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兆元
钱兆元(16世纪—17世纪),字长人,号淇水,浙江杭州府仁和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钱兆元深明理学,行事仿效古人,是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的顺天乡试举人[2],授阳春知县,自命清操,得县民敬爱,为辽饷催科不骚扰人民,设法擒拿大盗岑阿四;天启年间陞蕲州知州,每次审案前总会焚香告天,余暇时就和诸生讲课,当时正值瑞王朱常浩、惠王朱常润、桂王朱常瀛就藩,三王供给繁复,他亲自处理令人民不受干扰,再陞辰州同知,州民都哭着送别,建咏德祠祭祀[1][3][4]。
引用
- ^ 1.0 1.1 乾隆《杭州府志·卷八十八·人物四》:钱兆元,字长人,仁和人,万厯甲午顺天举人,知蕲州事,深明理学,行事多法古人,听断无枉,每日焚香告天方坐厅事,暇则进诸生讲习文艺,无远近争师事之,时三王之国供用浩烦、民多惊惧,兆元以身任之,卒得无扰。 《湖广通志》
- ^ 康熙《仁和县志·卷十·选举》:举人……明……万历二十二年甲午科……钱兆元 仕至蕲阳道,中顺天榜,有传
- ^ 道光《阳春县志·卷九·宦绩》:钱兆元,号淇水,浙江仁和举人,万厯四十四年任,每出堂拜天,自矢清操雅度,民爱敬之,炼于事,时逋曾辽饷,以抚字行催科,而民不扰;剧贼岑阿四监司屡檄拿不获,兆元设法密擒之,邑以安堵,报最百姓预乞留不得命,及去攀辕络绎,建祠以志去思云。
- ^ 同治《蕲州志·卷八·职官志》:钱兆元,字长人,仁和举人,天启间知州事,深明理学,行事法古,每听断必焚香告天,暇则进诸生讲课,时三王之国,供用浩繁,民多惊惧,元以身任之民无扰,后陞辰州同知,泣送者万计,立咏德祠于江干以祀之。 详《通志》
参考文献
- 康熙《仁和县志》·卷十·选举
- 道光《阳春县志》·卷九·宦绩
- 乾隆《杭州府志》·卷八十八·人物四
- 同治《蕲州志》·卷八·职官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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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郭维藩 |
明朝阳春县知县 万历年间 |
继任: 洪启进 |
前任: 汤应选 |
明朝蕲州知州 1623年-1626年 |
继任: 胡承烈 |
前任: 杨萃 |
明朝辰州府同知 崇祯年间 |
继任: 张胤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