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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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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和
1054年四月-1056年九月
政权 北宋
君主 宋仁宗赵祯
历时 3年
至和北宋宋仁宗时期的位置。

至和(1054年四月—1056年九月)[注 1]宋仁宗赵祯的第八个年号北宋使用该年号共计3年。[1]

年号含义

最和谐安定

改元

纪年对照表

至和 元年 二年 三年
公元 1054年 1055年 1056年
干支 甲午 乙未 丙申

同期存在的其他政权之纪年

参看

注释

  1. ^ 李崇智作至和元年起于三月,根据《宋会要辑稿》,至和元年实际起于四月。

参考文献

  1. ^ 李崇智《中国历代年号考》,第161页。
  2. ^ 脱脱. 链接至维基文库 宋史本紀第十二仁宗四. 维基文库. “〔至和元年三月〕庚辰,下德音改元。”
  3. ^ 李焘. 链接至维基文库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百七十六. 维基文库. “〔至和元年三月〕庚辰,德音改元,降天下死罪一等,流以下释之。”
  4. ^ 徐松. 链接至维基文库 宋會要輯稿禮五十四. 维基文库. “皇祐六年三月十七日,诏曰:‘陕以寡闻,守兹盈成,缅念为君之难,深惟置器之重,罔敢怠忽,思致治平,而王泽未孚,治道多阙。皇天降谴,太史上言,豫陈薄蚀之灾,近在正阳之朔。经典所忌,阴慝是嫌。寻灾异之攸兴,缘政教之所起。永思厥咎,在予一人,德不能绥,理有未烛,赏罚失序,听纳不明,庶政未协于中,众冤或壅于下,有违万物之性,以累三光之明。上穹动威,阳精示变,此皆彰朕过失,警予省修。畏天之威,栗栗危惧,若将陨于渊谷,兹用惕于夙宵。庶几减损之诚,或蒙降鉴之眷。是用改避正寝,却去常珍,俾更元历之名,冀召太和之气。仍敷惠泽,益霈眚恩,庶达眇冲之心,更回亿兆之祐。宜改皇祐六年为至和元年,以四月一日为始。’”
  5. ^ 脱脱. 链接至维基文库 宋史本紀第十二仁宗四. 维基文库. “〔嘉祐元年九月〕辛卯,恭谢天地于大庆殿,大赦,改元。……〔八年三月〕辛未,帝崩于福宁殿,遗制皇子即皇帝位。”
  6. ^ 李焘. 链接至维基文库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百八十四. 维基文库. “〔嘉祐元年九月〕辛卯,恭谢天地于大庆殿,大赦,改元。”
  7. ^ 徐松. 链接至维基文库 宋會要輯稿禮五十四. 维基文库. “至和三年九月十二日,诏曰:‘……可大赦天下,宜改至和二年为嘉祐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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