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陈𬣙谟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陈𬣙谟(?—?),字以弼,号莲湖福建福州府长乐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福建乡试举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进士,授刑部主事。楚诸生有以忤珰使陷大辟者,𬣙谟力脱之。改户部,榷浒关,通旁港,罢小艇税,舆诵大起。差竣,以羡金五千输内帑,出知南昌府,改苏州。豪滑逞潘,沉贞妇于江,而又陷其夫以盗,狱成,𬣙谟鞫雪之,购得贞妇尸,抵豪于法。无赖少年伪称彻侯胄子,拥传行,所至供帐,𬣙谟缚置之法,众称神明。郡人侯峒曾顾宗孟顾燕诒曹荃,皆其所甄拔。官终广西按察司副使,卒祀于乡贤祠。

家族

父陈一定,以子贵,封副使[1]

参考文献

  1. ^ 《长乐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