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江淮扬徐海通等处承宣布政使司
江南江淮扬徐海通等处 承宣布政使司 简称:江宁布政使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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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内两承宣布政使司辖区之一 | |||||||
国家 | 大清两江总督、江苏巡抚 | ||||||
政府 | 江宁布政使司衙门 | ||||||
• 行政中心 | 江宁府 | ||||||
历史 | |||||||
• 成立 | 大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 | ||||||
行政分区 | 江宁府、淮安府、扬州府、 徐州府、海州直隶州、通州直隶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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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境:今江苏省部分地区 方言:江苏方言 毗邻:安徽布政使司 江西布政使司 江苏布政使司 |
江南江淮扬徐海通等处承宣布政使司,简称江宁布政使司、江宁藩司,是清朝在江宁府(今南京市)设立的省级行政机构“承宣布政使司”。
历史
清顺治二年,清廷改南直隶为江南省,辖区大致包括今江苏省、安徽省和上海市。设左、右布政使于江宁(今南京),左为长,右为副,掌全省政令、财赋。
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八月,新设江宁布政使于江宁、辖江宁、淮安、扬州、徐州、海州、通州等府州。全国18个直省,惟江苏省分设两布政使(江宁、江苏)。
官制
江宁布政使为从二品。凡诸政务会同督抚议行,乾隆以后实际成为督抚属官,其副手级别为道员,属员有经历司经历、都事,掌出纳文移;照磨所照磨,掌处理案卷;理问所理问 ,掌推勘刑名;库大使 ,掌库藏籍账;仓大使,掌稽仓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