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和
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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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权 | 北宋 | |
君主 | 宋仁宗赵祯 | |
历时 | 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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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和(1054年四月—1056年九月)[注 1]是宋仁宗赵祯的第八个年号,北宋使用该年号共计3年。[1]
年号含义
指最和谐安定。
改元
纪年对照表
至和 | 元年 | 二年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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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 | 1054年 | 1055年 | 1056年 |
干支 | 甲午 | 乙未 | 丙申 |
同期存在的其他政权之纪年
- 中国
- 越南
-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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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 李崇智作至和元年起于三月,根据《宋会要辑稿》,至和元年实际起于四月。
参考文献
- ^ 李崇智《中国历代年号考》,第161页。
- ^ 脱脱. 宋史本紀第十二仁宗四. 维基文库.“〔至和元年三月〕庚辰,下德音改元。”
- ^ 李焘.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百七十六. 维基文库.“〔至和元年三月〕庚辰,德音改元,降天下死罪一等,流以下释之。”
- ^ 徐松. 宋會要輯稿禮五十四. 维基文库.“皇祐六年三月十七日,诏曰:‘陕以寡闻,守兹盈成,缅念为君之难,深惟置器之重,罔敢怠忽,思致治平,而王泽未孚,治道多阙。皇天降谴,太史上言,豫陈薄蚀之灾,近在正阳之朔。经典所忌,阴慝是嫌。寻灾异之攸兴,缘政教之所起。永思厥咎,在予一人,德不能绥,理有未烛,赏罚失序,听纳不明,庶政未协于中,众冤或壅于下,有违万物之性,以累三光之明。上穹动威,阳精示变,此皆彰朕过失,警予省修。畏天之威,栗栗危惧,若将陨于渊谷,兹用惕于夙宵。庶几减损之诚,或蒙降鉴之眷。是用改避正寝,却去常珍,俾更元历之名,冀召太和之气。仍敷惠泽,益霈眚恩,庶达眇冲之心,更回亿兆之祐。宜改皇祐六年为至和元年,以四月一日为始。’”
- ^ 脱脱. 宋史本紀第十二仁宗四. 维基文库.“〔嘉祐元年九月〕辛卯,恭谢天地于大庆殿,大赦,改元。……〔八年三月〕辛未,帝崩于福宁殿,遗制皇子即皇帝位。”
- ^ 李焘.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百八十四. 维基文库.“〔嘉祐元年九月〕辛卯,恭谢天地于大庆殿,大赦,改元。”
- ^ 徐松. 宋會要輯稿禮五十四. 维基文库.“至和三年九月十二日,诏曰:‘……可大赦天下,宜改至和二年为嘉祐元年。’”
深入阅读
- 李崇智. 中國歷代年號考. 北京: 中华书局. 2004年12月. ISBN 7101025129.
- 邓洪波. 東亞歷史年表. 台北: 国立台湾大学东亚经典与文化研究计划. 2005年3月 [2021-11-17]. ISBN 9789860005189.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07-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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