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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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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符
大明抚州府知府
籍贯直隶苏州府吴县
出生壬午年正月二十四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赵氏,封安人加恭人
出身
  • 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举人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同进士出身

冯符(1522年—?),字信伯,号五芝,直隶苏州府吴县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壬子科(1552年)应天府乡试第二十九名举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会试第一百二十二名,三甲第五十二名进士[1][2]。都察院观政,授江西永新县知县,三十八年升工部主事,四十一年升员外,四十二年升郎中,四十四年升江西抚州府知府,隆庆二年疏请致仕。

家族

曾祖冯祯;祖父冯珵;父冯淮,赠工部主事加知府。母陆氏,赠安人加恭人[3]。弟冯笏(举人)。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录》 
官衔
前任:
刘炌
明朝抚州府知府
嘉靖四十四年-隆庆二年
1565年-1568年
继任:
杨世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