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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二二八事件/存档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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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二二八事件全盘式修编讨论(6月18日-8月6日修编讨论)

编辑请求:移除页顶多个问题-争议模板(撤案)

@ManchiuOutlookxp条目经三个多月讨论编修,已趋完善,亦许久无人再议,版本趋稳定,虽然个人认为仍有少数情绪、冗词之细节待讨论来精简,但也应先移除去年置放的"多个问题"争议模板。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19日 (一) 04:52 (UTC)

@ManchiuOutlookxp此条目先前被Chinuan12623加入不少错误的资讯,例如故意将事件责任全推给陈仪,并以孤证替蒋介石卸责[1]、在死伤人数表格加上错误的“总数”字眼[2]、将已遭台共开除党籍的谢雪红,以及事件之前早已覆灭的台共还故意贴上台湾共产党的错误标签[3]......等等,至今尚未能更正,更应置入问题模板,避免误导读者。--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19日 (一) 07:29 (UTC)

讨论归讨论,不要替人随便安罪名,我提修编就是加入错误的资讯,你说的就是正确资料,本讨论已述了三个多月(如存档4),里面有哪个管理员裁核说我是乱加错误的资讯,有错误的资料,几万个点阅的用户会放过我吗,管理员不会回退吗,你怎也沉寂那么久没发声,而让管理员提议与执行"久未讨论静止"的讨论页面,来进行存档。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19日 (一) 20:18 (UTC)
是非问题却用个人阐述观点的方式进行回应,文字堆砌并没有意义。--Barter84留言) 2017年6月20日
是非问题却用个人阐述观点的方式进行回应,这是指你自己吧!管理员仍未对本案表示意见,先提撤案,俟相关修编提案处理完毕后再议。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0日 (二) 12:15 (UTC)

讨论修编“简介引言”末段

此段是摘述"平反与纪念"作为,然应将定为和平纪念日后,社会对此仍有难解积怨写入,这是实情,也日趋严重,亦是政府要努理解决之事,不需匿藏,有面对才有和解与共生之日,故建议"增述"此结尾之(末句)“然而台湾每年到了二二八和平纪念日前后,都还是纷传抗争与蒋介石铜像及228纪念碑遭破坏之情事。”

修编版本:“二二八事件是台湾现代史最重要的事件之一,之后台湾紧接着实施长达38年的戒严,.....1995年,时任总统李登辉公开向二二八事件受难者道歉,各地陆续为受难者建立纪念碑与纪念园区,政府还将2月28日订定为和平纪念日,并对受难者家属予以赔偿和恢复名誉,然而台湾每年到了二二八和平纪念日前后,都还是纷传抗争与蒋介石铜像及228纪念碑遭破坏之情事。[1][2][3][4][5][6][7](6月21日讨论后修订版 )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0日 (二) 12:09 (UTC)

(!)意见,Chinuan12623想在引言增加这段话:“然而台湾每年到了二二八和平纪念日前后,都还是纷传抗争与蒋介石铜像及228纪念碑遭破坏之情事,须待化解。”是不是想要暗示订定二二八和平纪念日会破坏社会团结、制造族群对立?谁断言须待化解?引用来源明确表示须待化解?--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0日 (二) 15:43 (UTC)

(:)回应,Barter84很想猜人动机,但很可惜老是猜错,这不是暗示,是明示,虽然订了和平纪念日,但社会对此仍积怨难解,显示在台面上的就是228前后日的抗争频传与破坏情事,且日趋严重,此无须驼鸟式匿藏,既然Barter84认为谁断言须待化解?引用来源明确表示须待化解?那就移去"须待化解"该句。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1日 (三) 18:07 (UTC)

编辑请求:修编“简介引言”末段(管理员裁核:未见共识,拒绝)

请求已拒绝

此提案经三日已无人再提争议,故请"增述"此段结尾之(末句)-“然而台湾每年到了二二八和平纪念日前后,都还是纷传抗争与蒋介石铜像及228纪念碑遭破坏之情事。”

修编版本:“二二八事件是台湾现代史最重要的事件之一,之后台湾紧接着实施长达38年的戒严,.....1995年,时任总统李登辉公开向二二八事件受难者道歉,各地陆续为受难者建立纪念碑与纪念园区,政府还将2月28日订定为和平纪念日,并对受难者家属予以赔偿和恢复名誉,然而台湾每年到了二二八和平纪念日前后,都还是纷传抗争与蒋介石铜像及228纪念碑遭破坏之情事。[1][2][3][4][5][6][7]”。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2日 (四) 02:48 (UTC)

(!)意见,“然而台湾每年到了二二八和平纪念日前后,都还是纷传抗争与蒋介石铜像及228纪念碑遭破坏之情事。”那么六四纪念日就没有发生冲突?而二二八纪念日就是在挑起冲突?加入这一句话在引言结尾当做总结,会带给读者一个观感:二二八和平纪念日既然会挑起冲突,不如取消好了。--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2日 (四) 09:40 (UTC)

(:)回应,再次摇头,展现"离题"功力,大陆的六四纪念日有无冲突关你何事,关此提修何事?你的观感能代表读者的观感?编辑此应问"台湾每年到了二二八和平纪念日前后,都还是纷传抗争与蒋介石铜像及228纪念碑遭破坏之情事",是否属实,有无来源、关注度。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2日 (四) 09:53 (UTC)
(:)回应为何Chinuan12623会起意想要在结尾加入这段跳跃的话?请Chinuan12623务必明白坦承,个人本身是不是希望取消二二八和平纪念日?--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2日 (四) 10:39 (UTC)
个人认为,若该陈述有争议,不加上去是上策,依照目前稳定版本是比较好。--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6月22日 (四) 18:55 (UTC)
@Manchiu感谢管理员的理解,像之前用户Chinuan12623径自在引言倒数第二、第三段里面添加的资料[4],在引言里刻意性强调:外省人死伤多少......又外省人死伤多少、加上蒋介石严禁报复的孤证、然后国防部长白崇禧禁止滥杀无辜...宽大怀柔...又制止滥杀无辜...强调如何如何...,又接着将白崇禧“宣字第1号”的指示内文贴到引言来,然后在后面把错误丢给陈仪......一整个看起来就很突兀,显然是硬加上去的,很明显是在导引思维路线,引导到特定观点立场影响读者,管理员应该能理解敝人在说什么。--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3日 (五) 00:22 (UTC)
  • @Manchiu目前争议仅是Barter84,添加之内容是当前每年都会发生的属实事件,有来源及关注度。不写伤亡数不代表没伤亡,所以写了;不写抗争破坏,就代表没抗争破坏情事?面对事实陈述,无须隐匿。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5日 (日) 16:49 (UTC)
  • @ManchiuChinuan12623先前早已经在条目里加入这句:“而台湾每到二二八当日,都传抗争与蒋介石铜像及228纪念碑遭破坏情事,纷争对立不断”[5],选取其中的负面影响减损二二八纪念日的价值,如今Chinuan12623还意图要再次重复写一次,很有故意性。--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6日 (一) 08:02 (UTC)

结果是拒绝,未见任何讨论共识。--Antigng留言2017年7月5日 (三) 07:50 (UTC)

讨论修编“简介引言”中第三、四段

翻阅以往讨论纪录,有读者反应内容有的"情绪"性用词不宜,故拟改为"中性"之用词,并移除"冗词"与细节来简述,建议该二段合并修订之"精简"版本如后:

1945年,国民政府接替日本治理台湾,然而来台的军政人员,甫经历中日战争,抱持着优越感对满是日本风的台湾生起排斥与歧视的心态[3][4][5][6][7],而长期在日本统治下的台湾人民,对于当时的中国社会现况缺乏了解,导致由原本的满怀期望转变成失望[8][9][6][10][1][11],又因来台人员的法纪观念不佳而发生违法犯纪情事[12][6],相较于台湾日治时期的军政效率有所若差[13],使得台湾人民对国民党与长官公署感到反感[14]。于是在政策不善[注1]、军纪不佳、官员贪腐[5]、经济通膨、民众失业[5]、经济倒退、歧视打压等情形下,导致官民关系愈趋恶劣,终于因一起缉烟血案而使累积一年多的民怨爆发[7]。(PS:粗体字之第四段"精简"版,为6月20日Matt Smith建议提出修正)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18日 (日) 06:00 (UTC)
敝人未发现有“情绪性用词”。请问是哪位读者这样说的?--Matt Smith留言2017年6月18日 (日) 08:59 (UTC)
(!)意见,没必要做这种修改,将二二八事件的描述弱化、模糊化,除了让国民党黑历史不要那么难看以外,对大家有什么益处?--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18日 (日) 11:08 (UTC)
  • (:)回应,略摘读者反应内容不宜有"情绪煽动强烈"性用词(如后),维基编写本应为"中性之一般"用词,没有所谓描述弱化、模糊化的反对理据,只谈编述得否,不计个人利害,本人更认为内容性质相同重复之"冗词"或细节赘述应简并。
  1. Jarodalien-管辖台湾的国民政府官员也有严重的官僚作风与贪污问题,例如舞弊营私、中饱私囊、把持机关任用自己人、涉足不良场所、不守纪律而常为报章媒体所报道。驻守台湾的国民政府军队更是军纪败坏,例如乘车不付钱、吃饭不付钱、低价强买、仗势赊借,乃至偷窃、抢劫、诈欺、开枪伤人(短短一年多就发生数千起杀伤事件)、奸污妇女、与民众之间的大小冲突不断。此等缺点与日治时期日本官员的纪律严明、高行政效率形成强烈对比,也使得台湾人民越来越轻蔑与敌视来自中国大陆的人士。等将个人情绪写进条目的字眼,违反中立性方针。
  2. es91213-我仍然要呼吁尽量避免使用煽动性字眼。百科的功用只是将该事件明白呈述而已,不是宣传读物。
  3. Chinuan12623-二二八事件长期以来被扭曲,导致情绪化用词、内容不中立,而这结果可能加剧族群撕裂与社会对立,维基百科必须回归客观中立之叙叙。
  4. 叶又嘉-个人认为维基不应用太强烈的字眼编写。
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18日 (日) 11:36 (UTC)
  1. Jarodalien提到的那些字句已经经过修改了,敝人看不出目前的字句有“情绪性用词”。
  2. 请问es91213是指哪些字句?
  3. 请问Chinuan12623阁下是指哪些字句?
  4. 请问叶又嘉是指哪些字句?
--Matt Smith留言2017年6月18日 (日) 11:59 (UTC)
你应该知道什么是类比、举一反三。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18日 (日) 12:23 (UTC)
如果他们没有明讲是哪几段,敝人无法确定他们是否在说第三、四段。另外,阁下须先理解“情绪性”的意思,所谓的“情绪性”意指不理智、不冷静、激动,但现在的字句已经是经过修缮的版本,敝人觉得是理智、冷静、平静的,没有“情绪性”的问题。如果阁下仍然认为有“情绪性”用词,请列出一个清单供大家检视。--Matt Smith留言2017年6月18日 (日) 12:35 (UTC)
(:)回应,类比与举一反三是全文适用的。还有内容性质相同重复之"冗词"赘述也应简并。Jarodalien-不也说了...乘车、用餐不付款、低价强购、赊借不认账,乃至有偷窃、抢劫、恐吓、诈欺、调戏妇女、强奸、开枪杀人...等将个人情绪写进条目的字眼,违反中立性方针。这些内容用一句话"违法犯纪"就可述明,但却用情绪化的冗词,是无必要。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19日 (一) 04:11 (UTC)
(~)补充:请阁下不要一直把自己的旧留言移动到敝人的新留言下面,那样会导致敝人的新留言像是在回复敝人自己的旧留言。阁下若有新的话要说,请直接新增留言。--Matt Smith留言2017年6月19日 (一) 06:38 (UTC)
(~)补充:阁下现在所列举的Jarodalien提到的那些事情不叫作“情绪性”用词,也不叫作“冗词”,而是叫作“细节”。--Matt Smith留言2017年6月19日 (一) 06:38 (UTC)
(:)回应:1.不要误导我的编辑,此就像你修编你的留言般,我前摘说了"改时序签名并回应",看来很顺,没问题。2.你说Jarodalien提到的那些事情不叫作“情绪性”用词,但我是认同他述-"将个人情绪写进条目的字眼,违反中立性方针"之说。如果可用"违法犯纪"就可述明,却故意作“冗词”摊述,再说这叫作“细节”描述,那要不要将洗澡不关门、随地大小便、骂人三字经...都写上。还有要更正你,“细节”是应在"内文"描述,"引言"反倒是要“摘要精简”,你可不要说你不懂这些。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19日 (一) 06:59 (UTC)
1. 究竟是谁在误导?敝人先前针对阁下列举用户的说词而询问阁下他们是在指哪些字句[6],然后阁下请敝人类比、举一反三[7],于是敝人表示敝人不知道他们是否在指第三、四段[8],然后阁下就开始修改自己的旧留言、变更自己的旧留言位置[9],导致敝人的两个留言看起来像是自己回复自己似的。哪有人像阁下这样“讨论”的? 2. 敝人就是认为Jarodalien提到的那些事情那不叫作“情绪性用词”和“冗词”,而是叫作“细节”。敝人从未主张“细节”应该放在导言,故不需阁下更正。敝人所强调的是阁下将“细节”曲解成了“情绪性用词”和“冗词”。--Matt Smith留言2017年6月19日 (一) 07:46 (UTC)
(:)回应,Matt Smith缠我二段了,指我用"合并回复"会让他有所点乱,故植回 "18日 (日) 12:23"原回应之段落,这样有比较顺吗?说真的,管的也多了点,编辑也杂乱了点。(※)注意,很高兴Matt Smith说"敝人从未主张“细节”应该放在导言",那是否遵从你前述-Jarodalien提到的那些事情是叫作“细节”(乘车、用餐不付款、低价强购、赊借不认账,乃至有偷窃、抢劫、恐吓、诈欺、调戏妇女、强奸、开枪杀人),故应精简,(该"细节"已在"内文"中有详述) ,所以在“导言”中可以用"违法犯纪"来综述,同我修编提改的修词-来台人员的法纪观念不佳而发生违法犯纪情事。请明确回复,社群应是不希望你发夹弯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19日 (一) 10:17 (UTC) 
正规的回复方法本来就是在讨论的末端添加新留言,而非修改旧留言之后再将其移动到末端。阁下的这种特殊做法,敝人还是第一次看到。况且敝人回复给阁下的留言都是针对阁下当时的留言而写的,阁下若在事后修改自己的留言,或多或少都会使敝人回复给阁下的留言失去针对性。因此敝人劝阁下,如果阁下希望自己与其他用户能顺利地进行讨论,那么最好按照正规的方式留言,不要独树一格。
既然内文中已有详述ROC人员违法乱纪的行为,导言中自然可以简述,敝人当然不会反对。--Matt Smith留言2017年6月19日 (一) 10:53 (UTC)
@Matt Smith没有必要修改,因为这里面含有内在动机的问题,而且提议人属性引发过争议,这种提议敝人反对,不会有共识。--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0日 (二) 01:33 (UTC)
@Matt SmithBarter84你的观念让人烦厌,几位管理员希望你要"对事不对人"讨论,老是再犯。1.Barter84你前向管理员反映-先不说他的编辑内容为何,应该请他向维基人表明自己的身份属性,与表明编辑的外在动机。管理员Outlookxp回复-请以文献为依据,而不是个人身份。管理员Antigng-根据善意推定指引,您不得在没有直接明确的证据的情形下如此推测其他用户的动机。2.又你、W、Q及分身魁儡前几次在讨论中起底影射本人身份属性等不宜言论,甚至人身攻击,多为管理员移除,你真不知反省,还在此妄言。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0日 (二) 02:35 (UTC) 
敝人理解阁下的考量。敝人个人所提的修改建议只适用于确定要修改时的情况,而最终能否确定要修改,仍然要取决于各位用户的意见。--Matt Smith留言2017年6月20日 (二) 03:06 (UTC)
@Matt Smith所谓引言精简的提议是具有针对性的,你看他先前在引言中还刻意添加枝微末节的资料来放大还附上某些个人的言论,就该知道这种提议里面是有文章的。简化是削弱的一环,更别忘了,还有加强战术,请见:[10],希望Matt Smith不要落入其中而不自知。--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0日 (二) 08:22 (UTC)
此次的精简,敝人个人倒是觉得还好,因为目前的引言的第三、四段确实与内文有所重叠。引言的用途是作为简洁的引子,以便引起读者的兴趣,使之继续往下阅读,故不宜放置太细节或与内文太雷同的字句。如果适当的精简能使条目更专业,甚至往优良条目的方向迈进,也未尝不是好事。--Matt Smith留言2017年6月20日 (二) 09:24 (UTC)
(!)意见认同Matt Smith-引言的用途是作为简洁的引子的说法。另既然Barter84"连结存档"检视,那更好,我从头至始都是希望引言首段要精简(摘:如能以删冗词之版本,那更为佳。Chinuan12623 2017年5月18日)。另该段讨论因久未再议,所以才在节尾"提注":本编辑请求讨论已近一个月,许久无人再议,也无人再提新的修改提案,无共识,请管理员再检核"。我还不客观,有擅权吗?而管理员也认为整页讨论久未再议而执行存档。被你说的别人都有不善编辑动机似的,还战术呢!是不是就你编辑心最纯正啊!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0日 (二) 09:29 (UTC) 
@Matt Smith
  1. 有一定比例的读者只看引言,而不看内文,这就是问题所在,学生的报告、媒体的引用报导也时常采取这种模式。
  2. 事件发生的一段叙述被精简成几个字带过,这种模糊化的作为,几乎都是锁定不想让人看的黑暗面,在维基百科常常发生你应该也时常遇到。
  3. 引言中有被加入的错误资料、以及被刻意放大的资料,不先处理好这些问题,一消一长的效果会带给读者什么样的认知,稍微想一下就知道。
  4. 请问Matt Smith可以忍受这种结果吗?敝人对此是反对的。--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0日 (二) 10:02 (UTC)
  1. 对于只看引言而不看内文的读者,敝人也没办法。修缮条目的优先考量事项应该是条目本身的品质,而非草率的读者。
  2. 之所以精简成引子,是因为内文中已经有重复的字句。
  3. 若有错误资料,阁下也可以开辟新段落,同时进行讨论。
  4. 敝人个人是倾向于精简的,但敝人不会强求,一切都要看大家最后的意见。--Matt Smith留言2017年6月20日 (二) 10:21 (UTC)
  • (:)回应,向Matt Smith能维持初心没有发夹弯,感谢与致敬,认同"内文"中已有详述之"细节",在"导言"中可以"简述"。既然你也支持Jarodalien提到的那些事情是你所谓的“细节”(乘车、用餐不付款、低价强购、赊借不认账,乃至有偷窃、抢劫、恐吓、诈欺、调戏妇女、强奸、开枪杀人),应在“导言”中可以用"违法犯纪"来综述,那我提出"修订之版本"就已是如此为。再进一步请教,余"类比而举一反三"之上述精简版本,是否仍有不善之处,如有,请阁下提出修订本于(后)来讨论,若未提出,我会认为阁下是认同我提出之修订精简版本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19日 (一) 15:33 (UTC)
敝人其实还没做出什么可敬的事情,因此承受不起。敝人个人对于阁下精简的第三段没有意见,但第四段精简成“在此因政策不善[注 1]、军纪不良、官员贪腐[5]、经济通膨、民众失业[5]、经济消退等情形下,终于导致官民关系恶劣的民怨[7]。”似乎短了点,请问被省略掉的字句真的有必要省略吗?--Matt Smith留言2017年6月19日 (一) 17:09 (UTC)
你可以再看第四段之内容,就是在-"政策不善、军纪不良、官员贪腐、经济通膨、民众失业、经济消退等情形下,终于导致官民关系恶劣的民怨"-这一些内容环绕,而这些内容,都在内文"事件发生背景"中详述殆尽。引言-第三、四段是"事发背景"之摘述,应做"一段"之简述,你也可提出"第四段-精修本",但希望可跟"第三段(精修本)"编成"一段"之简述。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19日 (一) 17:32 (UTC)
民怨“爆发”是个重点,应该补上。“(掏空民生物资)运往中国大陆支援国共内战”没写到,在内文中也没有,但应该可以写在内文中。总结之后,第四段的部分精简成这样如何:“于是在政策不善、军纪不良、官员贪腐、经济通膨、民众失业、经济倒退、歧视打压等情形下,导致官民关系愈趋恶劣,终于因一起缉烟血案而使累积一年多的民怨爆发。”--Matt Smith留言2017年6月20日 (二) 00:33 (UTC)
1.认同补上"爆发"。2.内文中已有-...物资大量运往中国大陆...之述,如只述支援国共内战会有所偏,应是包含民用与军需,原文述运往中国大陆即可。3.末句"缉烟血案"改成中性用词"缉烟伤亡案"。综修“简介引言”第三、四段为“1945年,国民政府接替日本治理台湾,然而来台的军政人员,甫经历中日战争,抱持着优越感对满是日本风的台湾生起排斥与歧视的心态[3][4][5][6][7],而长期在日本统治下的台湾人民,对于当时的中国社会现况缺乏了解,导致由原本的满怀期望转变成失望[8][9][6][10][1][11],又因来台人员的法纪观念不佳而发生违法犯纪情事[12][6],相较于台湾日治时期的军政效率有所若差[13],使得台湾人民对国民党与长官公署感到反感[14]。于是在政策不善[注1]、军纪不佳、官员贪腐[5]、经济通膨、民众失业[5]、经济倒退、歧视打压等情形下,导致官民关系愈趋恶劣,终于因一起缉烟血案而使累积一年多的民怨爆发[7]。”(并提至页顶局部修正提案)。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0日 (二) 02:21 (UTC)
2. 虽不排除民用的可能性,但须有来源支持才能确认。3. “缉烟血案”才是常用名称,“缉烟伤亡案”用Google查不到结果。--Matt Smith留言2017年6月20日 (二) 03:06 (UTC)
运往中国大陆,本有来源,但不需强调民用与军需措词,故无须此来源。 认同末句改为“缉烟血案”。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0日 (二) 03:33 (UTC)
@Matt Smith敝人认同民怨的"爆发"是本条目的重点,因此也觉得补上"爆发"较好。另外,“缉烟伤亡案”改成比较通俗口语的缉烟血案确实比较妥当。Ebay5678留言2017年6月20日 (二) 05:45 (UTC)
(!)意见,补充个一句话,敝人非常乐见本条目编修终于走向理性讨论,我也认同并支持C君、M君共同修编之“简介引言”第三、四段之简并修编的版本。Ebay5678留言2017年6月20日 (二) 08:15 (UTC)
(!)意见,没必要修改,不认同特定取向、针对特定内容选择性的提议修改。--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0日 (二) 08:34 (UTC)
(:)回应,Barter84如果你的异意只是空泛式的模糊弱化、取向选择说,或扯题的"对人不对事"之身份属性与动机说,异意将不为社群与管理员所接受。看你刚还跟Matt Smith说我还有加强战术,...我要如何说你,不如讲战略还更高呢,我心没你想的那么复杂。认同Matt Smith-引言的用途是作为简洁的引子的说法。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0日 (二) 09:06 (UTC)
(:)回应,Chinuan12623自己对此条目的特定想法、立场、编辑取向不是早已经在讨论页(含存档)给说出来了吗?还是Chinuan12623打完字就给忘了?--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0日 (二) 10:16 (UTC)
(:)回应,我之前如有不当之想法、立场与编辑取向,烦请"摘连"出来,若无,请勿误导社群。还有请针对这二段之并修提出意见,不要泛空扯题,不知所述。另摘:Liaon98 我是废物 2014年9月6日-阁下"主编"之“二二八事件”已被送至优良条目评选页面,如果投票期结束后,没有达到票数标准,该条目将被取消优良条目资格,敬请前往查阅。摘:陆军官校优良条目评审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10日:感谢,条目是大家的,有不宜处,迳修无妨。...奇怪呢,一样是主编条目,我是主张条目共有,有不善处可提修,而你是感觉霸著不放,何不心胸放宽一点,集思广益。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0日 (二) 11:38 (UTC)
(:)回应,底下是Chinuan12623在本条目讨论页自述的立场:我的立场当然也很鲜明,我是历史、地理、血缘、文化的中国人,也是台湾人,不耻日倭杀我数十万先民,感谢老蒋带60万大军来守护台湾,你我等今天才可在此不必翻五星旗墙,阔谈民主自由,连总统都可骂,我感谢小蒋的十大建设,让我享受亚洲四小龙经济,但很笨的投入公部门依法退休依法领俸,老来还被一群年轻人酸,被政府发文宣说我们是领了不公义的年金,感叹!全世界可能只有中华民国蔡政府会骂自己聘雇的员工。[11][12],对不同对象之好恶取舍分明,这种子还硬要来编辑二二八事件条目,对条目内容的编修方向当然可想而知,不意外!--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0日 (二) 12:33 (UTC)
(:)回应,天啊!无言!Barter84摘的黑体字,没错,是我说的,我也不会改变此说法,有问题吗?这跟修编这二段内容有关联吗?Matt Smith跟我是"精简"版本,不是移除事实,Matt Smith见解很中立客观啊(敝人个人倒是觉得还好,因为目前的引言的第三、四段确实与内文有所重叠。引言的用途是作为简洁的引子,以便引起读者的兴趣,使之继续往下阅读,故不宜放置太细节或与内文太雷同的字句。如果适当的精简能使条目更专业,甚至往优良条目的方向迈进,也未尝不是好事)。Barter84你是辞穷吗,引述也要对题嘛。(补充:我是很怀念六、七十年代艰苦打拼、团结合作、台湾起飞的年代,而现今的台湾...)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0日 (二) 12:50 (UTC)
(:)回应,谁辞穷?玩那种拿别人言论拱自己观点的游戏有何意义?还要看对方对你是否信任。因为行为的出发点动机不一样,产出的结果就会不一样。只要编辑不被信任,面对维基社群就会碰壁。你上面还自行补充:“我是很怀念六、七十年代艰苦打拼、团结合作、台湾起飞的年代,而现今的台湾...”换句话说是不是表示你很怀念过去国民党威权体制下团结一心、没有异己声音的戒严年代?你认为在二二八事件条目讨论页补充这种话--(补充:我是很怀念六、七十年代艰苦打拼、团结合作、台湾起飞的年代,而现今的台湾...),适当吗?--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0日 (二) 15:12 (UTC)
(:)回应,是啊,你到了Q和他的分身(已永封)处,拉他俩来诬打我,维基社群就会信任你;还有你对编修理据是只空泛式的一再重复所谓模糊弱化取向选择说,或扯题的"对人不对事"之身份属性与动机说,那样的论述基础很薄弱,是才会常碰壁。而六、七十年代的人多是打拼过来的,你不必动不动就扣上国民党威权体制戒严的大帽子,此举只是令人烦厌而已。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0日 (二) 16:30 (UTC)
  • (!)意见Chinuan12623上个月还写出这种话:“我早先说"本省人"死亡人数太多版本,但应以申领赔偿金之八百余人为准,在怎么差距,也不可能晃到变数千或数万,这观点没变,没人会跟钱过意不去[13],Chinuan12623对二二八事件的观点如此,与主流社会观点差距甚大,敝人认为这已经是本质上最根本的差异,要怎么沟通?--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18日 (日) 12:26 (UTC)
  • (:)回应,"本省人"死亡人数太多版本,而什么数据才是"主流社会观点"?请注意,目前条目上的伤亡数都是"估算值",而请领伤亡赔偿的是"确定值",这才是"主流社会观点",至于一直要强调"死亡"是数万人之"极大值",应是独、绿、基金会、伤亡家属的内心数,这可政治炒作的空间很大,所以每年228都要炒一遍,更加撕裂社会与族群,但绝非是大多数人的主流数据,反而可能是少数人的观点。试问:如果你有亲朋之长辈,是或可能为二二八伤亡之本省人,但至今还未请领赔偿金,请问其眷属会不会放弃请领,或你会去提醒他,且还可恢复名誉。所以,我的观点是没变,是没人会跟钱过意不去,再加一句,没人会跟恢复名誉过意不去,更期待基金会有一天能脱离政治藩篱,将真像与趋真的伤亡数公布。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18日 (日) 14:23 (UTC) 

