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名为朱仪的其他人物,请见“
朱仪”。
朱仪(?—1644年),字象先,宁国府泾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朱仪是崇祯九年(1636年)丙子科应天乡试举人[2],十三年(1640年)赐特用出身,获授嘉定知州。张献忠攻打四川,人民不安,都劝他离去,他坚持不走;张献忠军队来到,多人攻城。他束起野草灌油,焚烧后投掷,城破后再次修复。[1]。张献忠生气,因此攻得越来越急;城中弓箭和粮食用尽,朱仪对儿子朱命锡说:“大义不过君亲,不可以为不义屈服。”妻子胡氏奋然说:“臣死君是忠。子死父是孝。臣妾不能只为夫君守节!”用金簪刺喉而死。朱仪穿起朝服向北拜,命家人拿起火炬,和命锡及胡氏尸体自焚而死;朱仪生前也擅长文章和书法[3]。
参考文献
-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六·列传第十二》:朱仪,字象先,泾县人。崇祯十三年特用,授嘉定知州。张献忠入蜀,士民汹汹,或劝之去,仪不可。兵大至,螘附攻城。仪束蒿灌脂,焚而投之,城破而完者再。
- ^ 同治《重修嘉定府志·卷三十二·政绩志》:朱仪,字象先,泾县人。崇祯丙子举人,壬午特用。
-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六·列传第十二》:献忠怒,益急攻。城中矢竭粮尽,谓其子命锡曰:“大义无过君亲,不可为不义屈。”妻胡奋然曰:“臣死君,忠也。子死父,孝也。妾独不能为为夫守节乎!”以金簪刺喉死。仪朝服向北拜,命家人举火,与命锡及胡骸同烬。仪善属文,工书。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六·列传第十二
- 同治《重修嘉定府志》·卷三十二·政绩志
官衔
|
前任: 郑履祥
|
明朝嘉定州知州 1642年-1644年
|
继任: 刘涤
|
崇祯九年(1636年)丙子科应天乡试榜 |
---|
中式举人 148名 | |
---|
|
崇祯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赐特用出身 |
---|
赐特用出身 共263名 | |
---|
|