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伟 (弘治进士)
汪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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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吏部左侍郎 | |
籍贯 | 江西广信府弋阳县 |
出生 | 生年不详 江西弋阳县 |
逝世 | 卒年不详 江西弋阳县 |
亲属 | 兄 汪俊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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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伟(?—?),字器之,号闲斋,江西广信府弋阳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汪俊之弟。
生平
江西乡试第二名举人。弘治九年(1496年)丙辰科三甲第一名进士[1][2]。改庶吉士,授翰林院检讨。因兄汪俊得罪刘瑾,其被连坐调任南京礼部主事。刘瑾被诛后复官,累升至南京国子监祭酒。大礼议时,官吏部右侍郎,率领廷臣屡次抗议力争,至席书、张璁议行时,亦不改变主张。转官吏部左侍郎,被陈洸弹劾罢免,卒于家[3]。
家族
曾祖汪志福,教授;祖父汪仲端,赠刑部郎中;父汪凤,知府。母祝氏(封宜人)[4]。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1):(俊)弟伟,字器之。由庶吉士授检讨。与俊皆忤刘瑾,调南京礼部主事。瑾诛,复故官。屡迁南京国子祭酒。武宗以巡幸至,率诸生请幸学,不从。江彬矫旨取玉砚,伟曰:“有秀才时故砚,可持去。”俊罢官之岁,伟亦至吏部右侍郎,偕廷臣数争“大礼”,又伏阙力争。及席书、张璁等议行,犹持前说不变。转官左侍郎,为陈洸劾罢,卒于家。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录汇编》之《弘治九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