编辑请求:二二八事件修编“简介引言”中第三、四段

源起

翻阅"二二八事件"以往讨论纪录,有用户反应内容有的"情绪"性用词不宜,故拟改为"中性"之用词,并移除"冗词"与细节来简述"引言"之段落(引言是作为简洁的引子,内文中已述"细节"者,在引言中应"精简"),故提出该二段合并修订讨论。

该二段经提出修编版本如下,有Chinuan12623、Matt Smith、Ebay5678、Tiger、S89176、Chanchokit、John Chan等7人认同支持修编,仅Barter84一人异议,表示并没有必要修改。而管理员AT建议可提请客栈再议,故移此续求社群看法。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6日 (一) 04:48 (UTC)(支持与反对数滚动式更新)

另Mewaqua有"前提"性的支持Barter84,表示-除非Chinuan12623可以拿出证据证明该条目相关段落的“现时版本”内容与所列来源不符。对于Mewaqua之看法恐有误解,已请其再参覆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7月5日 (三) 12:52 (UTC)

1. Matt Smith说过他不会强求修改,他提的修改建议只适用于确定要修改时的情况,也说敝人提的这几项问题确实值得商讨。
2. Tiger则是坦承他不了解二二八事件,还直接讲白说应当要“弱化”,这种理由对真正了解二二八事件历史、广泛求知与阅读的人而言应该不可能接受。
3. Chanchokit说"用词偏颇",意即不公正,这种说法正是代表各家主流文献、二二八基金会、二二八纪念碑等关于二二八事件的用词记载都不公正,若如此,政府何来认错道歉、平反与赔偿?
4. Chinuan12623、Ebay5678[14]、S89176[15]这三位已经在讨论页配合多久、配合过多少次了?附上连结自己点点看吧!--Barter84留言2017年7月6日 (四) 02:12 (UTC)


修编版本-“1945年,国民政府接替日本治理台湾,然而来台的军政人员,甫经历中日战争,抱持着胜利者的优越感对满是日本风的台湾生起排斥与歧视的心态[3][4][5][6][7],而长期在日本统治下的台湾人民,对于当时中国的社会风气、生活习惯、卫生条件等缺乏了解,见闻了来台人员的言行之后,由原本的满怀期望转变成失望[8][9][6][10][1][11],又因来台人员的法纪观念不佳而接连发生违法犯纪情事[12][6],与台湾日治时期的军政效率和治安形成明显对比[13],使得台湾人民对国民党与长官公署感到反感[14]。于是在政策不善[注1]、军纪不佳、官员贪腐[5]、经济通膨、民众失业[5]、经济倒退、歧视打压等情形下,导致官民关系愈趋恶劣,终于因一起缉烟血案而使累积一年多的民怨爆发[7]。”(Matt Smith在2017年6月21日 (三) 11:08 (UTC)复提出修订的版本)

Barter84、Mewaqua二人异议。Mewaqua表示支持Barter84,除非Chinuan12623可以拿出证据证明该条目相关段落的“现时版本”内容与所列来源不符。[16]--Barter84留言2017年7月5日 (三) 04:40 (UTC)

Barter84、Mewaqua二人异议。Mewaqua已表示现时没有新的看法,意思就是反对修改。[17]--Barter84留言2017年7月5日 (三) 05:40 (UTC)
对于Mewaqua之看法,恐有误解已请其再参覆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7月5日 (三) 05:43 (UTC)
Chinuan12623个人不认同Mewaqua的看法,自认其恐有误解是Chinuan12623自己的事,不要既当球员又兼裁判角色规范所有人,一直加入无谓引导性的留言来干扰他人不合己意的发言。--Barter84留言2017年7月5日 (三) 07:40 (UTC)
理据

Matt Smith提出之精简版修订内容,经讨论已有Chinuan12623、Matt Smith、Ebay5678、Tiger、S89176、John Chan赞成修改,摘要如下:

  1. 原由本人提出该二段(同为事件背景)之合并一段式精简版,Matt Smith虽认同第三段精简内容,但复予修编,并自提出第四段之精简版内容。
  2. Chinuan12623认同与支持Matt Smith提出之精简版修订内容,提请为此次"编辑请求"之修编版本。
  3. Matt Smith说明了是倾向于精简的-此次的精简,敝人个人倒是觉得还好,因为目前的引言的第三、四段确实与内文有所重叠。引言的用途是作为简洁的引子,以便引起读者的兴趣,使之继续往下阅读,故不宜放置太细节或与内文太雷同的字句。如果适当的精简能使条目更专业,甚至往优良条目的方向迈进,也未尝不是好事。
  4. Ebay5678说明了-敝人非常乐见本条目编修终于走向理性讨论,我也认同并支持C君与Matt Smith共同修编之“简介引言”第三、四段之简并修编的版本。
  5. Tiger认为Matt Smith在2017年6月21日给出的版本可以接受。最初反对者所言的“弱化”在我看来是应当要进行的,维基百科不应该给读者灌输观点。
  6. S89176表示Matt Smith在21日给Barter84的意见修订精简版本,消除了一些内文已有的细节,觉得措词跟前后文也都很通顺,认同跟支持这次的修订版本。
  7. John Chan赞成修改,原文用词显然偏颇。
  8. Barter84的异议,理据不足:1.空泛的重述所谓的模糊弱化、取向选择说,无实质反对内容。2.又再次诬指本人有内在编修动机的问题,提修人属性引发过争议的"对人不对事"扯题说(※)注意此不当指控,Barter84前曾向管理员反映说-先不说他的编辑内容为何,应该请他向维基人表明自己的身份属性,与表明编辑的外在动机。管理员Outlookxp回复-请以文献为依据,而不是个人身份。又管理员Antigng曾表示-根据善意推定指引,不得在没有直接明确的证据的情形下如此推测其他用户的动机。且B、W、Q及分身魁儡前几次在讨论中起底影射本人身份属性等不宜,甚至人身攻击言论,已多为管理员移除。就此,Barter84的异议,多为离题之发言,似为反对而反对之表述,反对之理据不足。
  9. 另Mewaqua有"前提"性的支持Barter84看法。对于Mewaqua之看法恐有误解,已请其再参覆
  10. 综上,就讨论共识,移请管理员修编该二段合并之"精简"版本。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7日 (二) 07:49 (UTC)
讨论

(-)反对Chinuan12623所提的编修一看就知道是草率形成的产物,里面还有错别字(注:该错别字“差”后来已被Chinuan12623移除),还对国民政府失政情况的词句进行删除与弱化,并使读者严重低估当时的政经情势,已脱离文献,下列的修改非常明显

  • 首先这一段话就被整段移除:“然而来自中国大陆的军政人员,甫经历中日战争,对举目皆是日本风格的台湾生起排斥与歧视的心态,并时常对台湾人抱持着优越感[3],以征服者、胜利者自居[4][5][6][7],对待人民骄纵专横”
  • “满怀期望”(“满怀期望”没变耶)转变成“失望”(“深感失望”被弱化成“失望”)
  • “许多来自中国大陆的军人毫无军纪可言”被弱化成“来台人员的法纪观念不佳”
  • “与台湾日治时期日籍军政人员的军纪严明、高行政效率形成强烈对比”被弱化成“相较于台湾日治时期的军政效率有所若差”
  • “治台政策错误、官民关系恶劣”被弱化成“政策不善”
  • “政府一手垄断并管制物资买卖[5]、滥印钞票,并掏空民生物资运往中国大陆支援国共内战”这些描述国府失政的作为都被删掉
  • “严重通货膨胀”被弱化成“通货膨胀”
  • “大量民众失业”被弱化成“民众失业”
  • “经济巨幅倒退”被弱化成“经济倒退”
  • “民不聊生”被移除
  • “政府的种种倒行逆施”被移除

自从用户Chinuan12623介入二二八事件条目的编辑后就争议不断,满满整个“/存档4(2016年-2017年)”就是最好的证明。--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1日 (三) 08:33 (UTC)

(:)回应
  1. 此二段编修内容已改由Matt Smith提出修订版本,我与众人也都认同其版本
  2. 而你的空泛式"弱化"说与情绪性用词,不符维基"中性"用语
  3. 版本如有错别字应指出,不是丢个影走人,在事后补述,这会误导用户,经检视未见错字。我原与Matt Smith修的版本中-相较于台湾日治时期的军政效率有所"若差",这文字并没错,Barter84质疑此错字期间,也从未改过此字,后经Matt Smith建议修改成-台湾日治时期的军政效率和治安形成"明显对比",才改成Matt Smith的版本,Barter84搞乌龙,没道歉,还乱扯三四次,心态可议。
  4. 细节在"内文"中已详述,"引言"的用途就应作为简洁的引子,你这些为反对而反对之表述,理据不足。
  5. 而往年诸多的编辑争议,在“(2016年3-6月)/存档4统论中”,已获众多编修共识与成效,这就是最佳的"集体"编修范例的证明,而不再是主导在"所谓的主编-Barter84"一人之手里,好似只有他是专家,别人都编碰不得。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1日 (三) 09:07 (UTC)
离题发言
(:)回应,请Chinuan12623不要模糊焦点,
  1. 敝人一一指出来的“问题”,全都是Chinuan12623一己的杰作,这就是问题所在,网络记录随时可查。之前敝人问过Chinuan12623,Ebay5678在维基百科的第一次编辑以前,为什么Chinuan12623会知道要跟刚刚新建立账号的Ebay5678讨论特定邮票的事宜?[18],是不是在现实世界中已经相互连络认识?Chinuan12623选择回避回答,那么现在Chinuan12623搬出Ebay5678做何用?有质疑不回答还要叫别人信任?
  2. Chinuan12623的编修是不是将原来的字词语义给弱化,相信任何一个读书人都能轻易判断,不需要去挑战常识。
  3. Chinuan12623回应说;“经检视未见错字”,Chinuan12623回应当时历史版本是有记录的,最好不要私自修改,让其他人来判断。(注:错字差”已于2017年6月21日(三)17:48被Chinuan12623修改移除[19]
  4. 敝人所指出的编修问题不是使用简洁两个字就能交代过去的,Chinuan12623应该解释亟欲修改二二八事件引言的强烈动机为何?怎么不去找南京大屠杀条目?
  5. 在“(2016年3-6月)/存档4”的讨论中可以看到Chinuan12623的编修引发极大争议,许多错误不仅不能自己发现,被别人指正后还要找理由硬撑,外省人死伤人数就是最好的例子。--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1日 (三) 10:52 (UTC)
(:)回应,Barter84要注意层次,莫不知所云,误导用户:
  1. 坏毛病,指别人有问题,呼拢别人有记录,但未举实证,或举连之例文不对题。
  2. Barter84之前常到Q和他的分身(已永封)处取暖,并拉他俩来合力诬打我,你这种行为还有资格来影射我跟Ebay5678有关系,还说我回避你的质询回答,你有何立场要我回答此问。以后不要再误找分身魁儡来替自己辩护打击别人,争亮眼,不要降低用户对你的信赖感。
  3. 你说我现在搬出Ebay5678做何用?你是看不懂别人贴文字意吗?摘:1.Ebay5678-敝人认同Matt Smith民怨的"爆发"是本条目的重点,因此也觉得补上"爆发"较好。另外,“缉烟伤亡案”改成比较通俗口语的缉烟血案确实比较妥当。2.Ebay5678-敝人非常乐见本条目编修终于走向理性讨论,我也认同并支持C君、M君共同修编之“简介引言”第三、四段之简并修编的版本。看清楚,他是在挺谁的理据,是帮谁。
  4. 什么叫词语弱化,何谓-“征服者自居、骄纵专横、满怀、深感、毫无、恶劣、严重、大量、巨幅、民不聊生、倒行逆施”,这些情绪用语,标准在哪里,多大、多满、多深、多恶、多重、多巨、还征服者、民不聊生、倒行逆施、甚至还有"例如"...?我与Matt Smith将他归回到维基的中性用词原则,有何不对。
  5. 你不要发夹弯,你前明指我所提的"编修"里面还有错别字,当我回应说;“经检视未见错字”,现又说谎:回应当时历史版本是有记录的。注意,你诬指此话后,我可没修正过"修编版本-错字"。摘:6月21日 (三) 09:09‎-6月21日 (三) 09:24‎ 编辑纪录,此再次见证你的诬指功力。
  6. 我为何要向你解释修改二二八事件引言的动机为何?你很大?怎不自我检讨为何屡次不甩管理员Outlookxp回复-请以文献为依据,而不是个人身份。又管理员Antigng曾表示-根据善意推定指引,不得在没有直接明确的证据的情形下如此推测其他用户的动机。你真的以为你是此条目的主编,只有你是专家,别人编碰都是动机不善?告诉你,维基任何条目是"共有"的,不是某人私产。我要不要去修南京大屠杀,或其他条目,又关你何事?何不心胸放宽一点,集思广益共修完善条目,如我在"陆军官校"优良条目评审时之留言意见,摘-感谢,条目是大家的,有不宜处,迳修无妨。
  7. 再胡扯什么“(2016年3-6月)/存档4”的讨论中可以看到我编修引发争议,许多错误...。请问,哪个提案不是"众议"后来编修,里面有哪个管理员裁核说我是乱加错误的资讯,真有错误的资料,几万个点阅的用户会放过我吗,管理员不会回退吗,你怎也沉寂那么久没发声,而让管理员“提议与执行"久未讨论静止"的讨论页面之存档。这次的编修成果,可说是历次(年)来最详实之讨论,堪为范例,被你乱说的一无是处,你的标准堪虑啊!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1日 (三) 16:53 (UTC)
(:)回应,打那么多字,讲的内容只有一点点,有用吗?你意思是说你跟Ebay5678在维基百科以外的真实世界是有联络的吗?这么简单的问题明白讲会很难吗?要让社群接受,最重要的是要得到信任。另外,Chinuan12623之前对引言所做的修改实在做得太过明显,像引言中“对外省人的攻击”被Chinuan12623加入“报复”两字,变成“对外省人的报复攻击”[20],这就是Chinuan12623的一致性标准?还有,Chinuan12623写的“若差”是什么意思?Chinuan12623应该好好解释一下(注:错字差”已于2017年6月21日(三)17:48被Chinuan12623修改移除[21])。另外,在“(2016年3-6月)/存档4”里面Chinuan12623到底在写什么,记录就在那里,有想要看的人自己会翻,看看Chinuan12623想要添加的资料是不是一一被破解,然后被迫一直转弯。--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2日 (四) 01:47 (UTC)


(※)注意,你说文解字有问题,抹黑攻力一流。我原与Matt Smith修的版本中-相较于台湾日治时期的军政效率有所"若差"[13],这文字并没错,指二种标准有所差异而未达期望值,例:我以为你很达事理,但面交之后才知你很牛,跟我的原先的认知有所"若差",这本来就没错字,是你搞乌龙乱讲。什么被我修改移除,误导社群是我真写错字还偷改,1.如要正确比对时间,应是以你诬我有"错别字"时之时间(21日(三)08:33)来推-摘:6月21日 (三) 09:09‎-6月21日 (三) 09:24‎ 编辑纪录,期间版本无错字也未改,2.你说当时历史版本是有记录的,不要私自修改时之时间(6月21日(三)10:52),事实上该期间我还是未改版本。3.后经Matt Smith建议修改成-台湾日治时期的军政效率和治安形成明显对比(时间已是6月21日 (三) 17:48)。你竟然指白为黑,将Matt Smith建议修改时间6月21日17:48,追溯于6月21日 (三) 10:52未卜先知来贴文,偷补回(注:错字差”已于2017年6月21日(三)17:48被Chinuan12623修改移除[22]),更大言不惭的再次来质疑我要我解释,Barter84你的脸是做么用的,抹黑心态真的是很可恶。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2日 (四) 13:58 (UTC)
(:)回应,看Chinuan12623的回应就知道其本身误解别人的话,还骂人,真厉害!另外,Chinuan12623说:“相较于台湾日治时期的军政效率有所"若差"[13],这文字并没错,指二种标准有所差异而未达期望值,例:我以为你很达事理,但面交之后才知你很牛,跟我的原先的认知有所"若差",这本来就没错字,是你搞乌龙乱讲。[23]好吧!以后字典就照Chinuan12623的正确用字,通通改成"若差"吧!~~哈哈~~ --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2日 (四) 14:37 (UTC)
(:)回应,我很怀疑,跟你对话很费力...,Barter84说我跟Ebay5678有分身关系似的,却是自己在找Q傀儡(已永封)来打我,说我资料被破解,结果是自己发夹弯,乱诬说谎。用户都看的懂我此页面写的字与意思,他们会对照了解来去,但装傻还拗撑的人呢,我希望能维持我的水平。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2日 (四) 09:36 (UTC)
(!)意见,看了Barter84的意见,并再检视了提议的精简版本之后,敝人发现有几处的措词、前后文可以再通顺些。请User:Barter84看看这样有没有比较好一点。修改处以黄色背景标示:
1945年,国民政府接替日本治理台湾,然而来台的军政人员,甫经历中日战争,抱持着胜利者的优越感对满是日本风的台湾生起排斥与歧视的心态[3][4][5][6][7],而长期在日本统治下的台湾人民,对于当时中国的社会风气、生活习惯、卫生条件等缺乏了解,见闻了来台人员的言行之后,由原本的满怀期望转变成失望[8][9][6][10][1][11],又因来台人员的法纪观念不佳而接连发生违法犯纪情事[12][6],与台湾日治时期的军政效率良好治安形成明显对比[13],使得台湾人民对国民党与长官公署感到反感[14]。于是在政策不善[注1]、军纪不佳、官员贪腐[5]、经济通膨、民众失业[5]、经济倒退、歧视打压等情形下,导致官民关系愈趋恶劣,终于因一起缉烟血案而使累积一年多的民怨爆发[7]。
--Matt Smith留言2017年6月21日 (三) 11:08 (UTC)
(~)补充:敝人增修的版本肯定不是完美的,欢迎有意完善之的用户们协助增修。--Matt Smith留言2017年6月21日 (三) 17:35 (UTC)
(:)回应,@Matt Smith:如Matt Smith所提,对照敝人所提,还有一些被弱化的地方没有得到解决,相对之下,当时政经情势等面向破败的严重性被低估,将使民众抗争的合理性、与国府当局治台责任的天平倾斜,造成人为失真,就会带给读者错误的观感。产生例如:二二八当时情况看起来并没有那么坏,情势虽然不好,但是只要大家共体时艰,忍耐一下就过了,那些暴民千不该万不该......的观感,就如同课纲微调为何会吵得沸沸扬扬,因为会带来不可预料的影响。--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1日 (三) 12:03 (UTC)
(!)意见,同上覆Barter84之意见。@Matt Smith:无须在意Barter84的弱化说,维基只有"中性"白话用语,不搞夸大情绪化用词,而因他异议来增加一些细节赘词,什么"会给读者错误的观感"?说白了,就是Barter84的忆测观感。再检视你我原提之精简版本,本合宜。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1日 (三) 16:53 (UTC)
敝人所做的增修,其实很大一部分是为了让文章更通顺,如果缺少了那些增修,会使前后文不通顺或衔接不易。例如原本的“抱持着优越感”,缺少了“XX的”优越感,这会使读者不知道是在说哪方面的优越感。又例如原本的“对于当时的中国社会现况缺乏了解,导致由原本的满怀期望转变成失望”,只有说对中国社会现况缺乏了解,然后就直接说态度转变成失望,这会使读者不知道为什么对中国社会现况缺乏了解会导致态度转变成失望。--Matt Smith留言2017年6月21日 (三) 17:08 (UTC)
理解所述。但谈到"良好"治安,恐用户有异议,日治时代的"严刑峻法",与朝鲜之"良好"治安可比拟,有人怀念,也有人鄙弃如戒严白色恐怖般,故宜去除非自由民主下的治安"良好"二字。将"与台湾日治时期的军政效率和良好治安形成明显对比[13]"改成"与台湾日治时期的军政效率和治安形成明显对比[13]",其实不显示此二字,并无减损涵义,意思也已到位。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1日 (三) 17:22 (UTC)
了解,敝人觉得这样也可以。--Matt Smith留言2017年6月21日 (三) 17:35 (UTC)
(:)回应@Matt Smith:在上面可以看到Chinuan12623曾使用“日倭”此种极端字眼[24],还说:“我也不会改变此说法”,立场已经摆明的这么清楚了,这样子还要来修改文本字词影响维基百科读者,看他所选字词针对性的修改与删除就知道了,他先前已经径行修改过引言[25]依不同对象是具有针对性与选择性的,像引言中“对外省人的攻击”被他加入“报复”两字,变成“对外省人的报复攻击”,这就是他的标准。--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2日 (四) 01:12 (UTC)
(:)回应Barter84你还有一个毛病,当所提之不当看法被驳斥后,词穷之下会再说个"扯题"的论述,请问,你现在的回应又关此编辑请求之版本何事?我说那当时侵占植民我台湾,杀害我"数十万台民"之人为“日倭”有何不对?但我此心嘴之认知有编修入任何"条目"吗,我还知自制与编修用词,不劳阁下提醒与操心。另你连结此段,又关此编辑请求之版本何事,证明什么,不过能让用户再看也好。1....“报复”攻击才是常用词,虽有少数人非因如此伤亡,但缺少此句连结,这会使读者不知道外省人为何被攻击。2.叶又嘉所提出的“引言-首段”"编辑请求"因要综合各方逐次提出之内容,所以越写越多,虽是好意,但在"内文"中已详述之细节,"引言"的用途宜作为简洁的引子之述,是不宜赘述过多的细节,所以当时本人意见-建议以删冗词之版本为佳。3.该讨论最后于Matt Smith再提出"另个"编辑请求,由管理员裁核编辑后,讨论近一个月许久无人再议,而无共识,我也提请管理员再检核,日后在管理员建议存档与执行讨论页,该"编辑请求"标注"请求已拒绝",此如此详尽的众议,是很难得也很好,管理员不也参处了。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2日 (四) 02:13 (UTC)
阁下既然觉得增修的版本仍然不够恰当,那么阁下也可以参与增修、完善阁下认为不够恰当之处。然后大家再来讨论看看。--Matt Smith留言2017年6月22日 (四) 02:23 (UTC)
Barter84你如只会空泛扯题式的批评,却又拿不出自己的"编修版本",那建议你停述,不要浪费大家时间,知而言不如起而行吧。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2日 (四) 02:40 (UTC)
(!)意见,Chinuan12623你针对二二八事件条目的意图与动作,这段时间以来已经表现得很清楚了,光是看你“用户贡献页”底下的“所有公开日志”里面的内容,强烈建议在此条目应该特别谨慎,更何况是直接涉及争议性的编辑。--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2日 (四) 09:01 (UTC)
(:)回应,Barter84你是否考虑从此条目上去归隐,我看你不适合在此讨论,离题、空泛、没内容,提不出自己的版本,用户看了都摇头。Matt Smith你还要再跟他沟通吗?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2日 (四) 09:29 (UTC)
(:)回应,敝人早已经说过,没有必要修改,Chinuan12623都没在看吗?真是奇怪!看看先前Chinuan12623私自修改的引言第一段(彩色字体为说明),就知道Chinuan12623的编辑用意何在,因为实在是做得太明显了。--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2日 (四) 09:58 (UTC)


