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杨畏知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杨畏知(?—1649年),字介甫,陕西宝鸡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崇祯三年(1630年)庚午解元,崇祯十三年(1640年)以保举特用,历官云南副使,分巡金沧道。曾平定吾必奎之乱,驻守楚雄。孙可望围攻楚雄,杨畏知率兵激战于禄丰启明桥。杨畏知兵败,投水未死,孙可望劝说他与大西军“联明抗清”。杨畏知说:“果尔,当从我三事:一不得仍用伪西年号,二不得杀人,三不得焚庐舍,淫妇女。”孙可望悉数遵从。

永历三年(清顺治六年,1649年)二月,孙可望派遣杨畏知户部龚彝赴广东肇庆[1],四月初六日到达肇庆,献上黄金三十两、琥珀四只、马四匹[2],并请封秦王,由于金堡袁彭年反对[3]永历帝不允。孙可望责备杨畏知无能,杨畏知将头冠向孙可望砸去,遂被杀。

注释

  1. ^ 康熙四十四年《平彝县志》卷二《沿革》
  2. ^ 《续明纪事本末》卷十七
  3. ^ 李天根《爝火录》卷十九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七十九》,出自《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