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任教宗 (宗座牧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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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教宗》(拉丁语:Summorum Pontificum)是教宗本笃十六世在2007年7月7日时以自动手谕的形式所发布的宗座牧函。[1]
其目的是为了维护那些热爱传统拉丁语弥撒的信众的权益,对于传统拉丁弥撒的采行以及各地主教对于其辖下信徒恳求此类弥撒的情形之应对提供原则性的规范。此外也将维护牧函所订立的规定之施行的管理职责委托给“天主的教会”宗座委员会。[2]
该牧函扩张了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在1984年核准圣事部发布的《四年至今》中对于采用教宗若望二十三世的于1962年所核准的采用拉丁语的《罗马弥撒经书》的允许,原先若望·保禄二世把采行此一早于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的弥撒经本作为答复那些怀念礼仪改革前的传统拉丁弥撒的教会成员之请求的方案。并将核准采行此经本的决策权保留给各教区主教。而《历任教宗》牧函则将采行此一弥撒经本的权力开放给所有司铎,只要他没受到处罚禁止举行圣事。此外在规范第五条中则将在各堂区举行采该经本的弥撒的举行之核准权交给各堂区的主任司铎,由需要传统弥撒的信徒团体作为请求人,若是无法获得主任司铎的同意也能向教区主教征求举行的权益。
该牧函还附有一封教宗本笃十六世为说明发布此牧函之因由而向各教区主教所写的公开信。文中说明此牧函并未推翻梵二的礼仪革新,而只是为了保留传统拉丁弥撒此一富有价值的礼仪以及维护热爱此一传统的信徒团体的权益。并表示教宗保禄六世基于梵二改革而核准的弥撒经书依然是一般举行弥撒时的用书。
简介
名称
《历任教宗》这一名称也是取自文中的首二个词作为此一牧函的名称的。其拉丁原名“Summorum Pontificum”则是教宗头衔中的“Summus Pontifex”的复数。
摘要
该牧函开头先简述了历代教宗对于罗马礼仪的维护和改革,并介绍了教宗庇护五世基于脱利腾大公会议的结果而进行校正的《罗马弥撒经本》,还有教宗保禄六世基于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的礼仪改革而允许修订,并由教宗若望保禄二世所确立的现行通用的1970年版《罗马弥撒经本》。并说明为了那些怀念梵二以及保禄六世推行改革前的传统拉丁弥撒的信众,若望·保禄二世曾经透过圣事部发布的《四年至今》,以及他自身以自动手谕的形式发布的《天主的教会》等文件允许上述团体采行梵二前由教宗若望二十三世在1962年批准出版的《罗马弥撒经本》,作为回应那些群众的要求的回应。接着并说明基于这些背景以及枢机团的建议,因此本笃十六世才以本牧函为了采行此1962版弥撒经本订立原则性的规范。
在第一条他以祈祷律的通常表达形式称呼现行版《罗马弥撒经本》.并以祈祷律的特殊表达形式称呼若望二十三世发布的1962年版《罗马弥撒经本》。并说明原由《四年至今》和《天主的教会》订下的对于1962年版《罗马弥撒经本》将由该牧函提出的新规范取代。而第二条就直接将原托给各地区主教决定授予的1962年版《罗马弥撒经本》使用权,直接开放给所有拉丁礼中没有因故被罚禁止行使礼仪的司铎。
第三条到第六条则详述在有信徒在场的时候举行此特殊弥撒的规范,如在修会和使徒生活团若要经常举行则由其团体的长上基于教律或其组织规范考量。而在一般堂区若有信徒团体对此特殊弥撒有需求,则应向堂区主任神父请求举行。并且说明在举行此类弥撒时也能采行当地语言来读经,只是所读经本需要是教会认可的版本。
第七条到第十条则为主教管理相关事宜提供准则。若前述信徒团体无法从堂区主任神父那获得帮助,则可向教区主教请求协助。而主教也能向“天主的教会”宗座委员会请求相关的协助。其中第九条额外规范了若是堂区主任神父或是教区教长觉得有必要也能采用旧式的拉丁经本来举行圣洗、修和、婚配以及病人傅油等圣事,而教区教长也能决定是否开放同类的经本进行坚振圣事。第十条则允许地方教会视情况可在教区内建立专为传统拉丁弥撒的属人堂区。
第十一条与十二条则赋予“天主的教会”宗座委员会权限来监督上述条款的实行。
附录信件的摘要
书信开头向该附录公开信的受文者——普世天主教的主教们问好,并说明此公开信的目的是为了向对该牧函有所疑虑者澄清误会。
文中把对该牧函的误解分成两类并分开说明:
第一类是质疑该牧函会介入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的决议,使该会议的礼仪改革遭到削弱。对此教宗本笃十六世声明由教宗保禄六世在1970年基于梵二而推行的经本依然是教会采行弥撒时的基本形式,而由教宗若望二十三世在1962年所发布的传统弥撒经本是作为特殊形式而保留。因此并不会抵触1970年本的价值。
此外他也说明了1962年经本并未遭到限制过,只是在推行改革后被搁置。并且引用其前任教宗若望·保禄二世为了向圣庇护十世司铎兄弟会伸出友谊之手的例子,说明开放采用此经本的原因。并且说明其实在现状看来,除了圣庇护十世司铎兄弟会等团体的老一辈追随者外,在年轻一辈的信徒中亦有对于此一传统弥撒的支持之声的出现。因此亦有必要对于没有预料到这点而发布的《天主的教会》牧函作出补充,已协助各地主教作出评估与处置。
第二类则是担心1962年版的经本的采行若是扩大则会对于各地教会的新旧弥撒支持者间造成冲突,甚至造成分裂的结果。本笃十六世则认为这只是杞人忧天,因为现实看来1962年版对于弥撒主祭者的限制较高,需要对于所用到的拉丁文有所认识才行,因此难以撼动1970版的地位。再来对于热爱传统拉丁语弥撒者的需求,理因获得照顾。此外若要对于1962年版本加入如新祝圣的圣人的敬礼词等随时间本该加入的元素,则由“天主的教会”宗座委员会负责而不须担忧分隔的问题。
他也强调,之所以有必要为1988年时对传统弥撒的规范作补齐,主要原因正是要弥补与各个自梵二以来因热爱传统弥撒而导致分离的团体与教会间的裂痕。并且说明维护传统弥撒的司铎们也不可以就此对新式弥撒完全的隔绝。
文章最后再度声明此一牧函并未侵犯各地主教对于辖区内的礼仪的管理权。并且邀请各地主教在该牧函发布后三年对于这段期间实行上所遇到的问题作出建议,借此方便在那时作出更改。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 本笃十六世《历任教宗》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全文中文及拉丁文对照,由天主教香港教区发布之正式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