  • @ATManchiuOutlookxp:敝人在上面已经说得很多了,从上面看下来就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Chinuan12623意欲对此条目内文的弱化将造成对当时政治经济等等情势的严重失真,只要看一下二二八基金会网站内容与二二八纪念碑碑文,就知道问题出在哪里。--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2日 (四) 10:58 (UTC)
  • 维基条目是共有的(至6月25日移到客栈讨论前有Chinuan12623、Matt Smith、Ebay5678认同支持修编版本),烦请社群妥观此页论述,对Barter84一人坚持没有必要修改看法是否合宜,甚至在"导言"中还有"例如"...之用词存在。若能执行此"编辑请求",能让条目来更臻完善。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5日 (日) 16:27 (UTC)
  • (!)意见:我本来不了解二二八事件,仅看这里的讨论之后,认为Matt Smith在2017年6月21日 (三) 11:08 (UTC)给出的版本可以接受。最初反对者所言的“弱化”在我看来是应当要进行的。维基百科不应该给读者灌输观点,而应陈述事实,让事实自己说话。--Tiger留言2017年6月26日 (一) 03:32 (UTC)
  • (:)回应:建议Tigerzeng先去参阅文献,真实了解台湾发生的二二八事件的真实情况为何,并看一看二二八纪念碑碑文的描述,就知道该弱化的用字遣词与事实情况是不是有差异,意图将二二八事件的描述弱化,跟将南京大屠杀被弱化一样,会挑起很大的争端。--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6日 (一) 07:35 (UTC)
  • 下段为Barter84非针对此编修议题之"离题-发言5"。离题者,指跟讨论此"引言第三、四段"编修无关之发言。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7日 (二) 15:56 (UTC)
  • (!)意见这是Chinuan12623上个月写出来的话:“我早先说"本省人"死亡人数太多版本,但应以申领赔偿金之八百余人为准,在怎么差距,也不可能晃到变数千或数万,这观点没变,没人会跟钱过意不去[26],就知道Chinuan12623对二二八事件的观点与主流社会观点差距甚大,这样子还一直不断抱持想要修改二二八事件条目的意图,动机难道还不明显?--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6日 (一) 08:20 (UTC)
  • (※)注意Barter84你要一直跳针重复吗?没新的词汇吗?前几天才贴,现在又贴,你不嫌烦吗,那我也覆贴。摘:1.Chinuan12623上个月还写出这种话:“我早先说"本省人-死亡"人数太多版本,但应以申领赔偿金之八百余人为准,在怎么差距,也不可能晃到变数千或数万,这观点没变,没人会跟钱过意不去”[11],Chinuan12623对二二八事件的观点如此,与主流社会观点差距甚大,敝人认为这已经是本质上最根本的差异,要怎么沟通?-Barter84 2017年6月18日。摘覆2."本省人"死亡人数太多版本,而什么数据才是"主流社会观点"?请注意,目前条目上的伤亡数都是"估算值",而请领伤亡赔偿的是"确定值",这才是"主流社会观点",至于一直要强调"死亡"是数万人之"极大值",应是独、绿、基金会、伤亡家属的内心数,这可政治炒作的空间很大,所以每年228都要炒一遍,更加撕裂社会与族群,但绝非是大多数人的主流数据,反而可能是少数人的观点。试问:如果你有亲朋之长辈,是或可能为二二八死亡之本省人,但至今还未请领赔偿金(死亡与失踪:台币600万),请问其眷属会不会放弃请领,或你及其亲朋会不会去提醒他,且还可恢复名誉。所以,我的观点是没变,是没人会跟钱过意不去,再加一句,没人会跟恢复名誉过意不去,更期待基金会有一天能脱离政治藩篱,将真像与趋真的伤亡数公布。-Chinuan12623 2017年6月18日
词穷了,离题扯功又来了,谁在跟你无聊谈李大师。但如以本省人死亡失踪之请领赔偿数八百余人,加上外省人之死亡失踪数,确定死亡人数是破千人。而条目中所列伤亡数的各种版本数据都是"估算值、估算值、估算值",很重要讲三遍,这也是维基的"中立"用词。但话说回来,Barter84你扯这伤亡数,又跟此编修段落有何关系,怪了!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6日 (一) 09:22 (UTC)
没错,不要离题来阐述自我观点,特别是跟讨论无关之述,一再重蹈,无益也烦。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6日 (一) 09:50 (UTC) 
回应Chinuan12623,人家是在讲你,你这样也能转话?这么厉害?--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6日 (一) 10:02 (UTC)
  • Matt Smith在21日给Barter84的意见修订精简版本,消除了一些内文已有的细节,我觉得措词跟前后文也都很通顺,我认同跟支持这次的修订版本。S89176留言2017年6月26日 (一) 13:06 (UTC)

(:)回应S89176,就算最精简不过的二二八纪念碑碑文的措词,也没有这种刻意弱化的情形[27],Chinuan12623在你(S89176)的用户讨论页邀请你过来讨论,他有告诉你(S89176)这种情况吗?--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6日 (一) 13:37 (UTC)

(*)提醒,引言第一段在还没被Chinuan12623径自更动以前,原本是这样写的:“二二八事件又称作二二八大屠杀,是台湾于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发生的事件。事件中,台湾各地民众大规模反抗政府,国民政府派遣军队镇压屠杀台湾民众、逮捕及枪决台湾士绅、知识分子。其中包括民众与政府的冲突、军警镇压平民、当地人对外省人的攻击,以及台湾士绅遭军警捕杀等等情事。这次事件造成大量台湾民众伤亡,然而数字众说纷纭,各方统计的死亡人数,由数百人、数千人、一万余人,至数万人不等。”[28]

底下是先前Chinuan12623于引言首段的径自修改:“二二八事件(移除“又称作二二八大屠杀”)是台湾于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发生的事件。事件中,台湾(移除“各地”)民众大规模反抗政府与攻击官署(加入“攻击官署”),国民政府派遣军队逮捕与镇压杀害(“屠杀”被弱化成“杀害”)台湾民众,(移除“逮捕及枪决台湾士绅、知识分子”)(移除“其中包括民众与政府的冲突、军警镇压平民”)并引起当地人对外省人的报复攻击(受害者是外省人就加入“报复”两字加强),(移除“以及台湾士绅遭军警捕杀等等情事”)。造成台湾与外省籍民众的大量伤亡(加入“外省籍民众”,“大量”一词也一起增添进来涵盖外省人),然而伤亡数字众说纷纭,由数百人至数万人不等。”[29]从这里可以很明显看出,Chinuan12623的修改是看对象而定的,依照不同对象而采取不同的标准,削弱战术配合加强战术并用,显示亟欲改造二二八事件条目的强烈动机。--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6日 (一) 13:54 (UTC)

(*)提醒,Barter84你又偏题了,现在是讨论"引言-二、三段"。你提的"引言-首段"修编,前次已有再详细讨论过,有多人提出多项看法,很可惜并未整合成,该讨论最后于再提出另个"编辑请求",由管理员裁予中和编辑后,讨论近一个月许久无人再议,而无共识,管理员也建议存档与执行讨论页,该"编辑请求"标注"请求已拒绝"。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6日 (一) 15:01 (UTC)

(※)注意,二二八事件条目之"优良条目资格"被撤,就是原版内容被质疑:

  1. IP用户124.197.102.166-将例如乘车不付钱、吃饭不付钱、低价强买、仗势赊借,乃至偷窃、抢劫、诈欺、开枪伤人、奸污妇女、个人情绪写进条目的字眼。违反中立性方针,强烈建议送交优良条目重审,或者由同工进行修缮,并重新审核其优良条目资格。
  2. 7-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故提交重审,理据:根据IP用户在互助客栈的提议送交重审。
  3. 路人甲-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不中立。
  4. 该次讨论,无人投"维持"票。
  5. 再翻以往讨论。es91213-我仍然要呼吁尽量避免使用煽动性字眼,百科的功用只是将该事件明白呈述而已,不是宣传读物。叶又嘉-个人认为维基不应用太强烈的字眼编写。
  6. 另看Matt Smith于本次讨论之说明-此次的精简,敝人个人倒是觉得还好,因为目前的引言的第三、四段确实与内文有所重叠。引言的用途是作为简洁的引子,以便引起读者的兴趣,使之继续往下阅读,故不宜放置太细节或与内文太雷同的字句。如果适当的精简能使条目更专业,甚至往优良条目的方向迈进,也未尝不是好事。
  7. 综上,将原引言的第三、四段与内文有所重叠处做精简,并去情绪冗词,用一般"中性"普罗用词,将能使条目完善,或可成为优良条目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6日 (一) 17:35 (UTC)

(※)注意,2014年新的规定要6张支持票才能维持或入选优良条目,之前则是要6张撤销票优良条目才会撤销,没人广泛通知,当时7天投票期内被严格的新规定撤销的条目很多,当时参与维基百科的人几乎都知道这种情形,就Chinuan12623不知道?--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7日 (二) 09:20 (UTC)

我怎会不知,我也有条目获选优特,是你不知吧。现在呢,撤销的原因-情绪字眼、违反中立性..改了吗?有人要提救条目,改善后可再参选优条,你还在挡,对吗?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7日 (二) 09:47 (UTC)

(※)注意

  • Chinuan12623之前在二二八事件条目讨论页说:“我都不知道看过几次的“二二八事件真相还原”和 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的澄清文,基金会说要他道歉的是指说他质疑“灌水”本省人死亡数与请领数不符与户籍地误当成受难地点,坦白说基金会对此要不事后澄清,一般人都会误解,此是合理质疑,非恶意批判,有质疑才有澄清,基金会应谦虚一点,反倒应感谢,因他的质疑,大众才有机会了解,特别是基金会并非指外省人470人死亡或失踪,2131人受伤有错误之处,若一直拿此来质疑的研究严整性,是风马牛不相干。”[30]
  • 新闻报导:朱浤源认为:“过去的研究都是以‘受害者’或其子孙的角度,以口述方式,让执笔者以文字纪录,但遣词用字容易被执笔者主观影响,置入情绪性字眼,导致后来的研究者难以以客观角度研究”
朱浤源与研究团队完成了一份70万页的新报告,以一个新的角度重新对二二八事件做深入研究,他表示,“这是一个无颜色的中立研究”,希望这份报告能化解65年来许多人对这段历史狭隘而感性的情结。过去对于二二事件都认为是由绿色人士所操控,但反复研究后发现,与现今一些论著相比,有着相当大的差距,“研究成果已经足以超蓝、超绿、超红,进入无颜色的中立阶段
这份报告指出“中共地下党”及在台北搜集情报的台独支持者“葛超智”(George H. Kerr)为2大二二八乱源
“讲得更白一点,就是基督教长老会参与二二八的暴动”,有充分证据显示,长老会基督徒率众参与杀人、打人与抢劫工厂内的织布机等财产。
大流氓与教会就在二二七的晚上结合了”〈ETNEWS新闻云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报导)[31]

哇! 原来这就是所谓没有情绪性的客观中立~~~!有人相信吗?--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7日 (二) 10:51 (UTC)

(:)回应,Barter84你到底是哪边有问题,脑筋一直转不过来,讨论是A,你扯题B,上面整个讨论下来,已经离题几次,还乱做连结,自我解释,文不对题,模板说-请尽量在回应评论时保持冷静,那你当社群耐性很好?

这个页面"编辑请求"的修编版本,是由Matt Smith提出之精简版理据都列出 ,你虽已多次留言希望Matt Smith更改心意,但未获其同意。但也不能老是离题,更转拿本人为批判对象,实令人诧异与不解,Barter84应跟版主Matt Smith反应才对。已经在讨论如何盖高铁,你去还在说铁路电气化,牛头不对马嘴。本次修编仍以文献为准,只是做冗词与细节描述之精简,"引言"描述本该如此,况且还有绝对多数之支持修编,至当合宜。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7日 (二) 11:11 (UTC)

(:)回应,看来Chinuan12623所称的情绪性、中立性判断标准已经无法自圆其说了吧!敝人的理据已经表明得很清楚,Matt Smith在其个人讨论页也说过相关历史知识的考证还要靠敝人,也回应敝人表示敝人所说的问题确实值得商讨,Chinuan12623为何不提?--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7日 (二) 11:31 (UTC)

Ebay5678[32]S89176[33]这两账号几个月以来在二二八事件讨论页的投票情形,跟随在Chinuan12623后面相同投票的累计次数与配合度为何?只要用鼠标一一点取连结来看就知道。另外,Ebay5678之前才注册完,还没有进行第一次编辑以前,Chinuan12623就已经知道Ebay5678的讯息[34],如今还到讨论页相挺,这种情况真当别人家都没有发觉在睡觉?--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7日 (二) 11:55 (UTC)

(:)回应,去翻纪录,Ebay5678、S89176二人鲜少参与二二八讨论,也还有跟我意见相左之情事。倒是Barter84在3-6月讨论页邀来的Qqqyyy及分身Mapayna助阵,此二人配合Barter84是无役不参,只要是提案意见与投票均相同,无形中多了二张分身票,幸好查出Qqqyyy及分身Mapayna是傀儡,否则Barter84多了这二张分身票,都不用讨论跟投票了。全世界都知道,就Barter84不知道我和Ebay5678 的关系自清用户查核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7日 (二) 12:05 (UTC)
(:)回应Chinuan12623的意思是Chinuan12623跟Ebay5678在维基百科以外的现实世界互相有联络认识?明白讲会很难吗?--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7日 (二) 12:20 (UTC)
(:)回应,是啊!懒的讲,改用"连结"都不知几次了,讲了这么的白话,你都有听没有懂。真烦,对你离题的发问,还无奈做离题的回复。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7日 (二) 12:34 (UTC)

@ATLanwi1AntigngOutlookxp管理员们好,如上(Chinuan12623于2017年6月27日(二)12:34(UTC)的回应)答案已经出来了,算算看Ebay5678附和跟随Chinuan12623的讨论与投票已经进行过多少次了,盼依照方针现有规定处理。--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7日 (二) 15:10 (UTC)

  • (※)注意,请管理员规劝制止Barter84之屡次"离题"发言(有16次),已将Barter84非针对此编修议题之"离题"发言逐一标示。离题者,指跟讨论此"引言第三、四段"编修无关之发言。"离题"发言无助讨论之厘清,浪费页面与讨论时间罢了!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7日 (二) 15:31 (UTC)

@ATLanwi1AntigngOutlookxp:管理员们好,该账号Ebay5678已经很少上来维基百科编辑但.....就是知道要选在Chinuan12623发起投票或讨论的时机进来附和[35]情况非常非常的明显,算算看已进行多少次了,如上所述,盼管理员处理否则为达目的,大家看到都可以有样学样。--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7日 (二) 16:33 (UTC)

(:)回应,你去拿笔来算纪录,会让你Barter84失望,Ebay5678鲜少参与二二八讨论,他在3-6月讨论页的发言与投票率,尚不及你邀来的傀儡Qqqyyy及分身Mapayna助阵的十分一,还是傀儡Qqqyyy及分身Mapayna二人跟你的配合度好是无役不参,幸好Q、M被封禁了,否则你Barter84光多了这二张分身票,大家都不用讨论跟投票了。有找傀儡分身纪录的人,还会怀疑别人有分身,又该被质疑者还曾自清用户查核是没问题的,怪哉!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7日 (二) 17:12 (UTC)
(:)回应,Chinuan12623在指控别人既不精确又爱夸饰,你看过玩这种游戏的其他用户有得到任何用处吗?Chinuan12623跟Ebay5678之间的问题并不是IP地址(用户查核IP)的问题,Chinuan12623有看过方针吗?方针有告诉你只要“单纯IP不相同”就代表各种行为都没有问题?方针是这样写的吗?怪哉!--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8日 (三) 09:46 (UTC)
(:)回应,Barter84你的脸真厚,三番二次的请傀儡Qqqyyy及分身Mapayna来此助阵,你说东,他们不往西,你投一票,也加注再给你二张分身票,配合的天衣无缝,要不是我提出"用户查核",管理员将二人"封禁",我在此还要受你等三人联合炮轰,你有无跟我及社群道歉啊!Outlookxp向行政员请求减轻Qqqyyy的封禁期,我也帮求情,摘:而我是被Qqqyyy诬砰缠害最深之当事人,我认同 Outlookxp 的不要无限期封禁,孰能无错,善正为先,愿意给他个机会,管理员可考虑予他缩短封禁期。但Ebay5678是不认同减轻处份,什么我跟Ebay5678都意见一致,从头到尾意见一致的才是你Barter84、Qqqyyy、Mapayna三人,摘Ebay5678:我不同意Chinuan12623 的观点。如AT管理员所说,操作傀儡被永久封禁在维基本来就是允许的。Q君在条目编修期间,多次与自己的傀儡一搭一唱,除了谩骂,也多次在条目讨论区诬陷其他参与条目编修的用户与Chinuan12623是傀儡分身。被Q君诬陷的用户,除了本人之外,还有S89176。本人不想回应,是清者自清,自有管理员会做查核,不必模糊焦点,单纯关心条目就好。但不回应不代表认同Q君这些日子对其他用户的行为。当事人不只C君一人,我认为被Q君诬陷攻击过的用户都算是当事人。这样的行为,将来一但解封,难保他再故技重施,多开几个傀儡来危害社群用户。那管理员什么事都不必干了,整天忙着查核Q君的傀儡就好了。
Barter84你该好好省思其言行,你要不要算算你从3-6月拉了多少人来帮你助阵,你要不要也跟用户说明,在维基百科以外的现实世界有无跟你拉的那些人互相有联络认识,如脸书、line、维基群聚、个别见面互动啊,我与Ebay5678关系,全世界都知,就你装傻说不知,我都"连结"不知几次了,讲了这么的白话,你看不懂啊,没有脸书、line、维基群聚、个别见面都没过。话再说回来,维基用户里有一群用脸书、line、维基群聚、个聚的,那又如何了,联络情感,交换经验看法,也不错啊,但很抱歉,我是独行侠。Barter84你对人不对事之"离题"言论,该闭门思过了。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8日 (三) 13:45 (UTC)
(:)回应,Chinuan12623回应的第一句话就骂敝人,这就是代表回应力弱了。Chinuan12623指控别人的用词不精确、喜好夸大,可信度有问题,这些对敝人而言并不值得一提。Chinuan12623与账号Ebay5678创建前后一直以来的关系,再加上Chinuan12623非常喜欢不断的发起投票,长期得到配合的附和,光是这点就非常需要管理员的注意方针早就有说明:“投票不能代替讨论:共识的形成不再单以票数决定,而取决于用户发表的建设性意见。”提到建设性的意见,Chinuan12623找的几乎皆是那种过去与二二八事件条目八竿子打不着的用户来参与讨论,种种这些行为,对条目带来的可以说绝对是负面影响。--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8日 (三) 15:59 (UTC)
(:)回应,我是骂你吗?有人说己身不正何以正人,刮别人胡子前先刮净自己的,我要像你这样,早就自惭躲起来了,还有资格怀疑别人,乱搞乌龙,还"离题"扯个不停。维基有规定甲不能谈乙条目,丙不能说丁条目,所以这是Barter84主编的条目,3-6月他找了一票人都是专研此条目之精英(包含傀儡Qqqyyy及分身Mapayna),别人来论都是乱的,既然是专业,还搞到被撤销优良条目。我也主编过优良条目,管你是甲乙丙丁,我都欢迎用户论述和提修,不会排斥,摘"陆军官校"参选优良条目时之留言:感谢,条目是大家的,有不宜处,迳修无妨。Barter84你心胸不能大点吗?
你又为什么说认同我意见的都是我找来的?摘:给Ebay5678的留言-关于二二八,你不必受他们激将,而再跟他们对话,就让我来跟他们论述就好了,免遭反方无理性之扣帽抹色。给S89176的留言-1.从你上次对Mapayna.Qqqyyy的意见(Qqqyyy跟Mapayna的混淆视听意识形态这个反对意见跟我不喜欢,有那里不同,根本不成反对的理由,不是应该要像Outlookxp明白的说出要点,让人来改善才对吗),他们就盯上你,以后少惹他们。2.再次提醒阁下以后少惹Mapayna.Qqqyyy他们,我来回复就好。
此页面认同修编的Tiger也是我找的?后提修编版本的Matt Smith也是我找的?你都跟Matt Smith谈了多少次了,都没让他改变心意,他是被我洗脑了?而前次"讨论存档中"也还有三人投票支持过我,也是我找的?但我现在会尊重Ebay567、8S89176的自主意见了,不能因怕你的怪扯,而不希望他们发言。但有一点肯定的,在讨论页中支持你发言与投票的,绝对是你找来的,你还会不放弃的一而在而三要对方来站助,他们是你认定对此条目学有专业之人士?而你老是"离题"发言,甚至"对人不对事"发言,你更是专业人士啰?
投票是不能取代共识。很多讨论上,管理员是不以票数为依据,而视讨论内容之正当与否来裁决,我想管理员会再仔细审酌案内各方之发言来执行编辑请求。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9日 (四) 01:41 (UTC)   
(:)回应,Chinuan12623在上面回应的第一句就出现问题,上次骂人“脸真厚”[36],被指出骂人行为,Chinuan12623还回应说:“我是骂你吗?”讨论页可以玩这种完全不认账的游戏,请问正常发言的用户会这样子吗?
  • Chinuan12623故意一直将自己后来的留言给放在敝人留言的上面,屡次使用先入为主的心理战放在上面位置转而批评下面敝人先前的留言,使用编辑方式取巧,请问讨论页可以这样子玩吗?




