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李景繁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景繁
大明四川布政使司右参政
籍贯河南开封府仪封县民籍
字号字邦泰,号澹菴
出生正统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逝世正德九年十一月初一日
配偶娶尹氏
亲属(子)李应桢、应样、应槅、应禄、应寿
出身
  • 成化元年乙酉科举人
  • 成化五年乙丑科同进士出身

李景繁(1438年—1514年),字邦泰,号澹菴,河南开封府仪封县人,明朝官员。成化乙丑进士。

生平

河南乡试第六十六名。成化五年(1469年)登三甲第三十九名进士,初授三原县知县,擢太仆寺丞,寻改工部主事,升员外郎、郎中,弘治三年(1490年)奉敕管理河道,又分司徐州。六年升任山西右参议,总督粮储。十四年擢四川右参政,以病致仕[1]

家族

高祖李万,仕元为万户。曾祖父李伯通。祖父李原,赠知县。父亲李荣,太仆寺寺丞。母赵氏,封安人[2]

参考

  1. ^ 汉籍电子文献数据库-明人传记资料索引 ,2268:李景繁,字邦泰,号澹菴,河南仪封人。成化五年进士,授三原知县,迁工部主事,升郎中。时漕河塞,自淮至仪真三百里,舟不能行,景繁候潮至,决坝闸江,水奔漕河,遂水满,舟大行。历山西参议,擢四川参政,以疾致仕,正德九年卒,年七十七。
  2.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五年己丑科殿试金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