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洪谟
陈洪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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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兵部左侍郎 | |
籍贯 | 湖广常德府武陵县民籍 |
字号 | 字宗禹,自号高吾子 |
出生 | 成化十二年(1476年) |
逝世 | 嘉靖六年(1527年) |
亲属 | 孙 陈思育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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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洪谟(1476年—1527年),字宗禹,自号高吾子,湖广武陵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弘治丙辰进士。嘉靖年间官至兵部侍郎。
生平
弘治九年(1496年)丙辰科进士,授刑部主事。正德五年(1510年)任福建漳州府知府,有惠政[1]。正德九年(1514年)二月升江西布政司右参政,十一年七月升贵州按察使,复除云南按察使,十六年(1521年)十二月升山东左布政使,寻致仕归。
嘉靖二年(1523年)九月起复江西左布政,三年九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重建滕王阁,六年六月被劾致仕。八年六月起为兵部右侍郎,十年二月升左侍郎,与桂萼不和。十年七月因兵部失火,被令致仕归。[2]
乡居高吾山下,筑静芳亭,自号高吾子。年八十二卒。有孙陈思育,嘉靖进士。
著作
陈洪谟工诗,音节谐畅,有《静芳亭摘稿》八卷。
参考资料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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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罗列 |
福建漳州府知府 正德五年-正德九年 (1510年-1514年) |
继任: 潘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