(※)注意敝人才刚说完这种情形,Chinuan12623又从敝人回应的中间故意插进上面那一段来搞别人的回应!
(※)注意敝人才刚说完这种情形,Chinuan12623又从敝人回应的中间故意插进上面那一段来搞别人的回应!




  • 说到参选优良条目,敝人不像Chinuan12623那么厉害为了陆军官校一个条目大量发送讯息大量张贴找人过来[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就为了达到目的。就算通知也应当限制在少数人,维基百科里面就有这样写了,请问正常用户会这样子做吗?
  • Ebay5678[59]、S89176[60]这两个账号跟着Chinuan12623进行相同投票的过往历史,任何有电脑的人一查就知道,根本不必多说。
  • 二二八事件条目最前面的模板早已经注明:“本条目需要精通或熟悉相关主题的编者参与及协助编辑”。维基百科另外也有说明:曾讨论相关主题、曾大量编辑、或相关领域专长、或曾要求主动告知、有兴趣参与者。看看Chinuan12623前往他人用户讨论页邀请,以及跟随的那些人之前跟二二八事件条目到底有啥关联?Chinuan12623到底是在拼完善条目,还是在拼颜色立场?--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9日 (四) 11:54 (UTC)

(※)注意没有插话,只是将Barter84屡劝不听的离题对人不对事发言做标注(离题者,指跟讨论此"引言第三、四段"编修无关之发言),管理员以前就规劝过他,还是不听,标注是很无奈,让社群来检视,Barter84对主议题词穷后,只能一再的以离题式的对人不对事发言,来打乌贼战!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9日 (四) 15:25 (UTC)
(!)警告Chinuan12623有没有插话,从中间切开别人的回应并插话批评,干扰阅读,自己最清楚!--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9日 (四) 15:47 (UTC)
(※)注意Barter84你再离题对人不对事发言,我还是会做标注。我以前看过有用户屡次离题对人不对事发言,遭管理员劝不听,而以"扰乱"来惩处封禁,我就对你提起纠处吧!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9日 (四) 16:06 (UTC)

  • (:)回应,各类模板任何人都可挂,不足为奇。关于要撤销"优特条目",前有规定应要通知主编,你"二二八"被提撤时有人通知,我写的"陆军官校"被撤时没人告知,我反应都来不及。但我跟你不同,我与用户年来集体修编完善,所以我再提"优良条目"参选,比照"通知主编"之精神,前有"投票"给"陆官"之人我一并通知,这是尊重,因内容达标,所以高达有17票支持。诚心建议Barter84比照办理,放开心胸,邀用户与你共同修善条目,再提出"优良条目"参选,并一并通知前有"投票"给"二二八"之人,看他们原来心目中的条目是否仍具资格。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9日 (四) 14:36 (UTC)
  • (:)回应,Chinuan12623要完善自己热衷又熟悉、争议相对较少的条目:“陆军官校”、“陆官专科班校友会”、“中华民国保卫台湾纪念章”、“彩虹眷村”、“军公教反污名要尊严九三大游行” [61],是个人的自由,敝人完全没有意见,但是Chinuan12623对二二八事件明显认识较少,却还硬要以个人的强烈动机介入此条目,再相较Chinuan12623跳脱个人所熟悉的条目,并插手介入此条目,已经明显做出许多错误及有问题的叙述,从编辑历史可以看出还被管理员介入除错,到现在还是有错误尚未能改正。先扪心自问是否比社会大众认识得更多、更正确才来编修给人看,而不是一直做出问题叙述造成误导。--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9日 (四) 16:29 (UTC)
  • (:)回应,这个讨论页的该编辑请求,是在讨论Matt Smith于6月21日新提出之编修版本,你意思是指Matt Smith对条目不熟,Chinuan12623、Matt Smith、Ebay5678、Tiger、S89176等5个认同支持Matt Smith修编版本之人也是都不熟悉来插介此条目,而你是条目主编最暸解了,不用谦虚一点吗。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9日 (四) 16:47 (UTC)
  • (:)回应,Matt Smith在个人讨论页就表示敝人所说的这几项问题确实值得商讨,Chinuan12623为何避而不提?另外,Chinuan12623、Ebay5678、S89176这三个账号一直以来投票与讨论的附和情况,尤其后两个自从账号建立以来依存Chinuan12623的情况,先请管理员进行检视处理。--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9日 (四) 17:28 (UTC)
你应呼吁Barter84停止非此编修议题之"离题-发言,严重扰乱主题之讨论,与对本人诬指有分身之对人不对事人身攻击,怎本末倒置呢?只要他Barter84回归主题论述即可。此标注并未影响阅读,反而提醒了用户了解Barter84离题发言的严重性。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30日 (五) 05:36 (UTC)
顺便一提,请Chinuan12623不要在他人留言中间插入自己的文字(例如2017年6月29日 (四) 14:36 的修订),见Wikipedia:签名的作用域。--Mewaqua留言2017年6月30日 (五) 06:05 (UTC)
同前,说了,"标注"旨在提醒了用户了解Barter84离题发言的严重性,与对本人诬指有分身之对人不对事人身攻击。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30日 (五) 06:12 (UTC)
@Mewaqua:Chinuan12623擅自更动讨论页,影响到他人的阅读,可能已经成为习惯了,同样在这个讨论,Matt Smith就指责Chinuan12623:“究竟是谁在误导?敝人先前针对阁下列举用户的说词询问阁下他们是在指哪些字句[1],然后阁下请敝人类比、举一反三[2],于是敝人表示敝人不知道他们是否在指第三、四段[3],然后阁下就开始修改旧留言、变更旧留言位置[4],导致敝人的两个留言看起来像是自己回复自己似的。哪位用户是像阁下这样讨论的?[62]。另外,敝人呼叫管理员说:“管理员们好,如上答案已经出来了,算算看已进行多少次了,盼依照方针现有规定处理。”然后Chinuan12623就故意在敝人这句话的上面插话:“Barter84非针对此编修议题之"离题-发言[63]变成敝人在自己骂自己Chinuan126232的这种陷人的行径完全没在顾忌,正常用户不可能会这么做,行为非常之可议!--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30日 (五) 07:30 (UTC)
@Mewaqua:恭喜Barter84拉回了主题,不过你的"部分"连结会误导用户,我拉了完整讨论,社群见了可了解来去。我整理要点-1.我先提出修编意见,但Matt Smith初有误解我意,也不希望我用合并答复(后允拆回答复),经解释后,他认同应做"引言-精简"。2.Matt Smith虽认同第三段精简内容,但复予修编,并自提出第四段之精简版内容(6月21日版本,目前讨论之版本)。3.Barter84好几次说服Matt Smith要撤销版本,但他未接受,并请B提修编版本参考,但B坚持不必修改。4.我初虽对Matt Smith版本部分有异,但经他说明后,我认同支持Matt Smith1p之版本。5.随后Ebay5678、Tiger、S89176也表示支持Matt Smith之版本,请注意三人是说认同Matt Smith1p之版本。怎么搞到现在说Ebay5678、S89176是投票支持我,还诬指他们是我分身,此篇讨论竟有廿余处离题发言,很不可思议!
Barter84二次连结管理员,说有答案了,要查Ebay5678附和我有多少次了,查Ebay5678和和我的关系。我几次答复,Ebay5678鲜少参与二二八讨论,他在3-6月讨论页的发言与投票率,尚不及你邀来的人与傀儡Qqqyyy及分身Mapayna助阵的十分一,还是傀儡Qqqyyy及分身Mapayna二人跟你的配合度好是无役不参,幸好Q、M被封禁了,否则你Barter84光多了这二张分身票,大家都不用讨论跟投票了。有找傀儡分身纪录的人,还会怀疑别人有分身,又该被质疑者还曾自清用户查核是没问题的,我与Ebay5678关系,全世界都知,就你装傻说不知,我都"连结"不知几次了,讲了这么的白话,你还看不懂。...对于Barter84诬指我有分身之人身攻击,与屡次离题发言而做"标注",实属无奈!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30日 (五) 08:02 (UTC)
(:)回应,不精确的回应,会直接降低发言的可信度,这点难道Chinuan12623不知道吗?夸张的言词,像“无役不参”、“全世界都知”还是少用一点,不然会变成在修辞写作文。像Chinuan12623与各别不同用户,长期配合做出相同行为的情形,在这种情形被揭露后,Chinuan12623自己将其定义成被诬指分身,那也是Chinuan12623自己个人的见解,还进一步送交用户查核自清,但实际上Chinuan12623与“各别不同用户,却长期配合做出相同行为”的这种情形,压根与IP查核无关,根本就是走错方向,上面敝人已经讲得很清楚。Chinuan12623指责别人有找傀儡分身纪录的人,Chinuan12623何不自己去看看这个连结[64]。--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30日 (五) 08:55 (UTC)
(!)意见,发夹弯说谎令人厌,是谁连知管理员,指我与Ebay5678、S89176有分身关系,还请管理员送用户查核,管理员认为没实证不愿意,回说你们自己就可以申核,你们怯步不敢送,我是好心来纾困解你疑惑,谁知等查出我是没问题,现在你反大放厥词说是我自己将其定义成被诬指分身,意思你没这样认为,反消遣是我自清送交用户查核。
另你又搞错了。你找来助阵的所谓二二八专业人士Qqqyyy、Mapayna,是傀儡分身长期操作已久,他们是老鸟了,第一次查核已出,还不承认,经管理员再提复查确认,才将二者永封,他没配合你贴文与投票“无役不参”,少了哪次(其不当贴文大多已被管理员移除)。而Ebay5678虽是资深集邮者,但以前是不曾写维基,因见我写红票,正是他专项而栽进维基,他妻小也受他影响,认为写维基是正向,所以也加入,但初学者不懂"眉角"规定,他不懂声明共同IP,就像他不会建立自己的用户页来跟社群互动,我还帮他般,他写红票也引用了一些他发表过的学刊,但被说抄袭,可能是他帮我写的红票大幅扩编惹了我的冤家,Jarodalien等人是见猎心喜,把他说的很难听,才让他渐退,不过红票最后还是在Ebay5678手里完编,并推获有20票特色条目,虽然Jarodalien有故意二次撤审优特,但还是以高达18票保留,他是个人才,家庭事业有成,没继续贡献维基是损失。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30日 (五) 11:53 (UTC)

赞成修改,原文用词显然偏颇John Chan留言2017年7月4日 (二) 08:33 (UTC)

原用词叙述符合实情,请以文献为准。--Barter84留言2017年7月5日 (三) 01:49 (UTC)
编辑请求(虽有多数共同看法,管理员未核处)

Matt Smith在2017年6月21日 (三) 11:08 (UTC)提出修订的版本-“引言”之第三、四段合并为一段:

“1945年,国民政府接替日本治理台湾,然而来台的军政人员,甫经历中日战争,抱持着胜利者的优越感对满是日本风的台湾生起排斥与歧视的心态[3][4][5][6][7],而长期在日本统治下的台湾人民,对于当时中国的社会风气、生活习惯、卫生条件等缺乏了解,见闻了来台人员的言行之后,由原本的满怀期望转变成失望[8][9][6][10][1][11],又因来台人员的法纪观念不佳而接连发生违法犯纪情事[12][6],与台湾日治时期的军政效率和治安形成明显对比[13],使得台湾人民对国民党与长官公署感到反感[14]。于是在政策不善[注1]、军纪不佳、官员贪腐[5]、经济通膨、民众失业[5]、经济倒退、歧视打压等情形下,导致官民关系愈趋恶劣,终于因一起缉烟血案而使累积一年多的民怨爆发[7]。”

@Lanwi1AntigngOutlookxp:Barter84一再"离题"讨论发言有20次,因无益,本人停述。建议执行编辑请求,理据已列出,经讨论已有Chinuan12623、Matt Smith、Ebay5678、Tiger、S89176、Chanchokit、John Chan等7人认同支持Matt Smith修编之版本(如页上),目前仅Barter84一人的异议理据不足:1.空泛的重复所谓的模糊弱化说,无实质反对内容。2.诬指他人编修动机与"对人不对事"离题说。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7日 (二) 11:50 (UTC)

@Lanwi1AntigngOutlookxp敝人理据已经表示得很清楚,反对掩饰与弱化,有文献支持,而且二二八基金会网站与各地二二八纪念碑碑文都可以做为直接证据。--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7日 (二) 12:05 (UTC)

@Mewaqua你搞错对象了,现在讨论的编辑请求是Matt Smith提出的版本,来源同前,没减也没不符,摘:Matt Smith说明-倾向于精简的-此次的精简,敝人个人倒是觉得还好,因为目前的引言的第三、四段确实与内文有所重叠。引言的用途是作为简洁的引子,以便引起读者的兴趣,使之继续往下阅读,故不宜放置太细节或与内文太雷同的字句。如果适当的精简能使条目更专业,甚至往优良条目的方向迈进,也未尝不是好事。...你支持Barter84论述?烦请将整页之各方论述在检视一次为妥。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30日 (五) 02:26 (UTC)
@Mewaqua:Matt Smith更改的版本中,里面依然留存被弱化的字词,这正是Chinuan12623先前的杰作,而Chinuan12623亟欲修改内文的强烈动机很明显,他在条目讨论页就说过他鲜明的立场,他很感谢两蒋蒋介石蒋经国[65],这样子还硬要来编修改造二二八事件条目,有可能会让人有稍许的信任吗?--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30日 (五) 03:41 (UTC)
此 处 被 Chinuan12623 迳 自 删 除 的 原 文 连 结 在 此 [66]

--Barter84留言2017年7月6日 (四) 17:24 (UTC)

移除大篇幅"离题"内容,实属无奈,我真还没见过在讨论页会有这么多"离题讨论"的,整页有廿余处,要说Barter84是第二,没人敢说是第一,希望B君好好省思。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7月7日 (五) 03:46 (UTC)

一边讨论一边操控讨论页,这是球员兼裁判,自己玩自己赢的做法。如今被发现在讨论页使用编辑小动作取巧,营造利己不利人的不正常讨论,被不同维基人提出批评,理亏站不住脚就使出删除大法删掉言论替自己找台阶下。--Barter84留言2017年7月7日 (五) 05:09 (UTC)

(※)注意@Mewaqua:再次重申,现在讨论的编辑请求是Matt Smith提出的版本,你支持Barter84的"但书"是误解了,因只是对“现时版本”做精简,故内容涵意与所列来源同前,没有不符,而此"引言"中还出现"例如"之用词也极不妥。...你应是误解,请覆知或做意见之修订。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7月5日 (三) 04:21 (UTC)

建议两位找那些近期在Talk:二二八事件有提出意见的用户参与讨论。没有提出新的实质论据的留言,再通知我多几次也不容易让我有新的看法。--Mewaqua留言2017年7月5日 (三) 05:06 (UTC)
说来源没有不符给谁听?请问有尊重来源吗?提意的编修内容将原本内容给大量删除,这比零星削弱个别词语使得当时社会情势偏离文献的做法更利害,再加上提议者怀有亟欲修改的强烈动机。这是两蒋时代四十年不能谈不能碰触的二二八事件,任何编修者都应该对此有所认知。--Barter84留言2017年7月6日 (四) 05:52 (UTC)

结果:论述已久@-Lanwi1AntigngOutlookxp请作核处。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8月6日 (日) 17:24 (UTC)

2017年‎二二八事件全盘式修编讨论(10月2日-12月31日)

保护状态中,进行两版比较与编修

1.不敢认同“当前内容是较稳定之版本”,这只是某些人操纵的结果。

2.在刻意操作及虚伪平衡文字下,整条目充满后文否定前文的叙述。

3.“新的编修则应先提出讨论,确保修改有共识基础及没有争议的内容,若"贸然迳修将予回退",以免生争议与再引编辑战”实在违反维基百科“小心求证,大胆修改”的方针。

4.会容许这些错误编辑方式与资讯,是太多维基人没有那么多精力应付本条目活跃编辑者Chinuan12623的网络话术(如概念偷换)。

5.我真得跪求Chinuan12623放过这条目,试看看,完全授权你眼中“有政治立场”的某些作者来编修这条目,如果编得很烂,被社会或“其他”作者骂臭头之后,你再来收尾怎么样,先看看让他们放手边会不会比现在好一点。就这样,试几礼拜“你”都不参与如何?完全由同情二二八事件的人来参与,完全按照现在台湾官方二二八事件相关网站资料来编写怎么样?--Winertai留言2017年10月2日 (一) 17:05 (UTC)

  • 在此提议,希望大家以“内容顺畅及文字编排”为重点,客观拿Chinuan12623君活跃编辑前的版本(2016年3月1日)与现今受保护版本做比较,RE以顺畅,真得不要为难常拿此篇当成教材的各级台湾学校学生。--Winertai留言2017年10月4日 (三) 02:11 (UTC)
  • 二二八事件[a]是台湾于1947年2月底发生的大规模民众反抗政府事件,以及3月至5月间国民政府派遣军队镇压屠杀台湾人民、捕杀台籍菁英事件[b]。其中包括民众与政府的冲突、军警镇压平民、当地人对外省人的攻击,以及台湾士绅遭军警捕杀等等情事。
  • 二二八事件是台湾于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发生的事件。事件中,台湾民众大规模反抗政府与攻击官署,当地人对外省人的报复攻击,国民政府派遣军队逮捕与镇压杀害台湾民众,造成台湾与外省籍民众伤亡,然而伤亡数字众说纷纭,由数百人至数万人不等。
  • 以首段为例,感谢经过Chinuan12623君主导修改后,在文字顺畅度,改进许多,但细看还是有几项欠妥处。其中,Chinuan12623君刻意将外省人伤亡情形及过程“不依比例”刻意凸显(各项资料均显示,这部分确实存在,但均非此事件的“重点”)及提前的争议,因为现在调整恐不会获Chinuan12623共识,我们暂不讨论外,其中有2点疑虑与缺点希望能解决:

1.现在版本将“爆发点”跟“事件后续”融合在一起建议改为:“二二八事件是台湾于1947年2月28日发生的事件,过程涵盖自同年2月27日至5月16日。”

2.引言将“不明”伤亡数字冠上,并不符合百科常态,且“然而”两字有强烈贬抑“这事件”重要性的不妥处,建议移至第二段,接至原来版本之后。“此事件亦被称作“二二八大屠杀”、“二二八革命”、“二二八起义”、“二二八事变”、“二二八惨案”、“二二八民变”等。至于伤亡数字,各项引述与统计众说纷纭,由数百人至数万人不等。”

请求编辑:“二二八事件是台湾于1947年2月28日发生的事件,过程涵盖自同年2月27日至5月16日。事件中,台湾民众大规模反抗政府与攻击官署,当地人对外省人的报复攻击,国民政府派遣军队逮捕与镇压杀害台湾民众,造成台湾与外省籍民众伤亡。

此事件亦被称作“二二八大屠杀”、“二二八革命”、“二二八起义”、“二二八事变”、“二二八惨案”、“二二八民变”等。至于伤亡数字,各项引述与统计众说纷纭,由数百人至数万人不等。”


若一周内没有异议,首段引言在两版本比较下,仍以新版本为主,不过建议以上述内容微修过关。更希望抛出这个编辑方向,让这条目可慢慢恢复“常态”,因为在百科中,图腾式的条目本来就是比较“同情”主体,过多衡平反而有刻意贬抑,且失去原有维基“顺畅”品质。Winertai留言2017年10月4日 (三) 02:11 (UTC)

编辑请求:引言(首段)之修编(撤案:原提案人Winertai放弃后再重提,已过保护期,拒绝请求)

请求已拒绝:保护过期,若有共识可自行修改。--A2093064Xiplus 2017年11月8日 (三) 04:53 (UTC)

1.对于Winertai之编辑请求提案,说我的1-5项,恐为主观,条目自3月份讨论已来,参与人数与管理员很多,且管理员也多次做出裁处,维基是论理与事实来编修,非“同情”或“某个人”可来左右,当前内容虽非百分百(特色条目亦同),但此条目已长时间无人再议,在客观上是较为稳定之版本。在以前,此条文每特定时段都会编辑战与保护,多久了,一直恶性循环,难得在这次借此冗细讨论而止,可喜可贺,故已有论述共识者,不应推翻,如有“新的编修则应先提出讨论,确保修改有共识基础及没有争议的内容,若"贸然迳修将予回退",以免生争议与再引编辑战”,虽非治本但却是治标之必要手段。

2.我不是维基的活跃编辑者,但就是否为本条目活跃编辑者?就遇问题来综合讨论,总比摆烂在那各说各话来搞编辑战要的好。

3.昔前我就曾提出双方有意见纷歧之人全部退出不述,改由管理员来进行修编以求客观,然无人应允,反倒是傀儡分身充斥,又一堆对人不对事之人身攻击,或满篇离题之发言,令人惋惜。

4.现兹将Winertai所提版本与现行版本并列,交社群讨论:

