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舌鲋
羊舌鲋 代理司马、代理司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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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 叔鱼 |
本名 | 姓:姬 氏:羊舌 名:鲋 |
出生 | 前580年 |
逝世 | 前531年 |
国籍 | 晋国 |
别名 | 叔鲋 |
活跃时期 | 春秋时期 |
知名于 | 晋国大夫 |
父母 | 父:羊舌职 |
羊舌
简介
叔鱼虽然才能出众,却又贪得无厌。晋昭公三年(公元前534年),晋国以叔鱼为代理司马,在平丘召集诸侯。当时,晋国军队驻扎在卫国,叔鱼为向卫国索赂,故意不管随意刈草的人。卫国派屠伯送给叔向羹和一箧锦,请求他的帮助。叔向收下了羹,而将锦交给屠伯。并告诉他,以国君的名义将锦赐给叔鱼。屠伯照做了,结果还没等他从叔鱼那里离开,禁止乱刈草木的命令就下达了。[2]
鲁国的季孙意如当时因故被晋国扣押,后来晋国的执政韩宣子得知,鲁国可能要与别的国家结盟,不再侍奉晋国。韩宣子于是打算放走季孙意如,但此时季孙意如却待在晋国不愿回国,韩宣子问叔向,要怎样令季孙意如回国。叔向说自己不能办到,叔鱼可以。于是派叔鱼前去。叔鱼哭着骗季孙意如说:“我从官吏那边听说,将为您打扫在西河附近的馆舍,您怎么打算?”暗示将把季孙意如永远扣押于西河,季孙意如感到害怕,便赶紧回鲁国去了。[3]
前531年,司法官(士)景伯人在楚国,大夫韩宣子命羊舌鲋代理法官。邢侯与雍子为了领地的疆界打官司,雍子知道错在自己,为了要赢,竟把自己的亲生女儿献给羊舌鲋,作为贿赂。叔鱼收了雍子所赠送的女儿,便判雍子无罪。
邢侯知道后非常愤怒,在法庭上拔剑把雍子与叔鱼都杀了。因为三人都是贵族,韩宣子不知如何论罪,命叔鱼的异母兄弟羊舌誉(叔向)论断三人之罪。
叔向说:“叔鱼贪污,把司法卖了,雍子用女儿贿赂法官,邢侯不是法官却干法官的事,三人都该判死刑。”自己有错却想夺得美名是为错,贪以败官是为墨,杀人不忌是为贼。《夏书》说:‘昏、墨、贼、杀。’这是皋陶制定刑罚。请按这样做罢。”邢侯听到消息,连忙出逃,韩宣子便命人将邢侯逮捕后处死[4],而已死的雍子和叔鱼尸体再拖出来游街,当作执行死刑。[5]
注释
- ^ 《姓纂》中记载:“春秋时晋羊舌鲋,字叔鱼,后以字为氏。”
- ^ 《左传·昭公十三年》:羊舌鲋摄司马,遂合诸侯于平丘。次于卫地,叔鲋求货于卫,淫刍荛者。卫人使屠伯馈叔向羹,与一箧锦,曰:“诸侯事晋,未敢携贰,况卫在君之宇下,而敢有异志?刍荛者异于他日,敢请之。”叔向受羹反锦,曰:“晋有羊舌鲋者,渎货无厌,亦将及矣。为此役也,子若以君命赐之,其已。”客従之,未退,而禁之。
- ^ 《左传·昭公十三年》:季孙犹在晋……宣子患之,谓叔向曰:“子能归季孙乎?”对曰:“不能。鲋也能。”乃使叔鱼。叔鱼见季孙曰:“昔鲋也得罪于晋君,自归于鲁君。微武子之赐,不至于今。虽获归骨于晋,犹子则肉之,敢不尽情?归子而不归,鲋也闻诸吏,将为子除馆于西河,其若之何?”且泣。平子惧,先归。惠伯待礼。
- ^ 也有因为邢侯逃走抓不到,转而抄灭他家门的记载。此处综合《左传》与《国语》的内容。
- ^ 《左传·昭公十四年》:晋邢侯与雍子争赂田,久而无成。士景伯如楚,叔鱼摄理,韩宣子命断旧狱,罪在雍子。雍子纳其女于叔鱼,叔鱼蔽罪邢侯。邢侯怒,杀叔鱼与雍子于朝。宣子问其罪于叔向。叔向曰:“三人同罪,施生戮死可也。雍子自知其罪而赂以买直,鲋也鬻狱,刑侯专杀,其罪一也。己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请従之。”乃施邢侯而尸雍子与叔鱼于市。
参考书目
- 《左传·昭公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