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尔奈的菲力浦
莫尔奈的菲力浦(1549年11月5日—1623年11月11日),杜立石马尔利诸侯,通常被称为杜立石莫尔奈或莫尔奈杜立石,是法国的一个庄园主、一位新教徒及反君权运动者。他同时也是学者作家、外交家,曾经被称为“胡格诺派的教皇”。
生平
莫尔奈的菲力浦在法国的瓦勒德瓦兹省出生。他的母亲倾向新教,但他的父亲却为了抗拒这新教倾向,所以把他送往巴黎的利西厄学院。然而,在1559年他的父亲去世之后,他的一家正式改信新教的胡格诺派。
莫尔奈于1565年在德国海德堡大学学习法律和法理,之后一年在帕多瓦大学修读希伯来语及德语。于1567年的法国宗教战争期间,他加入了孔代亲王波旁路易一世的军队。不过后来他堕马负伤,令他无法在军中积极参与。
从1571年开始,他作为新教胡格诺派之宣教辩护士,活跃于法国宗教战争中,以一篇宣教专文而渐有名气。撰文的同时,他也接受胡格诺派领袖──海军上将科利尼指派的秘密任务,出使荷兰与力抗西班牙天主教大军的新教领袖沉默者威廉洽谈。当时作为法王第一宠臣的科利尼正处人生高峰,在国王查理九世的支持下,计划出动法军攻击西属尼德兰的西班牙军,既能帮助同是喀尔文教徒的沉默者威廉,又能团结法国的新旧两派势力,甚至可以打击西班牙帝国的霸权以长法国声威,一举三得。
1572年巴黎圣巴托洛缪大屠杀发生之时,他靠着天主教朋友的协助而躲过一劫,并逃至英国避难。当他于1573年底回到法国之后,加入新一代胡格诺派领袖──纳瓦拉的亨利的亲友集团。他在1575年10月10日被吉斯的亨利俘虏,但因为他被视为小角色,故要求的赎金不算昂贵,这笔赎金由同为胡格诺教徒、富裕的年轻寡妇夏洛特·阿布雷斯特(Charlotte Arbaleste)支付,夏洛特作为莫尔奈女性友人,日渐倾倒在他的宗教热诚与智慧下,莫尔奈也在获释后与她结婚。
伴随着纳瓦拉的亨利声势水涨船高,莫尔奈也逐渐被认定为他的得力助手兼首席军师。譬如亨利分别在1577年、1578年、1580年,派莫尔奈为代表至英国,与新教的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协商合作;又在1581-1582年被派往荷兰,协商新教联盟的具体事宜。1584年安茹公爵阿朗松的死讯传来后,纳瓦拉的亨利作为法国王位继承人的情势越发明显,连带展开了激烈的三亨利之战。莫尔奈于战场上的智谋及慧眼让人惊叹,对局势神准的预测替新教军带来辉煌成就。1588年胡格诺大将孔代亲王亨利一世过世后,莫尔奈对纳瓦拉的亨利以及新教军的影响力是如此之大,以致他被广泛地称为“胡格诺派的教皇”。作为新教军首席军师的他,在1589-1592年年参与了多场重要战役,如1590年关键的伊夫里战役。
当他完成出使英国协商的任务回来后,对1593年主帅亨利决定改宗天主教一事震惊不已,虔信胡格诺的他对亨利背弃新教失望心痛,因此逐渐疏离了确认为天主教法王亨利四世及其中央朝廷。他把新教事业的热情,转投注在学术研究与香火传承,于同年成立了索穆尔神学院。在他的戮力经营下,此间学院享誉国际,一直到1683年,对信仰不宽容的路易十四下令,将学院强迫关闭。
晚年丧失妻儿的打击,让他悲痛不已。他唯一的儿子死于1605年,隔年妻子也过世。唯一让他支撑下去的,是对胡格诺派组织的强化与完善。1618年他被选为法国新教徒代表,参加重要的国政会议。但法王路易十三虔信天主教而对他施与打击。1621年他失去索穆尔总督的职位且被强迫退休,1623年死于德塞夫勒省的庄园中。
作品与成就
虽然莫尔奈一生有不少宣教布道的名篇作品,但是他最知名且最有影响力的文章,乃是一篇反君权运动的假名之作(鼓吹群众反对法王亨利三世),因为文章以史蒂芬·布鲁塔斯(Stephen Junius Brutus)的笔名发表,让后代学者只能推断莫尔奈是最可能的作者,第二可能的作者为修伯特·兰格特(1518–1581年)。这篇1579年发表的宣言专文,名叫《人民有权反对暴君的辩白》(Vindiciae contra tyrannos)。这篇激动人心的宣言,主张说:第一,政府是上帝、人民与君王三者所组成的盟约,以维护及服从“真正的宗教”(指新教)为目的;未能遵行这些原则的国君,均应废除王位。第二,政府是介乎国君与人民的一项协定,协定内容为:君主统治事无大小均应大公无私,而居下位的人民应恭敬服从。君主与人民都要服从自然法则──理智与天生的正义法则,类似神圣的道德律,而超乎所有“成文的”(人所制定的)法则之上。君主的职责就是维护这项法则,让它保持积极、自然与神圣的性质;君主是推行此一法则的工具,而非法则的主宰。“人民是一整体,应被视为王国绝对之主人和所有人”。第三,君主是否为暴君,不由群众决定,而是由国民代表大会或是地方合法机关来决定;不论是合法的君主或是篡位者,只要违反前述的契约协定,即是人人得而诛之的暴君![1][2]
这篇文章以拉丁文写成,马上被翻译成各国文字。它在欧洲国际的影响长达一个世纪:法国的胡格诺派利用它反抗专制的天主教君主;荷兰人利用它来对抗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英格兰清教徒用它来反抗国王查理一世、辉格党用它来替光荣革命辩护。它奠定了往后“社会契约”理论的成熟架构,霍布斯、洛克和卢梭,都提出了与其相通的概念。[1]
莫尔奈也帮忙亨利四世于1598年起草南特诏书,替胡格诺派争取并确立了许多政治权利及信仰自由。
注释
参考资料
- Life of Mornay written by his wife for the instruction of their son, Mémoires de Mme Duplessis-Mornay, vol.1 in the ed. of Mémoires et correspondences de Duplessis-Mornay (Paris, 1824–1825);
- E. and E. Haag, La France protestante, article "Mornay";
- J. Ambert, Du Plessis-Mornay (Paris, 1847);
- E. Stahelin, Der Übertritt K. Heinrichs IV. von Frankreich zur katholischen Kirche (Basel, 1856);
- Weiss, Du Plessis Mornay comme théologien (Strassburg, 1867).
- Article "Du Plessis-Mornay" by T. Schott in Hauck's Realencyklopädie
- Article by Grube in Kirchenlexikon.
- 公有领域出版物的文本: Chisholm, Hugh (编). Encyclopædia Britannica (第11版).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11. 本条目包含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