(第一案)现行版本:
二二八事件是台湾于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发生的事件。事件中,台湾民众大规模反抗政府与攻击官署,当地人对外省人的报复攻击,国民政府派遣军队逮捕与镇压杀害台湾民众,造成台湾与外省籍民众伤亡,然而伤亡数字众说纷纭,由数百人至数万人不等。
此事件亦被称作“二二八大屠杀”[1]、“二二八革命”[2]、“二二八起义”、“二二八事变”、“二二八惨案”、“二二八民变”等。
(第二案)Winertai所提版本:
二二八事件是台湾于1947年2月28日发生的事件,过程涵盖自同年2月27日至5月16日。事件中,台湾民众大规模反抗政府与攻击官署,当地人对外省人的报复攻击,国民政府派遣军队逮捕与镇压杀害台湾民众,造成台湾与外省籍民众伤亡。
此事件亦被称作“二二八大屠杀”、“二二八革命”、“二二八起义”、“二二八事变”、“二二八惨案”、“二二八民变”等。至于伤亡数字,各项引述与统计众说纷纭,由数百人至数万人不等。
我虽有主见,但暂不论述,求诸社群看法,尚请管理员做客观之评述与调处。
Winertai所提Chinuan12623退出条目之修编,怎不说你等也全部退出此条目之修编。以前我曾请@-Lanwi1AntigngOutlookxp雾岛圣等管理员来客观修编本条目,如果他们愿重新考虑,将是条目之福。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0月7日 (六) 04:51 (UTC)
(*)提醒就"引言"之修编,前已讨论多次,引摘最近一次讨论,更有多人参论,并提多项版本,虽都无共识,但也经管理员几次中和调节内文、时序与勘误错字,才有现今逾五个月稳定之版本,故有需要再修编吗?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0月7日 (六) 15:33 (UTC)
(*)提醒绕一大圈,你的意思是就是反对这些顺文修改,现在这条目这么糟,其主因从此如见一斑。--Winertai留言2017年10月8日 (日) 04:25 (UTC)
请注意,我有写出"反对"二字吗?你说-现在这条目这么糟,那它还能有逾五个月之稳定版本,还是你的理解力有异于一般。我本前述-虽有主见,但暂不论述,求诸社群看法...,但看你是要我急于表态之意,哪我就先提出衷合版本并论。引言-首段-是重中之重,宜去情绪化用词,以一般中性措辞来修编,本人建议之版本如后:

(第三案)Chinuan12623建议之版本(同上并撤案,保护过期,请求已拒绝)

二二八事件是台湾于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发生的事件,亦被称作“二二八大屠杀”[1]、“二二八革命”[2]、“二二八起义”、“二二八事变”、“二二八惨案”与“二二八民变”。1947年2月27日,因专卖局查缉员在台北市查缉私烟时不当使用公权力造成民众死伤,引起28(次)日的陈抗伤亡,更扩及后续台湾各地民众的反抗政府与攻占官署,当地人对外省人的攻击,国民政府派遣军队逮捕与镇压杀害台湾民众,事件造成民众的大量伤亡,伤亡数字有上千人至数万人之说。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0月8日 (日) 08:02 (UTC)

理据:1.引言前二段可并合,也平衡了管理员中和调节引述了屠杀与杀害用词之本意。2.加入"肇因"前有共识。3.前几次讨论欲将-造成台湾与外省籍民众伤亡,改为造成"民众"伤亡,已有共识。4.当地人对外省人的"报复"攻击,因有报复也有被设计的,故宜移除"报复"二字。5.伤亡数,以科学数论"死亡"数确已破千,加计"受伤"数已是上千至数万,所以去"众说纷纭"字,改成-伤亡数为"上千"至数万人。本编辑请求中,已将三式版本综列讨论,有共识决,或依管理员合理审视后来进行编辑。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0月9日 (一) 03:50 (UTC)
(-)反对唉,原本只是就事件名称由来及顺文着眼点编辑,结果还是冒出个歪七扭八提案,...我放弃了,就跟大家相同“已读不回”...,就任由这条目继续保护,直到Chinuan12623不关注此条目为止的某一天再来收拾残局吧--Winertai留言2017年10月9日 (一) 16:50 (UTC)

(※)注意,本编辑请求撤案:因原提案人Winertai放弃,条目继续保护。

1.Winertai提案时莫过于主观,自己叫顺文,收拾残局,别人就是歪七扭八提案。2.“已读不回”是你执见,别套是大家,无人再议,客观上条目是无大问题,为稳定之版本,若真有不善之处,管理员会做合理有据之修编,社群也会支持。3.真遇重大争议编修无法一蹴可矶,也难存同、化异兼具时,至少应将"(存同)局部共识"之内容先完成编修。4.本人上列之修编"理据",烦请社群爬梳过往论述,不也是共识或有力之论述吗,怎么将其汇编成文,就变成Winertai口中的歪七扭八提案?5.既然我的"存同"见解也不容于Winertai,他要放弃提案,那我也只能尊重,本讨论撤案。Chinuan12623留言

编辑请求:修编“简介引言”中第三、四段(已过保护期,拒绝请求)

请求已拒绝:保护过期,若有共识可自行修改。--A2093064Xiplus 2017年11月8日 (三) 04:53 (UTC)

Matt Smith在2017年6月21日提出修订的“引言”中第三、四段合并为一段之版本,管理员迄今未卓处,本人再次提出编辑请求

修编版本为-“1945年,国民政府接替日本治理台湾,然而来台的军政人员,甫经历中日战争,抱持着胜利者的优越感对满是日本风的台湾生起排斥与歧视的心态[3][4][5][6][7],而长期在日本统治下的台湾人民,对于当时中国的社会风气、生活习惯、卫生条件等缺乏了解,见闻了来台人员的言行之后,由原本的满怀期望转变成失望[8][9][6][10][1][11],又因来台人员的法纪观念不佳而接连发生违法犯纪情事[12][6],与台湾日治时期的军政效率和治安形成明显对比[13],使得台湾人民对国民党与长官公署感到反感[14]。于是在政策不善[注1]、军纪不佳、官员贪腐[5]、经济通膨、民众失业[5]、经济倒退、歧视打压等情形下,导致官民关系愈趋恶劣,终于因一起缉烟血案而使累积一年多的民怨爆发[7]。”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0月10日 (二) 02:26 (UTC)

(-)反对敝人之前早已经表示反对[67],Chinuan12623看准二二八条目长时间没什么人关注,又想要再次闯关。

Chinuan12623提出所谓的编辑请求:修编“简介引言”中第三、四段,了解二二八事件历史的人就知道,这是对国民政府失政情况的词句进行删除与弱化,使读者严重低估当时的政经情势,这种修改早已脱离文献,情况非常明显

  • “满怀期望”(“满怀期望”--对国民政府的 "满怀" 期望字眼就选择不更动,双重标准这么明显)转变成“失望”(“深感失望”被弱化成“失望”)
  • “许多来自中国大陆的军人毫无军纪可言”被弱化成“来台人员的法纪观念不佳”
  • “与台湾日治时期日籍军政人员的军纪严明、行政效率形成强烈对比”被转化成“与台湾日治时期的军政效率和治安形成明显对比”
  • “治台政策错误、官民关系恶劣”被模糊与弱化成“政策不善”
  • “政府一手垄断并管制物资买卖、滥印钞票,并掏空民生物资运往中国大陆支援国共内战”这些能实际描述政府本身失政的作为都被故意删掉
  • “民不聊生”被移除
  • “政府的种种倒行逆施”被移除
  • “严重通货膨胀”严重两字被删除,直接降级弱化成“通货膨胀”
  • “大量民众失业”大量两字被删除,直接降级弱化成“民众失业”
  • “经济巨幅倒退”巨幅两字被删除,直接降级弱化成“经济倒退”

请Chinuan12623能专注在自己所熟悉的条目,如“陆军官校”、“某某眷村”、“军公教大游行”、“中华民国保卫台湾纪念章”[68],而不要一直意图改造自己不熟悉的条目,造成其他人的困扰。--Barter84留言2017年10月10日 (二) 08:19 (UTC)

  • Barter84你眼飘(字没看清)又心飘(意会偏)了
  1. 我是重提Matt Smith在2017年6月21日提出修订的“引言”中第三、四段合并为一段之版本,因"管理员未卓处",而再提出编辑请求。(不管裁处如何,希望你我都能接受,让此提议结案,而不是一直杵再那)。你我意见早述一堆,社群自会连结看,我都没重贴,你倒拉一大堆重复文,干麻,这版本是我的吗,牛头不对马嘴。请注意,我不是要重发讨论,仅要提请卓处,Barter84你不必那么紧张。
  2. Winertai希我不再论,我也同样希你等也停论,这才合理,谁是专家,不要自闻为香,落人笑柄,我不也连结了管理员来关注卓处吗,你急什么。
  3. 你就这么点贴文,还落个"粗黑、粗红、粗紫、粗蓝",且加大字体...是搞彩编?还是没信心社群会看不懂你说话的重点,所以要如此撩乱标示,维基里没人这样做,是无聊当有趣?这仅是文字编辑,不是图像设计,不必这样,搞的读者眼花撩乱。
  4. 就你是这条目专家,你是如此自诩,还是类你群组把你宠上了天?看-引言-中还有"例如..."的字样,像话吗?他不是"内文"呢;做人要谦虚点,维基人要编辑哪条目,是自由意愿,只要论理与有事实根据,编修这条目要你管,跟你报备,这海边也管太大。还有,我编辑的条目不是只有4个,不要老是拉些"局部"连结来"误导"社群,我虽不活耀于维基,但还是有基本之创编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0月10日 (二) 15:45 (UTC) 
(-)反对,另外向Barter84致歉,我本来挑起这锅冷灶,是以为Chinuan12623不再关注此条目,看可不可以顺一下现在的文,看来反而被对方“偷换概念”。我再重申,请管理员关注Chinuan12623未活跃此条目前的版本跟现今版本的品质差异。--Winertai留言2017年10月10日 (二) 17:17 (UTC)
又来眼飘的。我不是要重发讨论,这前讨论已经一大串了,早停述,只是要提请管理员卓处编辑请求可否。Winertai你前未参此题讨论神隐,现才来与Barter84取暖,我倒也没意见,但是你投此提案反对票,竟无理由,就跟你反对我前项提案,无具体说明何处不宜,只老调蔑人歪七扭八概念偷换,是否能展你自诩的专业,否则我这一般能力之人是很难跟上因应。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0月11日 (三) 01:36 (UTC)
具体建议1.就是检视现今与2016年3月阁下介入前的“顺畅”版本二择一,除文字稍修及段落顺利择选外,余不做任何处理(因为阁下修改建议都只会为了平反已平反的二二八事件),具体建议2.就是请你冷静一下,以几个月时间放弃这条目编辑,让别人来改善这条条目。--Winertai留言2017年10月11日 (三) 04:16 (UTC)
诚心希望Winertai的编辑思维不要像Barter84固化。我一直都很冷静,编修都也论理,就同我说引言首段-加入"肇因"、另改造成"民众"伤亡、去当地人对外省人的"报复"攻击等,都是前面已有共识,但现在是你不认同,只是因我提,就来个为反对而反对。这条目从来没有过如此冗细的讨论,这么多读者和管理员的参与,才能有如此稳定之版本,你却还在缅怀以前那个差的版本,被人撤掉优特的不好版本,多人认为情绪字眼过多,违反中立性方针的版本。维基人的责任就是改善条目,不是不爽某人就抹黑,理智一点,从维基扩展到社会处世对你都有帮助。就此案Matt Smith的版本,他是在讨论与参酌他人看法后提出(摘Matt Smith对此讨论之说明:此次的精简,敝人个人倒是觉得还好,因为目前的引言的第三、四段确实与内文有所重叠。引言的用途是作为简洁的引子,以便引起读者的兴趣,使之继续往下阅读,故不宜放置太细节或与内文太雷同的字句。如果适当的精简能使条目更专业,甚至往优良条目的方向迈进,也未尝不是好事。)Matt Smith提此编修版本有6人认同,就Barter84反对,而Mewaqua误认是我的版本而反对,你也是,没具体反对理由,后提的二项建议,更是完全对人不对事,令人不敢恭维。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0月11日 (三) 06:39 (UTC)
Barter84说你不专业,有点抬举你,因为你根本不懂维基百科:维基百科不是什么,想请您退出编辑,是避免这条目经过你有其他目的的“灰色地带”式编辑后,一直违反这方针。另外,之所以想用两版本来比较增修是“现在共识”与“以前共识”来做顺文的比较,避免冗长编修讨论。谁知阁下根本扭曲我的本意,武断否决这两版本比较式编辑。因为你说了“Winertai希我不再论,我也同样希你等也停论”提议,我欣然同意。怎样,我俩都冷静不编辑这条目,让别人来编论如何?套句雍正王朝张廷玉说的“若咱俩同时辞官不做,如何?我想是八王爷您不愿归隐山林吧?”--Winertai留言2017年10月12日 (四) 04:38 (UTC)
你当我同你情商,指你我二人偕退即可成事,看清楚,我是说你"等",不是仅你。Barter84真懂维基百科:维基百科不是什么吗?三月以来,这长篇讨论中有那么多管理员在看参与,他们都有做裁核修订,你等怎会说现今版本不对,有很大瑕疵,怪哉,还由Barter84在那自诩是条目的的专业,让你来举膜他。这条目在Barter84等手中搞的版本充满情绪、同情、悲愤而失中立,具政治意识形态色彩,而撤优特,年年二、三月搞编辑战而保护,难得现在修的较为中立不带情绪用词,纯属难得,很久没人来提编辑请求,版本稳定。你偕我同退编,Barter84等愿退吗,我又有权力要求你之对方等人同退吗,是没办法,但如有能我的几次连知的管理员来主修,我想大家会比较信得过,但那也只是我想法,没强制力。
化繁为简,你要认真思考。真遇重大争议编修无法一蹴可矶,也难存同、化异兼具时,至少应将"(存同)局部共识"之内容先完成编修。不要想一次改到"整句或整段",没法时"逐字"也行,有依据来修编,汇滴也成河。你等不要在自诩为专家(业),贬人为趣,须知自信与自卑只存一线间。你说Barter84指我对这条目是经过有其他"目的"编辑,但你知道Barter84曾有向二位管理员以此来指报过我,但遭管理员指正,不该随意臆测他人之动机,应善意推断,这很重要,希望你也铭记在心。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0月12日 (四) 05:37 (UTC)  

已讨论多日,有多数支持,少数反对意见(Matt Smith提此编修版本有6人认同,Barter84反对,而Mewaqua误认是C君版本而反对,Winertai反对但没具体反对理据),请管理员核处。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2日 (四) 00:37 (UTC)

引言编修请求(已过保护期,拒绝请求)

请求已拒绝:保护过期,若有共识可自行修改。--A2093064Xiplus 2017年11月8日 (三) 04:53 (UTC)

现行版本:

二二八事件是台湾于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发生的事件。事件中,台湾民众大规模反抗政府与攻击官署,当地人对外省人的报复攻击,国民政府派遣军队逮捕与镇压杀害台湾民众,造成台湾与外省籍民众伤亡,然而伤亡数字众说纷纭,由数百人至数万人不等。
此事件亦被称作“二二八大屠杀”[1]、“二二八革命”[2]、“二二八起义”、“二二八事变”、“二二八惨案”、“二二八民变”等。

提修:

二二八事件是台湾于1947年2月28日发生的事件,过程涵盖自同年2月27日至5月16日。事件中,台湾民众大规模反抗政府与攻击官署,当地人对外省人的报复攻击,国民政府派遣军队逮捕与镇压杀害台湾民众,造成台湾与外省籍民众伤亡。
此事件亦被称作“二二八大屠杀”[1]、“二二八革命”[2]、“二二八起义”、“二二八事变”、“二二八惨案”、“二二八民变”等。至于伤亡数字,各项引述与统计众说纷纭,由数百人至数万人不等。
编修理由:个人最近于国中小课外辅导,有人提问:“条目为何一开始不解释,为何叫二二八事件?”“为何然而两个字听起来像这些伤亡数字都胡诌的”“为何以前版本比较跟二二八官方网站比较接近,现在这版本与官方网站论点差那么多,我们写相关作业要参考哪个?”“干脆不要参考中文维基好了,内容都前后不一致,看来看去,好像二二八没什么...”--Winertai留言2017年10月12日 (四) 05:00 (UTC)

Winertai本说放弃,现在重提,有心,很好,但Winertai如坚不认同将上次讨论过的几个局部"共识"纳修入此段之版本,那我也只能尊重,免的又意指我再跟他作对。关于他说最近于国中小课外辅导有人提问之看法,此与我接触过很多人的反应,指现在的版本总算较为中立与客观,我一直再想,每个时间点的"官方"网站版本,为何都不能获得民众之认同,盖主政者之意识型态罢了,尊重社群对此编辑请求之讨论与管理员之裁核。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0月12日 (四) 05:55 (UTC)


已讨论多日,有新旧三版本(当前版本、W与C君版本各一),暂无共识,请管理员核处。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2日 (四) 00:36 (UTC)

引言编修讨论

2017年11月03日对条目引言进行编修,详细见下:

旧版本

“二二八事件是台湾于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发生的事件。事件中,台湾民众大规模反抗政府与攻击官署,当地人对外省人的报复攻击,国民政府派遣军队逮捕与镇压杀害台湾民众,造成台湾与外省籍民众伤亡,然而伤亡数字众说纷纭,由数百人至数万人不等。”

新版本

“二二八事件是台湾于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发生的事件。事件中,各地出现部分民众组织反抗政府与攻打官署的情形,亦有部分当地人对外省人进行打杀,随之长官公署和二二八处理委员会谈判解决问题未果,最后由中央政府派军平息。二二八事件的伤亡数字众说纷纭,由数百人至数万人不等。”

编修理由

旧版本至少存在四个问题
  • 首先,措辞上不够中立。以“报复攻击”一词为例,“报复”是价值性判断性的遣词,报复的对象是谁,是政府耶,是普通民众耶,必定引起争议,应该以行为性的表达代替,为之后具体内容的商议和编撰留出空间。
  • 其二,措辞不够精确。以新版本中把“当地人对外省人”更变为“部分当地人对外省人”为例,当时参与施暴的只是部分民众,并不是所有当地人,用“部分当地人”比较确切。
  • 其三,语句重复,含混不清,容易使人误解。特别是“军队逮捕与镇压杀害台湾民众,造成台湾与外省籍民众”这段,冗余也不通顺,容易和前面“反抗政府”与“对外省人的报复攻击”脱节,引起理解上的混淆。
  • 其四,作为条目的引言,对事件的来龙去脉应当有个大致的勾勒。单纯突出暴力和伤亡的部分,并不适合作引言,这部分的讨论,可以在次条目的论述中阐明。--Bluewhalie留言) 2017年11月5日 (日) 04:22‎

更新版本

先前更改的版本,语句上仍有不通顺及可待改进的地方,经斟酌现更新如下:

“二二八事件是台湾于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发生的事件。事件中,各地出现部分民众组织攻打政府、武力抗争的情形,亦有部分当地人对外省人进行攻击,长官公署与处理委员会随之协商谈判的尝试未果,最后由中央政府出兵镇压平息。二二八事件的伤亡数字众说纷纭,自数百人至数万人不等。”--Bluewhalie留言) 2017年11月5日 (日) 04:44‎
  • 叙述够直白,措辞较中立,可为研修方向。Bluewhalie为新编辑手,请注意此"引言"议题之"整段"修编有多次,均无共识,你虽前有自提版本迳修,但已遭他人回退,故应在"讨论页"有共识或结果后,才可进行编修,以避免同往昔之不断编辑战恶性循环,还有如在一天内回退编辑三次以上,恐遭管理员禁编处分,请注意。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5日 (日) 04:49 (UTC)

(!)意见

  • 现有的“台湾民众大规模反抗政府与攻击官署”,Bluewhalie提议用“各地出现部分民众组织攻打政府、武力抗争的情形”取代,敝人认为不妥,因为该提议将事件的规模淡化了许多。而且“攻打政府”的语法不太自然,比不上“反抗政府与攻击官署”流畅。
  • 现有的“国民政府派遣军队逮捕与镇压杀害台湾民众”,Bluewhalie提议用“后由中央政府出兵镇压平息”取代,敝人认为不妥,因为事件的惨烈程度同样被淡化了。但现有的叙述可以再通顺一些,敝人提议修改为“国民政府出兵镇压与屠杀台湾民众”。--Matt Smith留言2017年11月5日 (日) 08:46 (UTC)

(!)意见

  • 认同Matt Smith所提,现有的“台湾民众大规模反抗政府与攻击官署”用词较为自然流畅。
  • 有关"首段"是否用到"屠杀"一词,前已讨论太多次,管理员也为此做了中和调节来结案,应可不必再论,来横生枝节。故Matt Smith所提将现有的“国民政府派遣军队逮捕与镇压杀害台湾民众”修改为“国民政府出兵镇压与屠杀台湾民众”,可微修成“后由国民政府出兵镇压与杀害台湾民众而平息”即可。
  • 现有的“然而伤亡数字众说纷纭,由数百人至数万人不等”赘字多,建议修改成“而伤亡数字有数百人至数万人之说”。
  • 再修版本,将有不同意见之合修为:“二二八事件是台湾于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发生的事件。事件中,台湾民众大规模反抗政府与攻击官署,亦有部分当地人对外省人进行打杀,随之长官公署和二二八处理委员会谈判解决问题未果,后由国民政府出兵镇压与杀害台湾民众而平息,事件造成台湾与外省籍民众伤亡,而伤亡数字有数百人至数万人之说”。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5日 (日) 09:22 (UTC)

(!)意见 别忘了本人之前版本:

  • 二二八事件是台湾于1947年2月28日发生的事件,过程涵盖自同年2月27日至5月16日。事件中,台湾民众大规模反抗政府与攻击官署,当地人对外省人的报复攻击,国民政府派遣军队逮捕与镇压杀害台湾民众,造成台湾与外省籍民众伤亡。
此事件亦被称作“二二八大屠杀”[1]、“二二八革命”[2]、“二二八起义”、“二二八事变”、“二二八惨案”、“二二八民变”等。至于伤亡数字,各项引述与统计众说纷纭,由数百人至数万人不等。

编修理由:1.明白叙述事件名称由来。2.对事件纪录正确性之负面字眼调至第二段。3.未具共识前,先不动有争议且暂有共识叙述。

另外对亦有部分当地人对外省人进行打杀版本的偏颇感到可悲,请别忘了,退一万步,若非34年底-36年初的国民党政府治国失败的“迁怒”,本省人那会那么无聊打杀外省人(整段最传神及浓缩事件正确性的“报复”这两个字,又要被有心之士觊觎)。唉,就说要参照官方网页,现在越离台湾社会主流言论越来越远,对中文维基在台发展真的是一大警钟。--Winertai留言2017年11月5日 (日) 13:09 (UTC)

(!)意见 无妨,再加入Winertai看法(修改一、二段)

增修版本(一):“二二八事件是台湾于1947年2月28日发生的事件,历程从同年2月27日至5月15日。事件中,台湾民众大规模反抗政府与攻击官署,当地人对外省人的报复攻击,随之长官公署和二二八处理委员会谈判解决未果,后因国民政府出兵镇压与杀害台湾民众而平息,事件造成台湾与外省籍民众伤亡。
此事件亦称作“二二八大屠杀”[1]、“二二八革命”[2]、“二二八起义”、“二二八事变”、“二二八惨案”、“二二八民变”等,而伤亡数字有数百人至数万人之说。”
增修版本(二):(仅修改首段)
“二二八事件是台湾于1947年2月28日发生的事件,历程从同年2月27日至5月15日。事件中,台湾民众大规模反抗政府与攻击官署,当地人对外省人的报复攻击,随之长官公署和二二八处理委员会谈判解决未果,后因国民政府出兵镇压与杀害台湾民众而平息,事件造成台湾与外省籍民众伤亡,而伤亡数字有数百人至数万人之说。”

@BluewhalieMatt SmithWinertai请就此二版本论述(并随后述意见做机动调修),然若调整后已无异议,三日后由本人择一来进行条目之修编。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5日 (日) 14:20 (UTC)

已修订,感谢。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5日 (日) 14:50 (UTC)
已修订。引言是要"简述",详述因果应在"内文"才对,但总不能因Winertai反对这一句,就让三个人的意见无法呈修而僵在那里,故还是维持原版本的“当地人对外省人的报复攻击”。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5日 (日) 17:51 (UTC)

