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汪伟 (弘治进士)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汪伟
大明吏部左侍郎
籍贯江西广信府弋阳县
出生生年不详
江西弋阳县
逝世卒年不详
江西弋阳县
亲属汪俊
出身
  • 弘治五年壬子科举人
  • 弘治九年丙辰科同进士出身

汪伟(?—?),字器之,号闲斋,江西广信府弋阳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汪俊之弟。

生平

江西乡试第二名举人。弘治九年(1496年)丙辰科三甲第一名进士[1][2]。改庶吉士,授翰林院检讨。因兄汪俊得罪刘瑾,其被连坐调任南京礼部主事。刘瑾被诛后复官,累升至南京国子监祭酒大礼议时,官吏部右侍郎,率领廷臣屡次抗议力争,至席书张璁议行时,亦不改变主张。转官吏部左侍郎,被陈洸弹劾罢免,卒于家[3]

家族

曾祖汪志福,教授;祖父汪仲端,赠刑部郎中;父汪凤,知府。母祝氏(封宜人)[4]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1):(俊)弟伟,字器之。由庶吉士授检讨。与俊皆忤刘瑾,调南京礼部主事。瑾诛,复故官。屡迁南京国子祭酒。武宗以巡幸至,率诸生请幸学,不从。江彬矫旨取玉砚,伟曰:“有秀才时故砚,可持去。”俊罢官之岁,伟亦至吏部右侍郎,偕廷臣数争“大礼”,又伏阙力争。及席书、张璁等议行,犹持前说不变。转官左侍郎,为陈洸劾罢,卒于家。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录汇编》之《弘治九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