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齐芳
李齐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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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汉中府知府 | |
籍贯 | 直隶广平府成安县 |
字号 | 字洁夫、见甫,号巽川 |
出生 | 丁亥年五月初三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蔡氏,封孺人 |
亲属 | (子)在门、在庭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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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齐芳(1527年—?),字洁夫、见甫,号巽川,直隶广平府成安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丙午科顺天府乡试第七十九名举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三甲第一百六十一名进士[1][2]。工部观政,授山东历城县知县,学诗于李攀龙。四十年迁户部主事,监兑河南[3]。世宗崩,穆宗未即位,阉人传令旨除官,中外骸愕,无敢言者,齐芳慷慨上疏,语甚激烈,上得疏,覧不释手,中贵衔之,隆庆元年(1567年)谪陕西同州同知,寻移衢州。时防矿兵数千索饷鼓噪,齐芳往平之。二年升山西泽州知州,终汉中府知府[4]。
家族
曾祖李雄;祖父李堂;父李靖,听选官、封知县。母冯氏,封太孺人[5]。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嘉靖四十五年十月癸未,夺河南监兑主事李齐芳俸一月。齐芳监兑河南,与巡按御史李文续不相能,竣事例当会上举劾,齐芳乃自为疏先奏之,文续因劾甚齐芳乖张,乃有是命。
- ^ 《广平府志》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