(-)反对Chinuan12623按耐不住又想要更动228条目了。Chinuan12623所谓的:“请就此二版本论述,然若均无异议认可,三日后由本人择一来进行条目之修编”根本就莫名其妙,偏离事实请问要不要负责任?假意谈判只是陈仪兵力不足的缓兵之计,陈仪老早就暗中请兵了,这种修改说的好像诚心谈判就能够解决、而谈判破裂才来派兵似的,这种修改直接将陈仪的两面手法擦拭掉了,这就是粉饰。国府于3月8日增援军队之前,就已经杀了多少本省台湾人,内文里提了不少,前言若改成“"后"因国民政府出兵……平息”,所谓“随之”、“后因”,作文写得那么顺,那么“3月8日以前”国军就杀了许多本省台湾人,能当作没有那么一回事吗?想要挂时间的前后,这件事就先得算清楚,记住一句话,不熟悉二二八请自知分寸,不要乱改造成偏离事实更远!--Barter84留言2017年11月5日 (日) 18:19 (UTC)

  • 真是叹息,Barter84诬我按耐不住又想要更动228条目了,请问这议题是我提的吗?就算是我提,不可以吗?Barter84说-记住一句话,不熟悉二二八请自知分寸。我想Barter84你真是自大,我所谓的:“请就此二版本论述(并随后述意见做机动调修),然若调整后已无异议,三日后由本人择一来进行条目之修编。”请问这哪里不合讨论之规范,有三人认同修编的,就是你所谓的"偏离事实",只有你是专家,收起你的狂语,自谦点吧。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6日 (一) 05:05 (UTC)

(!)意见

  • 比较倾向版本(二)中,将伤亡争议放在首段的做法,分置的话前后文不连贯。
  • 赞成“二二八事件是台湾于1947年2月28日发生的事件,历程从同年2月27日至5月15日。”的修正,相较于现版本更加考究。
  • 反对“各地出现部分民众组织攻打政府、武力抗争的情形”部分的更改。当时除了攻打官署,亦有攻占学校、仓库、军事设施,乃至私人住家、公司的行为,种种枝节“反抗政府与攻击官署”不能概括完全,而用“武力抗争”一词恰好可以避免细节的问题。
  • @Winertai陈仪长官公署的施政得失,现有不同的见解互为抵触,胡佛在相关方面的研究就比较偏向陈仪政府,既有不同的意见,就应该尽量避免主观面的争议,对外省人的攻击是客观行为,其原因几何,是主观判断。请参考编修理由第一项。
  • @WinertaiMatt Smith所谓强化弱化,都是个人情感所主,前面把“亦有部分当地人对外省人进行打杀”改成“亦有部分当地人对外省人进行攻击”,以“打击”代替“打杀”亦是出于此等考量,由此减少情感色彩的羁绊;而在政府派兵这段,选用“平息”一词而不是“平乱”或者“平叛”也是同样道理。不然就会出现对“打杀外省人”的提法有异议,却又支持“杀害台湾民众”说法的现象。再次提醒,这是条目引言,结论性判断性的东西,可以放在具则里求同存异。

综合以上意见,暂列两个版本:

待选版本(一):“二二八事件是台湾于1947年2月28日发生的事件,历程从同年2月27日至5月15日。事件中,各地出现部分民众组织攻打政府、武力抗争的情形,亦有部分当地人对外省人进行攻击,长官公署和二二八处理委员会随之的谈判解决未果,后由中央政府出兵镇压平息,事件造成的台湾与外省籍民众伤亡,而伤亡数字有数百人至数万人之说。
此事件亦称作“二二八大屠杀”[1]、“二二八革命”[2]、“二二八起义”、“二二八事变”、“二二八惨案”、“二二八民变”等。”
待选版本(二):
“二二八事件是台湾于1947年2月28日发生的事件,历程从同年2月27日至5月15日。事件中,台湾民众大规模反抗政府与攻击官署,当地人对外省人的报复攻击,随之长官公署和二二八处理委员会谈判解决未果,后因国民政府出兵镇压与杀害台湾民众而平息,事件造成台湾与外省籍民众伤亡,而伤亡数字有数百人至数万人之说。
此事件亦称作“二二八大屠杀”[1]、“二二八革命”[2]、“二二八起义”、“二二八事变”、“二二八惨案”、“二二八民变”等。”--Bluewhalie留言)2017年11月5日 (日) 21:16‎(UTC)
  • 因为共识不足,建议以“不更改实质内容”的修改来改善此条目。根据5W1H来看,就是确认哪时候做、谁做、哪地方发生,至于为什么做、做了什么、怎么做,先不要动。例如“有部分当地人对外省人进行攻击”、“后因国民政府出兵镇压与杀害台湾民众而平息”都牵涉到为什么做、做什么及怎么做,建议先不要动。--Winertai留言2017年11月6日 (一) 03:31 (UTC)
(+)支持我个人还是认同Matt Smith分析的看法,我支持待选版本(二)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6日 (一) 04:48 (UTC)
(-)反对,所谓的待选版本完全偏离事实,"谈判"是陈仪兵力不足的缓兵之计,援军将到就翻脸不认账,并大肆捕杀二二八处理委员会谈判的贤达,根本没有要化解民怨寻求共识的诚意。而政府出兵镇压、开枪扫射民众在2月28日下午三时就展开,一直到3月6日彭孟缉军队在高雄市区肆意滥杀,这些都是3月8日前援军抵达之前的事,而所谓的待选版本使用时间的前后记述,之前只提外省人受害,而对此竟完全无视,只提3月8日后的援军镇压,用以暗示3月8日之前都是外省人受害,根本就是故意误导视听、误导读者。--Barter84留言2017年11月6日 (一) 08:04 (UTC)
  • (※)注意,此议题仍赓续中...
Barter84自诩是维基专家,二二八行家,"引言":是干麻的,他是摘要精简重点,若要详述前因后果来龙去脉的,那是在"内文"。现行"引言"版本的时序是前面几次讨论下来定案的,哪个时序没有伤亡本省或外省人的,在军队抵达前,全省政经几乎瘫痪,大多是外省籍被打杀的无处藏,而军队来后,是本省籍被打杀的无处藏,依伤亡籍别比重与台湾民众反抗政府、当地人对外省人的攻击,出兵镇压...来律订引言时序,这是讨论出来与管理员裁定的,Barter84到现在还在扯有的没的,我看你才是在推翻前共识,故意误导视听、误导读者。还有,要你不要编辑文字老是搞粗红、粗蓝、粗大字..,你是无聊当有趣,让人眼花撩乱。
认同Winertai将“二二八事件是台湾于1947年2月28日发生的事件,历程从同年2月27日至5月15日”修入;及Winertai建议-未具共识前,先不动有争议且暂有共识叙述-之见解。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11日 (六) 08:22 (UTC)
请容许我直话直说,我就直接戳重点,没有什么好遮掩,二二八事件死伤人数被灌水成十万我觉得不多,我试图找看看有没有人说全台湾互砍死千万人的描述来迎合这些有趣的编辑者见猎心喜的心情,在这种动乱下,也许有人说百万人遭到屠杀都可能被摆进这个条目中,因为这个条目已经被政治化了,其动机论更是重要,我们从越主张台独者估算的人数越多,就可以知道,这哪是历史条目? 这是政治工程,其实这个条目有一点对了,这是台湾独立的起点,因此死越多越显得政府不公不义,我们从辜宽敏说死五万,史明台湾人四百年史指死至少十万(当时史明在日本,这些都是听来的),就可知道,有人就是希望能呈现死越多越好,大气点?

基本上,领补偿金家里有罹难者的都出来领了也没超过1000人,而且还包含不当拘押及后来白色恐怖遭枪决的,补偿金其实是最清楚,这是官方认定的,而且你有冤家族有冤,难道不会拼死了要去申请? 至于外省人在当时遭受攻击,例如孙运璿传中就曾论述及当时躲藏在员工家里逃过一劫,试问有多少人是被武士刀斩杀? 请问他们在大陆的亲属能知道吗? 我认为数字的由来应该是要经过合理的推论,虽然说是一个动乱,至少保安司令部都有统计,就算外省人被灌水到三千多人,死伤总人数六千多人,也不会有死万人这种数字,不要说出死数万人那种很扯的数字,虽然这有点死无对证的感觉,但是我还是觉得,如果从还原历史事件的角度,二二八让很多知识分子左倾,而倾向台独根本只有一搓,比例上不到1% ,而且还是以亲日派为主,就如同唐景崧之于满清这类,回归祖国式的台独,而另一引述的第三国际的台独更是笑话,那是共产国际的台独,结果可能是成为台湾苏维埃,那种台独与民族主义的台独主张,根本是两种范畴,也被穿凿附会到这里,张炎宪先生在白色恐怖与转型正义一文中即说,二二八事件导致省工委人数大增,白色恐怖初期以共党份子最多,后来是外围组织,最后才出现台独主张,偏偏现在流行断章取义式的修改历史,一步一步把历史事件雕塑成一件政治艺术品,摆在独立的殿堂中做摆饰,我必须警告那些改历史的人,你对你所信仰的民族自决没信心,还非要学王莽来个谶帷符命,总有一天会自食恶果。仁者945留言2017年12月11日 (一) 15:17 (UTC)


引言-化繁为简,分句逐修-讨论原案全数暂撤候议新案现改于此回复再论

@OutlookxpAntigng霧島聖A2093064现在编修"引言"常会僵在那,就是因为引言是"重中之重",采"整段"编修难成共识。我虽曾提可把无争议的先编修,但某些人就是要以前后来龙去脉完整叙述为由阻反。本人再提我前次看法,摘-化繁为简,你要认真思考。真遇重大争议编修无法一蹴可矶,也难存同、化异兼具时,至少应将"(存同)局部共识"之内容先完成编修。不要想一次改到"整句或整段",没法时"逐字"也行,有依据来修编,涓滴也成河。

@WinertaiBluewhalieMatt Smith据前,现列几案,均可单独成修,不会破坏时序与原文涵义。如"个案"在一周内有共识或无异议,将行编修:(因每个人(案)提之编修理据,前多已论,此不再赘述)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7日 (二) 05:28 (UTC)

@OutlookxpAntigng霧島聖A2093064: 本人此提之编修原案全数暂撤候议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10日 (五) 14:51 (UTC)

案一

“二二八事件是台湾于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发生的事件”,改为“二二八事件是以台湾1947年2月28日事件发生之时日命名[1],历程自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7日 (二) 05:28 (UTC)

纽约时报中文版-二二八纪念馆,看台湾民主 摘录自Winertai提修版本之来源。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7日 (二) 06:17 (UTC)

案二(六月讨论时有加入"肇因"之议。

在“二二八事件是台湾于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发生的事件”,后紧加入“1947年2月27日,因专卖局查缉员在台北市查缉私烟时不当使用公权力造成民众死伤,引起28(次)日的陈抗伤亡,更扩及后续台湾民众大规模反抗政府与攻占官署...”。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7日 (二) 05:28 (UTC)

案三

将“台湾民众大规模反抗政府与攻击官署”改为“各地出现部分民众组织攻打政府、武力抗争的情形”(前次讨论以原版本“台湾民众大规模反抗政府与攻击官署”为多数,故如无再提议,则以原版本为主)。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7日 (二) 05:28 (UTC)

案四(前几次讨论时有去"报复"字之局部共识。

将“当地人对外省人的报复攻击”,移除“报复”,“改为当地人对外省人的攻击”。 或改为“亦有部分当地人对外省人进行攻击”。(若均无提议,则以原版来单纯移除“报复”二字为宜)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7日 (二) 05:28 (UTC)

案五

在“当地人对外省人的报复攻击”后,紧加入“期间长官公署和二二八处理委员会谈判解决未果,后因国民政府出兵镇压与杀害台湾民众而平息”。(前次讨论3人无异议为多数,1人有异,如再无提议,以增加此二句之叙述)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7日 (二) 05:28 (UTC)

案六(前几次讨论时有移除"省籍"之局部共识")

将“事件造成台湾与外省籍民众伤亡”,移除“省籍”,改为“事件造成民众的伤亡”(列表同修)。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7日 (二) 05:28 (UTC)

案七

将“然而伤亡数字众说纷纭,由数百人至数万人不等”去赘词,改为“而伤亡数字有数百人至数万人之说”(列表同改)。

而此段之"伤亡"数,不管是以官方最低版本之说,将本、外省籍数加总,或以科学数论"死亡"数确已破千,加计"受伤"数已是上千至数万,所以

此案若无再议,以"优先"改为“而伤亡数字有上千人至数万人之说”(列表同改)。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7日 (二) 05:28 (UTC)

案八

在此段末句增加收尾“中华民国政府后来将此2月28日订定为和平纪念日,建碑并对受难者家属赔偿和恢复名誉,然而台湾每年到了二二八和平纪念日前后,都还是纷传抗争与蒋介石铜像及228纪念碑遭破坏之情事。[1][2][3][4][5][6][7]

花莲228纪念碑遭人涂鸦 受难者家属叹:就算立场不同也不需破坏.民报.2016-06-18

蒋铜像、228纪念碑 都传遭泼漆.中时电子报.2017-03月01

追思会前 东峰228公园纪念碑遭泼红漆.自由时报.2017-02-28

宜兰228纪念物历史之澄镜 设计者创意遭破坏.大纪元.2027-02-24

全台最高228纪念碑遭人喷漆.中国评论新闻网.2008-02-22

云林228纪念公园遭泼漆涂鸦.自由时报.2016-02-28

【和平纪念日】全台校园恶搞蒋公像 228纪念碑同遭殃.苹果日报.2016-02-28--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6日 (一) 15:08 (UTC)

  • 正名都不愿意改善了,提这干嘛?阁下以“不按自己意思来修内容,就什么改善都别谈”,且玩妥协或包裹式民主,造成劣币逐良币,想赶走有心改善条目的编辑者,甚表遗憾。--Winertai留言2017年11月6日 (一) 16:01 (UTC)
  • Winertai意思,我要是不配合认同他的正名编修内容,我也就不必提其他编修案。请问这是什么理据,Winertai如不明确述明理据,此乃为反对而反对之无效意见,本人如有错列,烦请@OutlookxpAntigng霧島聖A2093064管理员纠回。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09:44 (UTC)
  • 1.我曾提醒你等:摘-化繁为简,你要认真思考。真遇重大争议编修无法一蹴可矶,也难存同、化异兼具时,至少应将"(存同)局部共识"之内容先完成编修。不要想一次改到"整句或整段",没法时"逐字"也行,有依据来修编,汇滴也成河。但你昨日却说:摘-未具共识前,先不动有争议且"暂有共识"叙述。是谁在玩妥协或"包裹式"民主?Winertai不要自曝其短。2. 我回退你未经达成共识之编辑(也如你自说的-先不动有争议且"暂有共识"叙述),并向管理员提请关注阁下,如犯3RR则予封禁,必要时并再行条目管制。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7日 (二) 05:28 (UTC)

无效票(如错列,请管理员纠回)

  • 此Barter84后述之反对票列为无效票,理据如后,本人如有错列,烦请@OutlookxpAntigng霧島聖管理员纠回:
  1. Barter84之反对理据,完全看不出是针对讨论中之哪一个编修提案,无法判别,就算是任意来归类,也是文不对题。
  2. Barter84 在上次讨论中,有廿几次之离题发言,无助编修议案之讨论,感觉是来乱的,希望不要重蹈覆辙。
  3. 关于Barter84的离题发言,与其中的四个连结,我看了很累,也不知所云,维友有兴趣去点读吧。
  4. Barter84与其在那散枪打鸟的离题发言,倒不如务实点,把你自认为不合宜之版本,提案并加理据说明,交社群讨论。另有鉴于前几次很多都采"整段"式之修编,不易有共识与结论,建议先采"逐句"编修,可能较为容易达成完善条目之目的。
  5. 为了避免Barter84还有类似"为反对而反对"之意见与投票来扰乱讨论,只要是"离题"之发言,将予标注无效票(意见),并连@OutlookxpAntigng霧島聖管理员复知。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7日 (二) 13:03 (UTC)
  • 先前Chinuan12623径自在维基百科加入明显错误的资讯,经敝人指出错误当中的一部分后[69],Chinuan12623却不愿意负责更正,显然其在此条目的编辑有其特定用意。
先前敝人说明[70]
如上Chinuan12623添加的错误资讯不愿意改,如今又一直想要添加有问题的资讯,不被(-)反对才是奇怪。--Barter84留言2017年11月7日 (二) 10:11 (UTC)

确立体例,求同存异

建议确定体例,来应对本条目争议所带来的纷争。《春秋》有所谓“经”、“传”二分式叙史法。“经”是客观描述,写某年某月某日何地何人何事,“传”是推理分析,进而评判定性。照此体例,春秋虽只有一“经”,却可有左传、公羊、毂梁三种不同的“传”,即三种解读、三种见解之同在而不定于一尊。这个道理放在二二八条目的编排上,“经”应该是引言和概要部分,诸位种种由立场、价值之不同而产生的判断上结论上的分歧则为“传”,放到内容具则里分别陈列就可以,而今大家都企图在“经”的部分加入各自的见解和色彩,又怎么会有结果呢。--Bluewhalie留言

  • “求同存异”,“同”的先“编修”,“异”的搁置后再议,如“经”似“引言、概要”部分,而各自坚持无法“整段”编修,那就将无异议或有共识的“字、句”先修,同上各提案。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8日 (三) 13:09 (UTC)

解除保护后的非实质内容小修

  • 因Chinuan12623在此讨论栏的编辑,常以编排、调移、概念偷换或非善意攻击(如:自曝其短、扰乱...)方式达到所谓议题讨论或取得共识的目的。因个人认为对条目改善无效,经审视后,痛心地原则放弃与Chinuan12623沟通。惟兼顾避免编辑战及改善本条目,本人将以这几年校修杂志刊物经验,进行本条目之非实质内容小修。请回退者能体认本条目已解除保护、条目内容偏离官方内容甚多等因素,于回退前花点时间审视内容,不要一脑地,不分青红皂白的还原。若各位编辑者有空,也可帮忙看一下,例如过度维基在此条目就蛮严重的,例如演讲之类的。--Winertai留言2017年11月7日 (二) 18:27 (UTC)
  • 希Winertai详阅~
  1. 一般讨论页,多不下或乱下标题,致索阅困难。这条目讨论很长串复杂,我已有先见,故将三月以来之冗长讨论,在发起之时,即以醒目"标题"摘示,如未善再予编排,力求条目方式,方便维友查阅,页面整洁,更未删减留言,何来有Winertai指控的以编排、调移、概念偷换或非善意攻击方式达到所谓议题讨论或取得共识的目的。不是Winertai你有校修杂志刊物经验,我也有刊投与校阅经验。
  2. 何谓条目内容偏离官方内容甚多?解严"前、后"官方报告与研究,取样都随主事者而异,你又怎知"未来"没有异于现今官版之真相,维基可以照抄录官本?官本是第一手来源,可以照抄?大陆的官本,维基条目是否都要来抄录,维基资料来源是多元,才会公正与客观。
  3. 从三月讨论以来,是谁不分青红皂白?讨论留言都在,凡走过必留下痕迹。前Barter84找来打我很凶的Qqqyyy、Mapayna二人经二次查核确认为傀儡或真人傀儡,已遭不限期封禁,而Barter84老是离题发言,只要是我发言,一律反对,理性吗?你现在是跟着Barter84论调,偏否。
  4. 但看Matt Smith在讨论页的良性讨论,不也获得有Chinuan12623、Matt Smith、Ebay5678、Tiger、S89176、Chanchokit、John Chan等7人认同支持修编,仅Barter84一人异议,而你是看了Barter84就跟来无理据的反对。你再看我这次引言-化繁为简,分句逐修-讨论作法,不正是在化解你所谓"玩妥协或包裹式民主"之疑虑,遇问题要设法解决,不是像Barter84在那散枪打鸟的离题发言,为反对而反对,倒不如务实点,把认为如果径行修编会引发争议之版本,先行提"讨论页"成案并加理据说明,交社群讨论,而不是遭回退了,怪别人不懂你的心,跟你作对,贬人不懂,自诩为专家,那样着实不好。
  5. 这讨论从三月以来,有多少人参与,有多少管理员随机裁核,有几万人点阅,不是你、我或某人能独裁为之,这条目有很多人都是点白一下意见就走人,就怕被冠上颜色,但你可去点看人数,究竟你和Barter84这组是多数方,还是少数方,不要非友即敌,没那么严重。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8日 (三) 01:18 (UTC)


  1. 维基百科需要有声誉、可靠的文献支撑,而不是民间传递的流言、投稿到报纸的部落格文章、党媒、极少数私人观点发挥的场所。
  2. 维基百科不是民主试验场,历史条目“不能背离文献”,喜欢表达个人观点以土法炼钢堆砌文字的方式进行人数表决争夺、以立场进行内容编修,最终将搞成伪基百科。
  3. 两岸爱国、爱党的人很多,谁给恩惠、谁给奶水,所以要效忠谁,那是个人的问题,要报恩可以在外面进行相关活动。除少数人以外,大多数并不会在维基百科进行相关操作,管理员以及参与编辑的维基人也会密切注视与处置。--Barter84留言2017年11月8日 (三) 09:45 (UTC)

讨论Winertai移除"事发背景-国民政府体制"整个段落(Barter84将该段回复)

Winertai移除"背景-国民政府体制"整个段落,摘其理据:1.已解除保护;非争议之内容小修。2.远自1927年国民政府体制介绍及1947年国军与本条目差距甚多,建议以导向阅读即可.2.编辑简要为针对“内容中所述外省人”,非编辑者,建议别过度敏感)

当否?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8日 (三) 00:27 (UTC)

该段落清楚说明当时训政时期,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国民政府军、以及党国体制的背景,阐明中国国民党、国民政府及军队的关系,有助厘清责任归属,不容删除而造成错误解读的空间。[74][75][76][77]p.227--Barter84留言2017年11月8日 (三) 08:03 (UTC)
Barter84已将该段回复。讶异!Barter84与Winertai也会有看法不一致的时候。而Winertai碰到Barter84的回退,气都不吭一声,够忍够配合的。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8日 (三) 09:32 (UTC)

严重抗议Chinuan12623的私自修改!

