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国家宪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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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武警部队并不等于法国那类国家宪兵。(1)军事警察职能是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军事纠察部队承担,武警并不能干预;(2)关于刑事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侦查权仅属于公安机关、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卫部门、监狱,而并不包括武警部队;(3)行政警察职能主要是由公安部门的人民警察承担,隶属公安部门的武警边防部队也承担部分任务。武警并不负责社会治安;(4)处置突发事件:由解放军、武警、公安等部门共同承担;(5)抢险救灾:由解放军、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等共同承担。
武警部队的主要任务是安全保卫任务、防卫作战、抢险救灾、参加国家经济建设。其中安全保卫任务主要是保卫重点目标、重点设施、重大活动,安全保卫任务中的其他方面都是协助和参加,武警部队本身并非主体。从总体上看,类似国家宪兵的职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由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各机关各部门共同承担。Sgsg(留言) 2017年2月23日 (四) 11:09 (UTC)
请注意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Qqqyyy在此造假术语“军纠”
见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4/10/08#军纠。--Outlookxp(留言) 2024年10月8日 (二) 06:3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