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元哲
汪元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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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户部广东清吏司主事 | |
籍贯 | 应天府六合县籍 直隶婺源县 |
字号 | 字鲁生,号心烛 |
出生 | 甲申二月二十三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胡氏 |
亲属 | 曾祖汪澜,祖汪拱秀,父汪如底,母黄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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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元哲(1584年—?年),字鲁生,号心烛,应天府六合县籍,直隶婺源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应天乡试第十八名举人,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会试四十九名,第三甲第三十八名进士。通政司观政,改扬州府学教授,升国子监助教,四十二年升户部广东清吏司主事,四十四年丁内艰[1]。
家族
曾祖汪澜,乡耆;祖汪拱秀,乡耆;父汪如底,监生;母黄氏。慈侍下。兄元谷(吏目);元士(县丞);全器(廪生);元英(监生);全惠(州同);全声(乙卯举人);元宾(经历);元庆(鸣赞);元贞(知印);元震(廪生);元宰(监生);全智(庠生);元忭(监生)。弟元行(庠生);元吉;全禄;全受(庠生)。子国淐;国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