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廉
贺廉(14世纪—15世纪),字以清,南直隶苏州府吴县洞庭东山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贺廉是永乐二十一年(1423年)癸卯科应天乡试第二名举人,授连江训导,升任代王王府纪善,他为人简严,多次以抗言忤逆上级,因此仕途不显达,官至福建按察司知事,辞官回乡杜门不出,家居以经义教授乡里,造就士子。
引用
- ^ 1.0 1.1 民国《吴县志·卷六十六上·列传》:贺廉,字以清,洞庭东山人,邃于《易》,永乐癸卯中京闱第二,授连江训导,升代府纪善,为人简严,屡以抗言忤当道,故官不达,终福建按察知事,家居以经义教授乡里,多所造就,子元忠,字泽民,成化壬辰进士……
- ^ 弘治《震泽编·卷三》:贺廉 字以清,永乐癸卯京闱第二人,仕终福建按察司知事,邃于《易》,学方严撰靖,与人多忤,故官不大显,归吴杜门不出,一时人才多所造就,子元忠,成化壬辰进士……
- ^ 光绪《苏州府志·卷七十九·人物六》:贺廉,字以清,洞庭东山人,邃于《易》,永乐癸卯中京闱第二,授连江训导,升代府纪善,为人简严,屡以抗言忤当道,故官不达,终福建按察知事,家居以经义教授乡里,多所造就,子元忠,字泽民,成化壬辰进士…… 乾隆志
参考文献
- 民国《吴县志》·卷六十六上·列传
- 弘治《震泽编》·卷三
- 光绪《苏州府志》·卷七十九·人物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