@OutlookxpAntigng霧島聖先前Chinuan12623请求编修“简介引言”中第三、四段,后来自己注明“无结论”[78],Chinuan12623却又在2017年11月8日 (三) 14:18 进行私自修改[79],Chinuan12623违反自己先前一直呼吁没有共识基础不得径自修改的要求[80],只会要求别人而不约束自己,占人便宜的作法令人忍无可忍,请管理员密切注意该用户的编辑行为!--Barter84留言2017年11月8日 (三) 16:18 (UTC)

  1. 原前有讨论,但已有"共识"者,不应推翻修改,要推翻,其新的编修者应先提出讨论,确保修改有共识基础及没有争议的内容。但如前讨论是"无结论、无共识"者,当然可再提修,这是维基人之权力,故如编修者自认(信)是应无争议之编辑,要径自提出编修,在解编后并未违反规范,故此条目解编后已有多人未提出讨论或共识即行编修,未违维基编辑之规范,与本人之呼吁并无抵触
  2. 在解编后,有多人对先前是"无结论、无共识"之内容,或根本未曾讨论过之内容来作修编,社群都在看,合宜者都未反对及回复,然有争议者,都遭认为不宜者而回退,移交"讨论页"论述中。Barter84不必那么紧张。
  3. 说你几次了,不要用粗色、粗大...来编辑,为何都要特立独行。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8日 (三) 17:06 (UTC)
  • 由于条目冲突严重,任何修改皆应得到共识,展示在讨论页并预留时日听取他人意见,若合意才移交执行,若是片面修改,不管任何形式,有一就会有二,一有动作后面就会跟着来,将没完没了,只有一律回退。--Barter84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09:52 (UTC)
  • 若是片面修改,不管任何形式一律回退?那你怎么不回退Winertai的所有编修?你、我、任何人都没那么大的权限,条目已解编,任何人都可正当的(编修),但也可回退有争议之编修至"讨论页"再论,而不是你所谓的-哪怕是片面的修改,不管任何形式一律回退,你没那么大。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10:08 (UTC)
(:)回应,敝人“回退到2017年10月21日 (六)14:47‎ Suaveness的版本”,期间有回退哪些用户的编修,Chinuan12623自己怎么不仔细看看有没有包含Winertai的编修在内?[81]Chinuan12623却说:“你怎么不回退Winertai的"所有"编修?”,那么为何Chinuan12623不说敝人怎么不回退Chinuan12623的"所有"编修?可见这种片面式的发言看得出来根本是立场派的立场挂帅,这几个月来条目里一些内容就是因为添加有问题的立场观点而被搞到偏离史实的。--Barter84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10:40 (UTC)
(:)回应,我没细看,那情况是更糟,你竟将解编后之合理编辑全部回退,无理又狂妄,已申请管理员解编。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11日 (六) 04:04 (UTC)

案九-讨论Barter84回退Matt Smith前次提出修订的“引言”中第三、四段合并为一段之版本原案暂撤候议)

翻阅以往讨论纪录,有读者反应原版本之二段内容有"情绪"性用词不宜,赘词多,不当用词("引言"中还有-例如...),内容重复,故改修为"中性"之用词,并移除"冗词"与细节来简述,又该二段属性相同,宜合并修订版本。

原来版本:1945年,国民政府接替日本开始统治台湾,然而来自中国大陆的军政人员,甫经历中日战争,对举目皆是日本风格的台湾生起排斥与歧视的心态,并时常对台湾人抱持着优越感[3],以征服者、胜利者自居[4][5][6][7],对待人民骄纵专横。而长期在日本统治下的台湾人民,对于相对落后的中国社会现况、普及教育、法治观念、卫生条件、生活习惯等缺乏了解,导致由原本的满怀期望转变成深感失望[8][9][6][10][1][11]。许多来自中国大陆的军人毫无军纪可言,例如乘车、用餐不付款、低价强购、赊借不认账,乃至有偷窃、抢劫、恐吓、诈欺、调戏妇女、强奸、开枪杀人等非法情事发生[12][6],与台湾日治时期日籍军政人员的军纪严明、高行政效率形成强烈对比[13],也使得台湾人民愈来愈敌视国民党与长官公署,反而感到日治时期下的台湾比较良善。[14]

当时统治台湾的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治台政策错误、官民关系恶劣[注 1]、军队纪律不良、官员贪污腐败[5]。在经济方面,政府一手垄断并管制物资买卖[5]、滥印钞票,并掏空民生物资运往中国大陆支援国共内战[5],导致严重通货膨胀、大量民众失业,台湾经济因而巨幅倒退,终至民不聊生。由于政府的种种倒行逆施,加上掌握资源控制权的人士对台湾人民的种种歧视与打压,使得台湾人民深受其害,因而不满的情绪不断累积,最终导致庞大民怨能量总爆发[7]。

修编版本:“1945年,国民政府接替日本治理台湾,然而来台的军政人员,甫经历中日战争,抱持着胜利者的优越感对满是日本风的台湾生起排斥与歧视的心态[3][4][5][6][7],而长期在日本统治下的台湾人民,对于当时中国的社会风气、生活习惯、卫生条件等缺乏了解,见闻了来台人员的言行之后,由原本的满怀期望转变成失望[8][9][6][10][1][11],又因来台人员的法纪观念不佳而接连发生违法犯纪情事[12][6],与台湾日治时期的军政效率和治安形成明显对比[13],使得台湾人民对国民党与长官公署感到反感[14]。于是在政策不善[注1]、军纪不佳、官员贪腐、经济通膨、民众失业、经济倒退、歧视打压[5]等情形下,导致官民关系愈趋恶劣,终于因一起缉烟血案而使累积一年多的民怨爆发[7]。”

理据:

  1. 摘:敝人增修的版本肯定不是完美的,欢迎有意完善之的用户们协助增修。--Matt Smith(留言) 2017年6月21日
  2. Matt Smith提出的版本,内涵未变,去重复与赘词,来源同前也没减也没不符。摘:Matt Smith说明-倾向于精简的-此次的精简,敝人个人倒是觉得还好,因为目前的引言的第三、四段确实与内文有所重叠。引言的用途是作为简洁的引子,以便引起读者的兴趣,使之继续往下阅读,故不宜放置太细节或与内文太雷同的字句。如果适当的精简能使条目更专业,甚至往优良条目的方向迈进,也未尝不是好事。
  3. 虽Matt Smith自谦版本之完善度,但此版本获有Chinuan12623、Matt Smith、Ebay5678、Tiger、S89176、Chanchokit、John Chan等7人认同支持。虽在保护期间Barter84有异而管理员未做成结论,然现解除管制后,宜依绝大多数意见来修编,当否?如本修编仍仅是极少数人有异,一周后,烦请管理员依多数众议来直接执行编修。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8日 (三) 16:46 (UTC)
(-)反对
  1. 敝人在上面已经说过了,这种修改是对对国民政府失政情况的词句进行删除与弱化,使读者严重低估当时的政经情势,这种修改早已脱离文献。
  2. 之前的赞成的用户在敝人剖析当中问题点之后,再一次的讨论就没有再继续表示支持,观看上面的回应就知道,除非你去连络或私自利用其他管道找人过来。
  3. 用户Winertai表示反对,你在这里提也不提,发起讨论也在搞偏私。
  4. 先前用户Winertai表示反对,你就批评他是来跟本人取暖的,你发起提案讨论还介入批评反对你提案的人,你要当一个称职的提案发起人还差很远!
  5. Chinuan12623用醒目字眼,要求所有其他人要遵守“没有共识基础不径自修改”,却不约束自己,后果的代价就是失去信任的意义,变成不管你说什么要求什么都不再理会你,自己想一想这种后果是谁造成的?人要自我约束。--Barter84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00:07 (UTC)
(:)回应
  1. Winertai有表示反对?我掩饰?发言来去都在,读者可爬梳,我只是怕提了,你会难看。既然你要说,那我就提了。他先前根本并未入此讨论,他是于我再次提请管理员来裁核此编请时(因此提案置放已久须结案,但我不是要重新讨论),你呢是再用粗色、粗大字再贴一次反理,他呢是突然跑出来投个~摘(-)反对,另外向Barter84致歉,我本来挑起这锅冷灶..,请问这是什么反对理由,这不是来跟你取暖吗?可以算吗?当我提醒说其反对竟无理据时,Winertai改说他提了二个具体建议,希望检视我退出编辑,检视三月来之前后版本,再请问,这是反对理由?有对题吗?跟你前面一样,为反对而反对,挂个(-)反对,后面不对题,可以列反对票吗?尔后如果再有人挂个(-)反对,但无理据,或理据离题、不知所云,我照挂无效票,推新与优特条目选拔也类是如此,投票未符规范,是无效票。
  2. Barter84奇怪论点-在敝人剖析当中问题点之后,再一次的讨论就没有再继续表示支持?请问原来的支持意见(票)后来有划掉或改票吗?是没有,而Barter84现在是说他们要再出声或再重投个支持票才算数?启不怪哉!
  3. 摘:本人前醒目提示:已有论述共识者,不应推翻,新的编修则应先提出讨论,确保修改有共识基础及没有争议的内容,若"贸然迳修或破坏将予回退",以免生争议与再引编辑战。原意-自三月份讨论已来,已有"共识"者,不应推翻修改,要推翻,其新的编修者应先提出讨论,确保修改有共识基础及没有争议的内容。但如前讨论是"无结论、无共识"者,当然可再提修,这是维基人之权力,故如编修者自认(信)是应无争议之编辑,要径自提出编修,在解编后并未违反规范,故此条目解编后已有多人未提出讨论或共识即行编修,未违维基编辑之规范,与本人之呼吁并无抵触。在解编后,有多人对先前是"无结论、无共识"之内容,或根本未曾讨论过之内容来作修编,社群都在看,合宜者都未反对及回复,然有争议者,都遭认为不宜者而回退,移交"讨论页"论述中。
  4. 此提修案,Barter84一人反对以-这种修改是对对国民政府失政情况的词句进行删除与弱化,使读者严重低估当时的政经情势,这种修改早已脱离文献之理由,来抗拒Chinuan12623、Matt Smith、Ebay5678、Tiger、S89176、Chanchokit、John Chan等7人认同支持修编,合宜吗?
  5. "引言"是条目之重,应言简意赅,措词中立,不带情绪用词,请社群比较新、旧版本,旧版本之内容赘词多,有重复、充斥情绪用词,还有-例如...这种词汇,这种该在"内文"详述之体本,竟置于"引言"中,合宜吗?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03:20 (UTC)
好吧,看来改善无望了,那就维持原版本,不过请大家把过度维基消除或移除已失效来源吧。--Winertai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08:34 (UTC)
Winertai你又来了,你的理据是什么,看来"改善无望"了?我如果在你的提案上写,看来不好沟通,那就维持原版本,可以当作是理据吗?,你如不明确述明理据,此当无效反对意见(要杜绝这种-离题、空泛、无理、为反对而反对式的理据,不可列入裁量),本人如有错列,烦请@OutlookxpAntigng霧島聖A2093064管理员纠回。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09:34 (UTC) 
  • 由于条目冲突严重,任何修改皆应得到共识,展示在讨论页并预留时日听取他人意见,若合意才移交执行,若是片面修改,不管任何形式,有一就会有二,一有动作后面就会跟着来,将没完没了,只有一律回退。--Barter84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09:56 (UTC)
  • 若是片面修改,不管任何形式一律回退?那你怎么不回退Winertai的所有编修?你、我、任何人都没那么大的权限,条目已解编,任何人都可正当的(编修),但也可回退有争议之编修至"讨论页"再论,而不是你所谓的-哪怕是片面的修改,不管任何形式一律回退,你没那么大。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10:07 (UTC)
(:)回应,敝人“回退到2017年10月21日 (六)14:47‎ Suaveness的版本”,期间有回退哪些用户的编修,Chinuan12623自己怎么不仔细看看有没有包含Winertai的编修在内?[82]Chinuan12623却说:“你怎么不回退Winertai的"所有"编修?”,那么为何Chinuan12623不说敝人怎么不回退Chinuan12623的"所有"编修?可见这种片面式的发言看得出来根本是立场派的立场挂帅,这几个月来条目里一些内容就是因为添加有问题的立场观点而被搞到偏离史实的。--Barter84留言) 2017年11月9日 (四) 10:40 (UTC)--Barter84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10:40 (UTC)
(:)回应,我没细看,那是更糟,你将解编后之合理编辑全部回退,无理又狂妄,已申请管理员回复与解禁。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10:45 (UTC)
(:)回应,合理不合理并非由个人主观判断,尤其是趁合理的编辑当中穿插不合理的编辑,只有回退到原先的版本求得共识再行修改才能避免争议。--Barter84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12:13 (UTC)
(:)回应,合理不合理更不是由自许专家的你来个人独断的主观判断,编辑当中要是有穿插"不合理"的编辑,你与社群自会有异而挑出"单笔来回退",而不是你独断专行的"全盘式回退"所有正常之编辑,有发生编辑战吗?没有,有人检举申请保护管制吗,事实上也不到条目的保护管制,你剥夺了编者的权益,狂妄自大,连其间正常的勘字误、去多余内链、修来源、修符号、修错辞编辑,又都回退到错误的内容,非常不可取。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11日 (六) 04:14 (UTC)

申请回复10月21日解编后之多人合理编辑与条目解禁(请求已处理前项)

理据

  • Barter84独断专行,将二二八事件自10月21日解编后,在"无编辑战"的情况下,全数回退"多人合理"之编辑,误导管理员认为条目"发生编辑战"而实施保护。他没有这么大的权限?请管理员遏阻其妄行,取消Barter84之二次不当回退编辑,并解除条目保护。
  • Barter84于讨论页贴文:若是片面修改,不管任何形式一律回退。端看二二八事件在以前是长期发生编辑战,在3月进入冗长编修讨论后,版本大趋稳定,然应仍尊重有意愿修编者之权益,尽管幅度不是很大。正当之修编作为,若修编时,该编提以前有论述已获"共识"者,自不应该推翻,然欲推翻或修改,其新的编修则应先提出讨论,确保修改有共识基础及没有争议的内容,若"贸然迳修或破坏将予回退",以免生争议与再引编辑战。而维基人之编修,本有权利对未曾讨论过之内容,或前讨论是"无结论、无共识"者,当可再做条目编修,如编修者自认(信)是应无争议之编辑,可径自提出编修,他人无权干涉,社群会看会审视,合宜者会认同而不回复,反之,有争议者会遭回退,建议其移交"讨论页"论述来取得平息争议,获取结论与共识,这就可以避免编辑战之发生。
  • 摘:Barter84(留言)2017年11月8日-两岸爱国、爱党的人很多,谁给恩惠、谁给奶水,所以要效忠谁,那是个人的问题,要报恩可以在外面进行相关活动。除少数人以外,大多数并不会在维基百科进行相关操作。见上Barter84这么会对人抹红、抹蓝、戴帽,违反维基善意推断之原则,若反应在二二八条目之编修意见上,将有失偏颇。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11:39 (UTC)
  • (-)反对,上面敝人讲的已经够多了,不要考验维基人的记忆力。二二八事件已经平反了,Chinuan12623的发言与修改记录都在条目与讨论页的历史存档中,明显不符史实的编辑多次被敝人给提出来纠正,却用辩术拨掉,看历史记录就知道Chinuan12623怀抱强烈动机一直要改造二二八事件条目的目的为何。--Barter84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12:07 (UTC)
  • (!)意见,我曾说过的话,我会做到-有论述共识者,不应推翻,欲推翻或修改,其新的编修则应先提出讨论,确保修改有共识基础及没有争议的内容,若"贸然迳修或破坏将予回退",以免生争议与再引编辑战。
维基人编修,本有权利对未曾讨论过之内容,或前讨论是"无结论、无共识",或勘误来再做条目编修。但看条目自10月21日解编后,我、Winertai、Willy1018、Matt Smith、Bluewhalie、96.44.145.26等6人,不都是在"无编辑战"的情况下进行"合理"之编辑,"没问题"的保留其编修,"有争议"的退回"讨论页"讨论(我、Winertai、Bluewhalie各一笔),哪来Barter84如此独断专行,所谓即使-片面修改,不管任何形式一律回退,甚而误导管理员认为是条目"发生编辑战"而实施全保护一年。
Matt Smith以前也是跟我立场似为对立,但近几次他多理性讨论,甚至跟我和其他几位观点趋同,纵使Barter84还是不认同他是项见解,但他为何转变,理性分析讨论而已。
如有人再盲从于Barter84如此独断专行,即使-片面修改,不管任何形式一律回退。连合理编辑也要回退来硬吞下去,改成他的,就算解编保护后,也毫无"合理修编自主权",勘误改错也要提"讨论页"有共识后才可改,那绝对是此条目编者梦餍之开始。
我已向管理员就上述分析提请解除保护,与回复6用户原来之正当编辑页面,Barter84的反复回退,已误导管理员是发生"编辑战"而保护条目,然保护条目,并非是认同当前之版本,我已考虑撤回我在"讨论页"现行之提案,因我没必要配合Barter84他之无理作为(没编辑战,却要有提讨共识才可编修)。而撤回之"讨论页"原提案何时再提,我会等管理员解除管制后,视情况再议。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14:18 (UTC)
  • (!)意见这是昨天发生的事,可交由维基人公评。
先前Chinuan12623请求编修“简介引言”中第三、四段,发起讨论一直无共识,Chinuan12623后来自己注明“无结论”[83],Chinuan12623却选在2017年11月8日 (三) 14:18 径自到文本区进行私自修改[84],Chinuan12623违反自己先前一直呼吁没有共识基础不得径自修改的要求[85][86],请问这算什么?最基本的诚信在哪里?这种做法有让人可以信任的地方吗?--Barter84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15:59 (UTC)
  • (!)意见@OutlookxpAntigng霧島聖A2093064承上,由于Chinuan12623在无共识的情形下,于11月8日擅自换成一直被敝人反对而他欲强推的内容,导致信任基础遭受破坏。再往前几天,Chinuan12623在回退Winertai的编辑时,还在那里强调“回退未经达成共识之编辑”、“有共识或结论才宜编修,以避免编辑战”[87][88],可见其对自己与对别人怀有双重标准。此条目在这7天以来已经发生许多次一来一往的相互回退[89],就是不遵守共识原则才造成的编辑战,敝人于是将版本退回到一开始造成问题编辑11月3日96.44.145.26之前的版本,因共识原则已遭受破坏,敝人说明因条目冲突严重,强调任何修改皆应得到共识,不个人自以为是修改,有一就会有二,有违反则一律回退,却连续两次遭到Chinuan12623利用无足轻重的微小版本差异来挑战大原则[90][91],原则既不能守,直到管理员出面进行条目全保护,导致引起一直想径自编修的Chinuan12623的不满。--Barter84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17:30 (UTC)

Barter84不需曲解我话,自订违反正当编修之规则

  1. Winertai编辑该笔所谓"正名"内容前,已先于讨论页自提议题,且有他人不同看法,这叫自相矛盾,要嘛,就径自修编(但要自承担-他人觉有议而回退后,再提案讨论之风险)。或者是如认为别人可能会挑剔,就先于讨论提讨有结论后再修编,更何况他自己还要求别人-先不动有争议且"暂有共识"叙述(他自认"正名"会有共识)是相加矛盾。综上,11月6日我该回退是合情合理,他也未再议。并请注意,我还以一则保护期间被裁核"无共识"之案例来反讽做编辑,再自做删除来比对;当然啦"无共识"之编辑在解编后是可再编修,但被争议与回退几率大,所以编了可能也是白修,所以就不要硬修,后我改成了以"案一"来提案,就是这个道理,也希望过,不然干嘛要提。 
  2. 提修Matt Smith修订的“引言”中第三、四段合并为一段之版本,在保护期间,一直是绝大多数认同,但管理员未裁示,再次提请裁示,还是未裁,是我暂注:没结论,请问,在保护期间,提案有被否决吗,管理员是在逾解禁后,裁已过保护期,拒绝请求(因已解编,提案不需请编),而逾解编后,我于11月8日以此案有绝多数的认同而修编,这是一般人之权限,你应尊重,但你若认此有争议,可单退这一笔,我也要尊重,而我不也在提"讨论页"再议,有不符规范吗?但你却以此来回退解编以来6人的合理编辑,这叫独断专行
  3. Barter84说-此条目在这7天以来已经发生许多次一来一往的相互回退?请问这么敏感的条目,各自立场鲜明的人编辑,有可能你修我认,你改我就受..这么顺利吗?就算是一般条目之相互回退,也屡见不鲜。但很难能可贵的是,这条目在解编以来之6人编辑,多能依照规范,先前有共识的版本暂不动,要动则"提修"案,余都尊重个人编修,不管是勘字误、去多余内链、修来源、修符号、修错辞与内容,当然啦,也有三笔遭回退,很正常,而这回退的不就已在"讨论页"提论吗?都很理性,也没发生编辑战被惩处的,但就Barter84不爽,来个全砍,你当大家都白,就你聪明你最大。
  4. 我哪里没诚信,我醒目提示与说明,你要不懂,我也解释过,你要再真不懂,我再说白一点:已有论述"共识"者,不应推翻,这"共识"指二,这版本"可用"定案,或这版本"不可用"定案,以后就不可再提此二种之版本,若真要推翻或修改,其新的编修版本则应先提出讨论,确保修改有共识基础及没有争议的内容,若"贸然迳修或破坏将予回退",以免生争议与再引编辑战。请问Matt Smith修订的“引言”中第三、四段合并为一段之版本,有被定案为上述情形吗?
  5. 维基各式争议讨论,"无共识及无结论者"可能较于"有共识及无异议者"为多。为使条目与各项争议能合理化解,不会阻挡任何人对"先前"无共识及无结论者,"于后"再提出讨论,这道理浅而易懂。
  6. 而Barter84故意曲解我意,我何时曾说过,解编后之任何修编,都要提"讨论页"通过才可编修,我有此权限吗?连管理员都没有。你今天独断要求此条目即使-片面修改,不管任何形式一律回退,一定要先提"讨论页"通过才可编修,所以"全盘式"的回退了10月21日解编来的6个人之合理编辑,而且是尚无"编辑战"发生之正常编辑,维基会记录你此行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18:10 (UTC)

管理员已回复此被Barter84无理删除之正当编辑

管理员已回复前项被Barter84无理删除之我、96.44.145.26@WinertaiWilly1018Matt SmithBluewhalie等人之正当编辑页面。来源亦无主、非主流之议,一些非主流观点,只要具可靠来源证明其内容真实不虚,存在于百科是没有问题的,应兼具采用,不可有排他性。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2月30日 (六) 12:14 (UTC)

封禁下,请管理员代为改善违反维基格式指引的编辑(由他人代申结案)

  • 例如维基百科:格式手册/链接(请使用[[]]代码转成内部链接。请注意不要作过多的链接,例如不要把一句的每一个词,或者通篇文章都为同一个词作出多次的链接:只要链接该词第一次出现就够了。)违反上列指引,第二次仍有三对半形单引号的有:陈仪(3)、蒋介石(2)、日治时期(2)、国民党(2)、台湾(第1次未用单引号)、美国(第1次未用单引号,至第7次才用)...。另外,也有不少与本文不太相关甚至错误的自由链接,例如:军纪严明(链接到人名)等。
  • 例如失效来源网络连接的文字(标增加来源文字)
  • 本来想在争端中,找出一个可增加立场不同编辑间的互信空间,看来失败了。不过条目改善还是不能停,所以希望管理员能帮忙。若可以,大家取得共识,就是解除禁令后,大家只从事类似这些格式的改善,若连这样都无法互信,那就真得没辄了。--Winertai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18:43 (UTC)
    前段有Winertai移除"事发背景-国民政府体制"整个段落,而被Barter84将该段回复,而Winertai碰到Barter84的回退,气都不吭一声,够忍够配合的。那现在呢,一些正当的-勘字误、去多余内链、修来源、修符号、修错辞..都被Barter84全盘式的无理回退,Winertai还是不敢质疑他。建议Winertai要有自己的调,自己的判断,像Matt Smith以前也是跟我立场似为对立,但近几次他多理性讨论,甚至跟我和其他几位观点趋同,纵使Barter84还是不认同他是项见解,但他也理性坚持己见,不为Barter84所动。不可盲从应和,要理性分析,你如硬吞下Barter84给的这闷棍,还奢言讲什么想调合编辑空间,变沦到要请管理员来帮忙修,日后还奢望有什么公正客观的态度来编修?如果你真要吞下这闷棍,哪我也只能无奈配合,以后就依Barter84要求-此条目即使片面修改,不管任何形式一律回退,一定要先提"讨论页"通过才可编修,因为管理员也认同他的回退(说是有编辑战)而全保护管制,不是吗?是谁没互信想来修缮条目,如条目这二天没解禁,我会撤回我现有之提编修诸案,谁要提,自己提吧。话说回来,这条目从三月来也讨论了一段时日,如都没有再获取其他修编提案,现有版本大体上应算是稳定的,就算是无奈的再被全保护一年。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10日 (五) 00:55 (UTC)
呵呵,阁下别分化了,我还看得出是非曲直。会这样退让是因为我认同Barter84:“有人会趁机捣乱”说法。至于“现有版本大致稳定”谎话背后是“恐怖平衡”的不完善版本真相。在这情况下,如何在没共识中,改善条目是我始终初衷,现在这样我也只能无奈接受。当然,1.最好情况是:解封,大家都朝不改实质内容修改。2.不解封,管理员朝不改实质内容修改。3.不解封,管理员朝改善维基格式指引修改。我想最起码,期盼管理员要做到第三点(不然给我短暂管理员资格也可以,修改引号、移除无效来源应该没犯人大忌及极度高度共识吧?),说真的,内文中,陈仪、蒋介石好几个链接,军纪严明,链接到人名,这些种种实在让我不知怎么教小朋友学正确维基--Winertai留言2017年11月11日 (六) 06:21 (UTC)
敝人认可Winertai出自于校修杂志刊物的职业敏感度,提供改善内部链接以及修正错误连结的建议,至于半形单引号的问题发生在文本的哪些地方烦请能详细列举出来,让管理员能有修改的依据,以及让大家看看修正当中是否还有错误,再呼叫管理员修改。至于那些明显漠视文献、以自由心证堆砌各种文字砖头、再拉拢参与者以立场表决来引导历史解读的土法炼钢大法,请道德一点吧!历史不是这样玩的!--Barter84留言2017年11月10日 (五) 10:23 (UTC)
谢谢,因为已达共识,请管理员帮忙修改错误及过度链接,再度感谢管理员的辛劳。--Winertai留言2017年11月11日 (六) 06:21 (UTC)
何来共识?弄清楚重点,你应是请求管理员取消Barter84之二次不当回退编辑,再小修你后面几笔编辑,就解决原来的-勘字误、修来源、去余内链、修符号、修错辞..正当编辑回复,但为了附和Barter84恶意回退举动,不求正途,还要管理员依你请求的一堆内容,逐一改回,这叫没事找事;那其他人的勘字误、修来源、修符号、修错辞..被回退部分都不管了,这是你一心想要完善条目的作法吗,弄得里外非人。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11日 (六) 08:04 (UTC)

