个,同时也是一个专栏作家。我认为应该用其真名。木子美做重定向--Shizhao 02:34 2003年12月9日 (UTC)
    • 这倒不错,客观,理性的条目也可以正视听.--Dersonlwd 02:58 2003年12月9日 (UTC)
    • 在该条目没有变得更有意义之前,删除比较合适,或者移动到对话页--Dersonlwd 02:52 2003年12月11日 (UTC)
    • 关于社会热点的特殊性,以怎样的方式来写呢?大家讨论。--Dersonlwd 02:59 2003年12月11日 (UTC)
    • 移动到对话页比较合适--Shizhao 03:21 2003年12月11日 (UTC)
结束移动 * 结束移动

请求把“李丽”改名为“木子美”

李丽木子美:这是与作家木子美相关的讨论页--Berthe留言2012年8月20日 (一) 12:1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