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乐乡 (邻水县)
沿革[1]
- 道光十四年(1834年),全县设36场,为干冬坝场(丰乐场)。
- 民国4年(1915年),因地方不靖,设5个保卫区,以维持治安。乡以下10户为1牌,10牌为1甲,5甲为1保,全县共49乡,丰乐乡属第四保卫区。
- 民国24年(1935年)7月1日,将6个区合并为3个区,49个乡(镇)合并为43个乡(镇)联保办公处。乡以下每10户编为1甲,每10甲编为1保,合流乡和丰乐乡合并为合丰乡属第三区。
- 民国29年(1940年)3月1日,按《县各级组织法纲要》及《补充注意事项》的规定,实行新县制。4月,改3个区为4个区。合丰乡属第四区。
- 民国31年(1942年)1月6日,按《乡镇组织法暂行条例》规定,全县划为6个区,35个乡(镇)公所,464保,4502甲。合丰乡属第五区,辖11保、134甲。
- 1953年4月24日,第三区(城南区)公所从合丰乡划出4个村,复置丰乐乡人民政府。1956年1月16日,丰乐乡并入合流乡,丰乐乡人民政府撤销。1953年4月至1956年1月,丰乐乡人民政府乡长是赖正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