已达共识:封禁下,请管理员代为改善违反维基格式指引的编辑

  • 例如维基百科:格式手册/链接(请使用[[]]代码转成内部链接。请注意不要作过多的链接,例如不要把一句的每一个词,或者通篇文章都为同一个词作出多次的链接:只要链接该词第一次出现就够了。)违反上列指引,第二次仍有三对半形单引号的有:中国共产党(3)、美国(7,且第1次未用单引号,至第7次才用)、陈仪(7)、台北市(3)、蒋介石(2)、日治时期(2)、国民党(2)、台湾(第1次未用单引号)、行政院(5)、...。另外,也有不少与本文不太相关甚至错误的自由链接,例如:军纪严明(链接到人名)等。若管理员太忙,也可有条件解封(只能修改过度链接、错误链接、改错字、移除失效来源(为避免纠纷,只移除)等格式错误)--Winertai留言2017年11月11日 (六) 06:30 (UTC)
  1. 没有人会厚颜自称是条目专家,但以Winertai及Barter84的通篇论述,贬人不熟228之相关...,是已达自诩为专家。
  2. (※)注意Chinuan12623及Barter84并未有共识,我是要取消他不当之全盘式回退编辑,我是认同正当之编辑不该被恶意回退。然又只二人之见解,也仅一天,更谈不上可对某议题形成共识。
  3. Winertai因为不想得罪Barter84,还拉个说-他认同Barter84:“有人会趁机捣乱”说法。意指Winertai、Barter84都认为我相关提编修的议案都是"捣乱";所以把简单事复杂化,只要请求管理员取消Barter84之二次不当回退编辑,再小修你后面几笔编辑,就解决原来的-勘字误、修来源、去余内链、修符号、修错辞..正当编辑回复,你现在未求正途,还要管理员依你请求的一堆内容,逐一检视改回,这叫没事找事;那再问,其他人的勘字误、修来源、修符号、修错辞..被回退部分都不管了,你一心想要完善条目,是这样的作法吗?为了附和Barter84恶意回退举动,Winertai是搞的里外不是人。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11日 (六) 07:46 (UTC)
不要就不要,写那么多臆测内容干嘛。--Winertai留言2017年11月11日 (六) 17:53 (UTC)
不要什么?我是希望你不要只想到"自己"的勘误回复,而未理会"他人"也被无理撤销的正当编辑,要有同理心,你不是说要一心完善此条目,所以我原提案也是涵盖"多人"意见。是臆测?你Winertai及Barter84的通篇论述诩己熟,贬人不熟228之相关言语,与讥“有人会趁机捣乱”说法,都是事实。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12日 (日) 01:56 (UTC)
@Winertai228条目如解编后,我一定拿Barter84的专断见解来对待你,不管你是-勘字误、修来源、修符号、修错辞..一律回退,因为你是Barter84此见解的附和者,还与Barter84来酸我自解编后之正当编辑是“有人会趁机捣乱”说法,你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Chinuan12623留言

抗议Barter84全盘式回退多人合理之编辑版本,已提尚论中之编修案暂撤回

  1. 保护Barter84全盘式回退"多人合理"之编辑版本,是不宜的,虽说保护之版本非代表认同之版本,或为较稳定之版本,但仍是有可能为社群所误导之。
  2. Barter84在"无编辑战"的情况下,全数回退"多人正当"之编辑,是不对的。
  3. 摘:Winertai说他认同Barter84:“有人会趁机捣乱”说法。意指Winertai、Barter84都认为我相关提编修的议案都是"捣乱",故而就在此不良善上之氛围下,我上述已提尚论中之编修案"全数撤回",俟后再议
  4. 维基历史会记住Barter84所说-此条目即使-片面修改,不管任何形式一律回退,一定要先提"讨论页"通过才可编修(是大不同于我之说法,我没那么独断专行。记住Barter84所为-管你这6人的编辑就算是正当的...勘字误、去多余内链、修来源、修符号、修错辞..,Barter84一律全盘式的无理回退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10日 (五) 14:42 (UTC)
谢谢抬爱,我从没说我是专家啊,另外,若照Chinuan12623及Barter84共识,可请管理员帮忙修一下过度跟错误链接吗?--Winertai留言2017年11月11日 (六) 06:19 (UTC) 
(:)回应:Chinuan12623及Barter84并未有共识,我是要取消他不当之全盘式回退编辑,我是认同正当之编辑不该被恶意回退。然又只二人之见解,也仅一天,更谈不上可对某议题形成共识。又二人见解是天南地北,我仅要求-对前已有共识之编修,不应推翻,要改,新的编修则应先提出讨论,确保修改有共识基础及没有争议的内容。而Barter84则是-条目即是片面修改,不管任何形式一律回退,一定要先提"讨论页"通过才可编修。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11日 (六) 07:56 (UTC)

离题发言

没错是我加的,不针对主题发言,是Barter84的惯性,这里还有廿几则,令人烦厌。我参加过无数公事会议,鲜少人会"离题"、对人不对事或人身攻击,当事人要不及时修正,轻者换来与会者嘘声,重者会被请出会场。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16日 (四) 03:26 (UTC)

↑↑↑上面四个字“离题发言”是Chinuan12623后来添加上去的[92],很少看到有人会在讨论页搞这种小动作--Barter84留言2017年11月15日 (三) 10:20 (UTC)

(!)意见Chinuan12623不自我反省检讨自己过去以来对此条目的一连串争议性编辑作为、刻意追求倾向性的特定立场,挑选低质量与真实性有问题的来源,也不在意加入了多少错误资讯被别人提出来纠正,不管如何就是抱持强烈动机特意锁定强势要来修改“二二八事件”条目。Chinuan12623自己坚持要这样做,那就应采取同一标准,过去与下列条目八竿子打不着的其他用户也可以抱持强烈动机特意锁定强势修改Chinuan12623主编的“陆军官校专班”、“某某眷村”、“军公教大游行”、“中华民国保卫台湾纪念章”[93],这样做,相信Chinuan12623应该很乐意坐观其变、不会有意见,而且不会有双重标准。--Barter84留言2017年11月14日 (二) 12:21 (UTC)
(:)回应,叹!Barter84又要发挥"离题"扯工,无妨,借此我做些说明。他所指的-八竿子打不着的其他用户与该连结所示重复回退之人-是指以前称我前辈、学长的WildCursive。
  1. 现谈228条目,离扯到“陆军官校专班”“某某眷村”“军公教大游行”“中华民国保卫台湾纪念章”干麻?维基百科只要是有关注度、来源的都可写入,管他是英雄烈妇或江洋大盗,上面条目犯谁,而我写的还有这些推新条目,维友参阅。
  2. 228条目是Barter84自诩主编的专业条目,似只有他认可的人可修,别人修编,他反弹特别大,贬人不懂为趣,但其编辑常带意识型态、情绪式之用词,内容结构杂乱,过多琐碎,不够中立,所以遭撤优良条目上次有三人正常编修时,Barter84就做已作了次"全盘式"无理回退,但没得逞,才有现今多人参与修改之版本,而这次解编后,他又搞"第二次"全盘式"无理回退,把解编后有6人的勘字误、修来源、去余内链、修符号、修错辞.."全盘式"式取消Barter84还自创专断见解说-此条目即使-片面修改,不管任何形式一律回退,一定要先提"讨论页"通过才可编修,所以他不管你是-勘字误、修来源、修符号、修错辞..一律回退,造成同路人Winertai虽无奈但不敢反驳,还拉个说-他认同Barter84:“有人会趁机捣乱”说法(指我捣乱),奢求管理员帮他修复先前已勘误的资料,但却不提其他人之勘误也应一并回复。
  3. 至于WildCursive是Barter84在228条目中找来助阵的,他先找Qqqyyy、Mapayna来多次人身攻击我,其经二次查核确认二人为傀儡或真人傀儡,已遭不限期封禁,后找来以前称我前辈、学长,后视我对头的WildCursive在228条目中离题、抹黑要起我底(因上述言论不符维基规范,多遭管理员移除),而WildCursive为何对我仇视,是因为我二次回退他的编辑(1.我认为蔡英文主持陆官校庆记事不应刊登其大篇讲稿,应同第一位"台籍"总统、第一位"政党轮替"总统之简述。2.我主张“中华民国保卫台湾纪念章”名称以"官方"名称为主,同Barter84之影射连结),与一次他请我帮忙...我未允,而仇怨之今,以前有人说WildCursive个性很刚烈,看来是无奈,翻脸如翻书。还有WildCursive并不是要"强烈"修改Barter84说的那四个条目,他是要搞掉"我爱国旗嘉年华",三次提删中,有二次是WildCursive提的,后二次都"保留-结案",Barter84你资讯有误。
  4. 希望Barter84自谦点,不要恶意推断他人编修条目之动机,大家的讨论留言都在,有好几位管理员也在里面随机核处,我前提多人意见而后撤之提案,那四天也都无人有议,不是吗?心胸大点,才有助于条目之修编。至于我写的这些推新条目,我都有在注意,维友也都有在修编,让条目更佳,我本乐意乐观其成。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15日 (三) 02:01 (UTC)

编辑请求(请求已处理)

请求已处理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12月22日 (五) 17:42 (UTC)

于条目12.2文化题材中,“在电视剧部分,包括公共电视文化事业基金会的《后山日先照》和《灿烂时光》”中的灿烂时光,导向错误的页面,正确的页面网址如下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87%A6%E7%88%9B%E6%99%82%E5%85%89_(%E9%9B%BB%E8%A6%96%E5%8A%87) --114.35.47.227留言2017年12月11日 (一) 05:18 (UTC)

回复勘误之编辑请求探讨 (澄清释议,已处理)

请管理员将被Barter84"全盘式"无理回退破坏的解编后之6人的勘字误、修来源、去余内链、修符号、修错辞..之正当编辑,予以回复编辑。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2月25日 (一) 16:51 (UTC)

  • (※)注意上述"编辑请求"之内容无关也不含[94][95]讨论页之原提案内容,因该各案尚未编入,且本人已撤回讨论,解编后再议;然期间被Barter84"全盘式"无理回退破坏的解编后之6人的勘字误、修来源、去余内链、修符号、修错辞..之正当编辑,应予以回复编辑,以保持条目之完善。此绝无Barter84自订此条目即使-片面修改,不管任何形式一律回退,一定要先提"讨论页"通过才可编修,的荒诞编修规则之词。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2月26日 (二) 04:13 (UTC)
  • (-)反对里面夹杂很多Chinuan12623意图想要闯关而没有共识的文字句子修改[96],请管理员密切注意Chinuan12623在维基百科的编辑行为。--Barter84留言2017年12月26日 (二) 08:30 (UTC)
  • (:)回应Barter84你又眼飘心慌了,我不是说了[97][98]之原提案未列入,无关也不含,你倒是找出我那来还有(里面夹杂很多Chinuan12623意图想要闯关而没有共识的文字句子修改),来给大家瞧瞧,尽是泼污还能干啥,恢复被Barter84"全盘式"无理回退破坏的解编后之6人的勘字误、修来源、去余内链、修符号、修错辞..之正当编辑,此编辑请求还乱扯要什么共识,竟还无理的为反对而反对,令人烦厌。@Winertai你不是一直要求管理员回编你之前去余链勘误,我和你不同,我是请求回复"所有"被Barter84乱砍掉的-勘字误、修来源、修符号、修错辞..编辑,你如是理性之人,为此条目好,当知何为。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2月26日 (二) 10:11 (UTC)
  • (※)注意最上面Chinuan12623写那种错误叙述以误导管理员的连结就是上面Chinuan12623自称的:解编后之6人的勘字误、修来源、去余内链、修符号、修错辞..之正当编辑、上述连结里面夹杂Chinuan12623自己也知道"没有共识"的文字句子修改企图想要闯关[99],还直接要求管理员“予以回复编辑”。还等到11个小时过后再用笼统叙述“上述编辑请求内容无关[1]与[2]之原提案”的撇清式话语来引导管理员误以为Chinuan12623的第一个连结完全没有问题,就算走到第二关还要考验管理员交叉辨识与内容除错的能力,使用上述这些有问题的引导来要求管理员代为编辑的做法,不被批评与反对那才是奇怪!--Barter84留言2017年12月26日 (二) 10:52 (UTC)
  • (:)回应,Barter84你无词了,解读能力有问题,不反求诸己,还怪东怪西,此编辑请求-解编后之6人的勘字误、修来源、去余内链、修符号、修错辞..之正当编辑,你若反对,当然是你很奇怪!又你现更是找不出泼污我的-(里面夹杂很多Chinuan12623意图想要闯关而没有共识的文字句子修改)-的内容,竟在7小时后补个10月10日我未登修的内容来呼笼维友(因已过保护期,拒绝请求) ,那既然搞乌龙,纯脆只是恢复被你回退破坏的解编后之6人的勘误,那为何还不划"反对"票,更是奇怪!另你恶习不改,反复用大红蓝绿色粗体搞彩编,令人烦厌。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2月26日 (二) 12:07 (UTC)
  • (:)回应,发言抢压底,使用乱枪打鸟、打高空转移掉话题的战术,并不代表得理,Chinuan12623强调:“在讨论页有共识或结果后,才可进行编修”[102],Chinuan12623约束别人也要约束自己,不要有双重标准,千万记得!--Barter84留言2017年12月26日 (二) 17:06 (UTC)

编辑请求-执行程序(请求已处理)

请求已处理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12月31日 (日) 14:27 (UTC)

同上,很高兴Barter84有意识到他乱砍掉的-勘字误、修来源、修符号、修错辞..编辑之争议所在,所以变说"编辑请求"是考验管理员交叉辨识与内容除错的能力?因这是你误导管理员在"无编辑战"之状况下,保护了"错误"的版本所致,我无奈在帮你善后。
管理员要做被Barter84"全盘式"无理回退破坏的此6人的勘字误、修来源、去余内链、修符号、修错辞..之正当编辑的回复,不难,烦请执行:
  1. 回退到 2017年11月8日 (三) 10:25Winertai的版本之编修内容。(大多的勘误都在此版本之前)
  2. 补回2017年11月8日 (三) 14:21的Chinuan12623版本。(修改简表与内文一致)
  3. 再补回Winertai这四笔@Winertai
(当前 | 先前) 2017年11月9日 (四) 08:38‎ Winertai(讨论 | 贡献)‎ . . (212,305字节) (-26)‎ . . (→‎官员贪污腐化)
(当前 | 先前) 2017年11月9日 (四) 08:37‎ Winertai(讨论 | 贡献)‎ . . (212,331字节) (-23)‎ . . (→‎外省人垄断权位)
(当前 | 先前) 2017年11月9日 (四) 08:29‎ Winertai(讨论 | 贡献)‎ . . (212,354字节) (-4)‎ . . (消除过度维基)
(当前 | 先前) 2017年11月9日 (四) 08:28‎ Winertai(讨论 | 贡献)‎ . . (212,358字节) (-3)‎ . . (消除过度维基)
若此次回复了正常之勘误编辑,希望Barter84记取教训,莫再胡搞而浪费社群之编辑,莫再为反对而反对而乱删他人之正常编辑。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2月26日 (二) 12:07 (UTC)
(※)注意,目前除无争议的错字、错词等修改以外,请管理员能密切注意Chinuan12623一直以来抱持的特定倾向性强烈编辑动机,以避免条目再被顽强作风进行夹杂无共识的修改从而挑起漫长的冲突。--Barter84留言2017年12月26日 (二) 16:06 (UTC)

(*)提醒,既然Barter84也知道了此页之勘误是应回复修改,尚请管理员执行此项编辑请求
另请管理员能密切注意Barter84一直以来抱持的特定倾向性强烈编辑意识,常以一人己见自诩专家,来阻挡多人之正常编辑, 又贬伐他人编辑是非主流观点,无视管理员给他的警示(只要具可靠来源证明其内容真实不虚,存在于百科是没有问题的)。请注意,光今年Barter84已有"三次"无理的"全盘式"回退"多人"之编辑,乖张行为不可取,应适时规劝、制止或处分。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2月26日 (二) 17:10 (UTC)

离题发言

↑↑↑↑↑上面“离题发言”这四个字(含上面的分隔线)是Chinuan12623他自己后来加入的,贴到上面来批评底下是Chinuan12623惯用编辑手段的其中一种--Barter84留言

Chinuan12623还"常常"独自一人将别人的留言搬来搬去(看看讨论页的版本历史就知道,除了他以外没有人这么做,很多维基人都曾领教过、被他搬动过),达到他操纵讨论页、大胆抽换区块、“有利于他自己的发言区块”排列出来的浏览效果。--Barter84留言

  • Barter84上二次留言未用正式署名(含时间),请改进。另Barter84所说的"讨论页的版本历史",此编排完整有利点读(要找第二个完整类论,也很难),这页面至少上万人点阅,少说有五名管理员在看,还随时纠处违规之人与核处了不少的争端议题,Barter84你当他们都是隐形人,还什么独自将别人的留言搬来搬去,扯可操纵讨论页来的。还有Barter84的几次“离题发言”维友对此是否也觉烦厌,参详自判。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2月28日 (四) 03:28 (UTC)
  • 没错是我加的。Barter84身为资身编者,在讨论"回复-勘误"的"编辑请求"页,离扯这些,关"回复-勘误"之内容有何关连?已经几次"离题发言"了,屡劝不听,让人烦厌,维基讨论虽不应"离题"或"对人"发言,但如真劣性难改,也应另作区隔,怎可与主题来免混淆,请Barter84勿再犯。还有请Barter84不要在我"句子中"插字,很不礼貌(已回复)。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2月27日 (三) 12:51 (UTC)

↓↓↓“离题发言”是Barter84的惯性,恶性不改,未针对(请编内容)主题发言,先是懒的回。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2月27日 (三) 11:34 (UTC)

(※)注意,底下是Chinuan12623在维基百科的说词。

  • Chinuan12623说过他自己的立场:“我的立场当然也很鲜明,我是历史、地理、血缘、文化的中国人,也是台湾人,不耻日倭杀我数十万先民,感谢老蒋带60万大军来守护台湾”[103]
  • Chinuan12623在讨论页批评:“貌似媚日、媚美,自我否定是中华民国之人,在谈到228条目时,已失立场之偏颇,我不想跟他往后有任何对话。美国都建国130多年,中华民国才起步,台湾又慢卅余年,中华民国播迁来台,政治事、求民主不可能一次到位,美国也没那么神,政府施政有错则改,或赔偿、恢复名誉,但对借故滋事之人,也没人敢追了,历史可当借镜,不是每年炒、斗臭,扩大裂痕。”[104]
  • Chinuan12623在讨论页批评:“目前228研究基金会之报告与先前228维基之内容有选样偏颇,背景原因仅述省籍情结那般,而美国、共产党、潜台日人、教会、流氓真无介入?当时全台官署几乎被攻占,老蒋派兵,与现今民众陈抗,政府派警维安道理一般。”[105]
  • Chinuan12623在讨论页称:“228当时也有部分趁机打杀之地痞混混,现也全都变了英雄,拿了赔偿金,叹在现今本土意识高张年代,那些被波及枉死的外省人很可怜,报告、条目、碑文中没人帮他们说个话。”[106]
  • Chinuan12623在讨论页表示:“如果真相是本省与外省死亡人失踪总数在1304至1512人之间,而不是原先既有概数好几万人,那应该是庆幸,还好没枉死这么多人,我们不是应该更要高兴吗,怎好一直去排斥呢。”[107]
  • Chinuan12623在讨论页表示:“原本省人伤亡各版本我并没动,只是把台大生研究的总死亡总数1304至1512人列在"其他说法",如果尔后证实真是如此,我们不该庆幸没枉死那么多人吗,还是你们心底真希望要死几万人才够。”[108]
  • Chinuan12623在讨论页表示:“但不认同使用“屠杀”一词不要拿二二八研报、基金会、纪念馆和碑文之措辞来说服我,很多人也不能认同,所以基金会和二二八报告会遭人质疑立场偏颇,碑文也屡遭破坏”[109]
  • Chinuan12623认定的二二八死亡人数:“我早先说"本省人"死亡人数太多版本,但应以申领赔偿金之八百余人为准,在怎么差距,也不可能晃到变数千或数万,这观点没变,没人会跟钱过意不去[110]

这些言论在在挑战人性的极限,请管理员密切关注此账号在维基百科二二八事件条目的特定倾向性强烈编辑动机。--Barter84留言2017年12月27日 (三) 07:53 (UTC)


编辑请求(请求已处理)

请求已处理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12月31日 (日) 14:27 (UTC)

在"赔偿案例"增加"末段":

二二八事件受害者及其家属的赔偿,由于《二二八事件处理及赔偿条例》赔偿金申请期限于2017年5月23日届满,立法院于2017年12月26日通过《二二八事件处理及赔偿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案,除了二二八事件受难者本人可申请赔偿外,未来受难者家属也可申请,而因故未于原期限内申请者,于届满后申请赔偿金之期限再延长4年。[111][112]
另可将原第二段之-截至2015年8月为止,共申请赔偿金之各类数据....,更新统计为"最新"数据(如有"最新"赔偿金申请数据,烦请同修条目中之此相同数据)。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2月28日 (四) 09:04 (UTC)
  1. ^ 花莲228纪念碑遭人涂鸦 受难者家属叹:就算立场不同也不需破坏.民报.2016-06-18
  2. ^ 蒋铜像、228纪念碑 都传遭泼漆.中时电子报.2017-03月01
  3. ^ 追思会前 东峰228公园纪念碑遭泼红漆.自由时报.2017-02-28
  4. ^ 宜兰228纪念物历史之澄镜 设计者创意遭破坏.大纪元.2027-02-24
  5. ^ 全台最高228纪念碑遭人喷漆.中国评论新闻网.2008-02-22
  6. ^ 云林228纪念公园遭泼漆涂鸦.自由时报.2016-02-28
  7. ^ 【和平纪念日】全台校园恶搞蒋公像 228纪念碑同遭殃.苹果日报.2016-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