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翟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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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寰宇记》卷5〈河南道·密县〉记载“晋太始二年(266年)分河南置阳翟郡,以密县属焉”,领县据文献记载仅有密县,但据郡名,阳翟县可能也属于该郡所领。学者孔祥军据《元和志》、《舆地广记》皆言阳翟郡后魏置,认为此郡似旋置旋废。(孔祥军《晋书地理志校注》第15页注释1)
东魏兴和元年(539年)再次设置阳翟郡,郡治在阳翟县(今河南省禹州市区),领阳翟、黄台(与阳翟郡同时设置)2县,属郑州管辖。(《魏书·地形志》)北齐、北周沿袭不变。隋朝开皇三年(583年)废郡,并入伊州(《隋书·地理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