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安甫
贡安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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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东按察使司佥事 | |
籍贯 | 直隶江阴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克仁,号学静 |
出生 | 成化八年(1472年) 直隶江阴县 |
逝世 | 嘉靖六年(1527年) 直隶江阴县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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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安甫(1472年—1527年),字克仁,号学静,直隶江阴(今江苏)人,明朝政治人物,弘治间进士,官至山东佥事。
生平
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应天府乡试第七十二名。弘治九年(1496年)联捷丙辰科进士[1][2],授长垣县知县,升南京浙江道监察御史。曾经弹劾寿宁侯张鹤龄。正德初年(1506年)考功郎杨子器因山陵事下诏狱,贡安甫上疏请救。兵部尚书刘大夏被太监弹劾而告病归,户部侍郎陈清迁南京工部尚书,贡安甫率领御史请求召回刘大夏,罢免陈清。刘瑾知道后,列其为奸党罢免。贡安甫家居十年,起为山东佥事,仅三个月即称病归乡[3]。
家族
曾祖贡怀政;祖父贡伯振;父贡斌,贡士。母金氏;继母陈氏[4]。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88):“贡安甫,字克仁,江阴人。弘治九年进士。授长垣知县。孝宗时,擢御史,尝疏劾寿宁侯张鹤龄。正德初,考功郎杨子器以山陵事下诏狱,安甫疏力救。兵部尚书刘大夏为中官所扼谢病去,户部侍郎陈清迁南京工部尚书,安甫率御史请还大夏而罢清。报闻。彦徽等公疏,安甫笔也,瑾知之,故列奸党以安甫首南御史。家居十年,终岁不入城市。后起山东佥事,甫三月,引疾归。”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录汇编》之《弘治九年进士登科录》
- 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点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